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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4月16日 · 晚報:「818集會案」各被告被判監禁,其中李柱銘、吳靄儀等四人獲緩刑. 2021年4月16日,法庭分別對「818集會案」及「831集會案」兩案的被告作出判刑,其中被告工黨副主席卓人分別被判囚12個月及6個月。. 圖為卓人被押送到荔枝角收押所。.

  2. 2021年4月16日 · 【本報訊】前年8‧18非法集結案判刑,9名被告中有3人是法律界人士獲判緩刑,包括李柱銘及吳靄儀為大律師,何俊仁則為律師。法律界狠批他們知法犯法,不但呼籲市民參與非法集結,更涉嫌長期勾結外國勢力,促請相關律師團體盡快展開紀律聆訊,直接「釘牌」。

  3. 2021年4月16日 · 9人當中,部分被判緩刑,包括:李柱銘判囚11個月,緩刑24個月;吳靄儀判囚12個月,緩刑24個月;何俊仁判囚12個月,緩刑24個月;梁耀忠判囚8個月,緩刑12個月。何俊仁離開法院時表示,對判決感失望,會與律師團隊商量,或會上訴。

  4. 4月16日,李柱銘被判入獄11個月、緩刑兩年 [39]。 其後李柱銘連同6名同案被告提出上訴,在2022年11月28日於高院處理許可申請。 [40] 上訴庭 最終於2023年8月14日頒下判詞,裁定7人「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上訴得直,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的上訴則全數駁回。

  5. 2023年8月14日 · 李柱銘、何俊仁、吳靄儀則獲處緩刑兩年。 七人均提出定罪上訴,只有黎智英、卓人、梁國雄、何秀蘭四人提出判刑上訴。 上訴方指集會由民陣籌辦,沒有證據顯示各被告達成協議或曾參與任何事前準備工作,亦沒有證據證明涉案「流水式集會」屬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七人只是協助和平疏散 ...

  6. 2023年8月14日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等7人,涉於2019年8.18在維園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裁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兩罪名成立。其中黎智英、卓人、梁國雄及何秀蘭被判監,吳靄儀、何俊仁及李柱銘獲判緩刑

  7. 2023年9月25日 · 指出李柱銘怙惡不悛、劣跡斑斑,是搞亂香港的禍首之一,是西方反華勢力在香港的代理人。2021年4月1日10時30分,香港西九龍法院裁定李柱銘等7名被告,兩項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成立。4月29日,香港“東網”消息,李柱銘被判入獄11個月,但獲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