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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7年6月7日 · 香港的住屋需求殷切有女網民指一家5口住公屋3房單位多年近年姊姊和妹妹陸續結婚及置業現時只餘下她及母親保留戶籍帖文提及,「最近我都睇中一個單位想置業但萬一我買咗私樓又要除名嘅話擔心媽咪要搬到1至2人公屋單位怕太細媽咪住得辛苦),但我又想上車唔知點算好」,求教網民如何處理。 寬敞戶遷出誘因低. 文章吸引逾6萬人次瀏覽,但大部分人批評事主有能力買私樓,便不應再佔用公屋,又認為2人佔用5人單位,對其他輪候者不公平。 不過,亦有人說想保留公屋大單位是人之常情,認為事主不外是想母親住得舒適。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指,許多大家庭隨著子女成長後遷出,最後變成寬敞戶,惟是否要交回單位視乎情況而定。 「例如有家庭成員達70歲或以上,就毋須遷出。

  2. 2017年6月7日 · 香港的住屋需求殷切有女網民指一家5口住公屋3房單位多年近年姊姊和妹妹陸續結婚及置業現時只餘下她及母親保留戶籍帖文提及,「最近我都睇中一個單位想置業但萬一我買咗私樓又要除名嘅話擔心媽咪要搬到1至2人公屋單位怕太細媽咪住得辛苦),但我又想上車唔知點算好」,求教網民如何處理。 寬敞戶遷出誘因低. 文章吸引逾6萬人次瀏覽,但大部分人批評事主有能力買私樓,便不應再佔用公屋,又認為2人佔用5人單位,對其他輪候者不公平。 不過,亦有人說想保留公屋大單位是人之常情,認為事主不外是想母親住得舒適。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指,許多大家庭隨著子女成長後遷出,最後變成寬敞戶,惟是否要交回單位視乎情況而定。 「例如有家庭成員達70歲或以上,就毋須遷出。

  3. 2018年4月27日 · 住屋問題困擾不少港人曾有人說公屋是人生勝利組的入場券有網民表示三兄弟同住公屋大哥是戶主擔心兩個哥哥結婚後會將他踢走」。

  4. 2024年3月6日 · 房委會解釋公屋平均輪候時間上升主要是2023年是近年公屋產量最低的一年去年首三季可供編配單位數目偏低的影響會持續在之後數個季度的 ...

  5. 2015年6月17日 · 李太化名婚前住公屋婚後因樓價高與丈夫租樓暫住她居於公屋的父親曾提出轉名給她做戶主,「爸爸話樓價高將來個孫都可以加名日後用綠表換居屋又好繼續住公屋又得」,她坦言這是香港住屋問題的縮影形容普通打工仔點買樓? 據房屋署現行規定,公屋戶主去世或遷出後,單位租約可無條件批給戶主配偶或單位內居住的家庭成員(俗稱轉名),但須接受富戶政策的入息及資產審查。 學者:應收緊資產限額. 公屋聯會主席、長策會成員王坤解釋如新戶主入息及資產限額分別超出公屋申請的三倍及八十四倍,或不能續租。 三人家庭為例,入息上限約六萬三千元,資產上限為一百七十七萬元。 劉國裕.

  6. 2015年12月14日 · 發帖文的網民指年近50歲的女性朋友多年前住一人公屋單位希望儲夠首期買居屋。 因她擔心資產爆煲被逐出公屋,將60多萬元積蓄暫存哥哥及妹妹的戶口。 事主最近有意買居屋,遂向妹妹取回40萬元,豈料妹妹諸多推搪。 帖文指,「又話儲咗定期,又話儲咗外幣,一陣又話人民幣………佢哋係都唔肯畀番佢,宜家反晒面」,事主亦不知如何處理。 網民:貪公屋在先 不表同情. 大部分人慨嘆,利字當頭,連親人也信不過。 但有人譏諷事主隱瞞資產住公屋在先,實屬「抵死」,形容一個貪公屋,另一個貪錢,各懷鬼胎。 另有網民稱,曾遭遇類似事件,積蓄同樣交妹妹儲存,最後一去無回頭,「講錢就傷感情,幾親都係假」。

  7. 2018年3月13日 · 公屋聯會主席文裕明則指申請人若被檢舉揭發隱藏物業資產有機會因申報時撒謊被檢控但若在海外持有物業則存在灰色地帶。 「持有物業本身已不符合公屋申請資格但若物業在海外政府會將此視作家庭收入計算若不超標仍可申請公屋。 律師:或會干犯詐騙罪.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將物業轉名後再申請公屋,亦難撇除「實權實益擁有人」身份,隨時會干犯詐騙罪。 「法律上即使非登記業主,但若實際出資購入物業,仍是實際持有人。 以上述個案為例,若親戚反口吞佔物業,事主仍可循供款、銀行過數等紀錄,證明自己是真正業主;惟若追回物業,等同自己證明涉及欺詐政府津貼。 轉載自: 晴報. 《經濟通》所刊的署名及/或不署名文章,相關內容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經濟通》立場,《經濟通》所扮演的角色是提供一個自由言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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