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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IVA 債務重組計劃程序 | IVA 個人自願安排 - HKDRPA. IVA個人自願安排是什麼? 所謂的個人自願安排 ( 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 IVA ) ,即債務重組計劃,是香港進行債務重組的一種普遍方法,IVA亦是申請「bankruptcy」前可以選擇的一條出路。 這個IVA個人自願安排方案是根據破產條例6章20條,在本港法例下許可的債項重整方案。 債務重組程序上,欠債人士須委任會計師制訂及提出還款建議,聘請律師向法院申請臨時命令,並召開債權人會議。 而當會議通過後便就最終接納之IVA方案,將欠債人的新供款金額按比例分給債權人。 適合申請IVA的人仕: IVA個人自願安排適合工作或職業性質比較穩定,所欠總金額超過月入10倍的人仕.

  2. 債務舒緩的目的是旨在幫助債務人找到處理債務的可行方法。 那些人士較適合進行 DRP債務舒緩? 相對地說,債務舒緩的確是適合大部分欠債人士的方案。 債務舒緩程序只要欠債的銀行或財務機構都同意接受新的還款方案便可進行。 DRP因為不需經過法律程序,所以申請費用較個人自願安排低廉及申請時間亦較短。 對於一些需要專業資格的工作例如從事金融業 (如銀行、證劵、保險),政府部門,專業人士 (如護士、醫生、會計師、工程師)或紀律部隊,由於申請自願安排是需要向僱主申報,這樣會令申請者失去工作,而DRP HK則不用。 因此,他們大多會選擇DRP,由於債務舒緩後果會較小,DRP影響亦不像其他方案廣。 不過在選擇債務舒緩或者任何方案前,應先諮詢本會成員,以專業角度分析你的情況。 預約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