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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今(19日)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言論發聲明回應稱,「(法工委)聲明似乎認為,香港法院無權以不符合《基本法》為由,將香港法律裁定為無效。如果確為此意,情況令人驚訝及擔憂(surprisingandalarming)」。
2017年6月1日 · 【明報專訊】李國能於1997年7月至2010年8月任職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期間,13年來經歷了3次釋法,令他最難忘的,正是惹來最大爭議的是1999年涉居港權爭議的吳嘉玲案,他不加思索說「 I felt the loneliness of the office of the Chief Justice(我感受到作為首席法官
2019年9月30日 · 【明報專訊】對於近日的暴力示威,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聲明: 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市民的言論、集會和示威自由受到保障。香港是法治社會,市民行使這些自由時,要以合法和負責任的方式,應該和平理性去討論問題和追求訴求。
2020年6月2日 · 首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在本報撰文就爭議開腔,形容《基本法》23條立法無期及在過去數年香港發生的事件下,人大為香港立國安法是「可以理解及合理的(understandable and justifiable)」。
2020年6月2日 · 李國能:人大立法可理解 癥結在內容 提多個建議:在港公開審訊 須沒追溯力 調查權受港法規管
2019年7月9日 · 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撰文評論修訂《逃犯條例》風波,表示「政府犯下嚴重的政治判斷失誤」,低估香港人對內地法律制度的不信任,又說即使草案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支持,中央仍支持放棄草案,「展現了明智務實」。
2020年6月23日 · 【明報專訊】終審法院首任首席法官李國能就人大「港區國安法」草案說明(下稱《說明》)發表聲明,他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的說明中,提到行政長官指定若干法官審理國安案件,以及中央機構行使管轄權的兩點,會損害香港的司法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