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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8月15日 · 李柱銘昨離開法院時未有回答記者提問。 (譚希琳攝) 【明報專訊2019年維園818流水式集會案黎智英李卓人和李柱銘等9名民主派人士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成立分別判緩刑或即時入獄8至18個月其中7人早前就定罪和刑期上訴上訴庭昨頒下判辭稱單憑7人站在遊行前列不足以指證他們組織集會故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 至於各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有壓倒證據,維持原判。 上訴庭將原審判囚4人的刑期下調為5至12個月,餘下3人的緩刑期則已屆滿,毋須處理刑期。 上訴人依次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均經審訊後定罪,其中吳靄儀、何俊仁、李柱銘緩刑。 7人皆不服定罪上訴,刑滿4人另就刑期上訴。

  2. 2024年2月24日 · 明報專訊2019年維園818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及李柱銘等7名民主派人士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成立被判緩刑或即時入獄。 他們早前就「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上訴得直,定罪撤銷,「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維持原判,被告和律政司均申請 ...

  3. 2023年8月15日 · 圖為2019年8月18日上訴人黎智英(前左一)、梁國雄(前右二)、卓人(前右一,面向鏡頭)等參加流水式集會。 上訴庭3名法官昨一致裁定撤銷上訴人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判辭指出即使上訴人站在遊行的前排,手持標語及叫喊口號,亦不必然代表 ...

  4. 2022年11月29日 · 流水集會案上訴方:無證據參與籌備 9人組織及參與集結罪成 律政司稱各人凝聚帶領. 2019年8月18日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李柱銘圖右等7名泛民主派被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8至18個月3人被判緩刑7人 ...

  5. 2023年9月1日 · 明報專訊2019年維園818流水式集會案其中7名被告即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就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分別被判緩刑或即時入獄8至18個月7人不服定罪和刑期早前上訴均被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

  6. 2021年4月16日 · 明報專訊前年8月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9人被控各一項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其中7人不認罪經審訊被裁定兩罪罪成7人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完成求情法官押後至下午判刑判刑結果如下

  7. 2023年12月9日 · 明報專訊2019年8月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黎智英李卓人和李柱銘等9名民主派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成立其中7人上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維持原判。 上訴庭昨批准7人就部分法律議題上訴至終審法院,但拒絕律政司的上訴申請。 上訴庭表示,以《公安條例》罪名檢控會否過度限制表達自由,屬於重大的法律議題,遂批准被告終極上訴。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 區院原審法官胡雅文裁定7人組織及參與集結罪成,判處緩刑或即時入獄8至18個月不等。 上訴庭裁定單憑7人站在遊行前列,不足以指證他們組織集會,故撤銷組織集結罪,參與集結罪則維持定罪。 其中4人的刑期下調為5至12個月,餘下判緩刑的3人毋須處理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