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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值得留意的是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建議將存款保障額由HK$50萬增加至HK$80萬調整後會有超過92%存戶可獲全額保障相關公眾諮詢已於2023年10月結束存款保障委員會將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並爭取在2024年第四季落實

  2. 立法會在2022年6月9日三讀通過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隨後政府在6月17日刊憲預計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將於2025年實施屆時僱主將不可以用強積金僱主供款部分來抵銷裁員結業時的僱員應得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 但法例不具追溯力,在取消強積金對沖生效前,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仍然可被對沖。 強積金對沖意思是什麼? 「強積金對沖」意思是僱主以強積金僱主供款的部份來抵銷裁員、結業時的僱員應得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安排。 「強積金對沖」機制可以用僱主的強積金供款抵銷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即僱主供款的5%(或最多每個月HK$1,500)所累積下的本金,加上所賺蝕的金額,又稱「累算權益」。

  3. MoneyHero. 最後更新於 31 七月, 2015. 移動支付、網路理財等金融科技產物,推陳出新,不過香港卻停留在傳統的金融模式。 加上法令制約,讓香港要整合金融科技的步伐,落後不少城市。 香港一向被視為世界金融中心之一,更是手機普及率最高的區域之一。 但令人意外的是,當大陸充斥著支付寶網路銀行等線上金融服務,香港卻仍是金融科技的沙漠。 路透社記者喬瑟夫:我身在香港的金融區域中,現在金融和手機是這兒的主要生活方式,但要將這些整合進金融科技,香港卻落後其他許多城市。 以信用卡交易為例,英國有超過50%的信用卡支付,是透過網路作業,但香港卻只有10%;香港有20間合法銀行,但其中只有6間設計了手機的使用介面。

  4. 若獲立法會通過,「劏房租務管制條例會於明年1月生效劏房租客提供合理及有效保障 放寬舊工廈重建地積比率及免收整幢改裝的地契豁免書費用延長至2024年10月

    • 有關破產的謬誤
    • 破產帶來甚麼影響?
    • 個人自願安排計劃(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 Iva)
    • 債務舒緩計劃(Debt Relief Planning, Drp)
    • 牽頭式債務舒緩計劃(Interbank Debt Relief Planning, Idrp)

    坊間大部分人都聽過破產,最常見的謬誤是不少人以為申請破產後,沉重債務即可一筆勾銷,變相「走數」,其實不然,於為期4年的破產令完結前,破產人被署方或受託人接管的資產都要用作攤還債務,如果破產人持有物業,有關物業亦會被變現,聯名持有的物業,破產人所佔的權益亦會歸受託人接管及被變現。至於破產令生效期間,破產人的收入扣減必要開支後,餘下金額亦須全數抵債。 另亦有人以為4年破產令後可以輕易重新出發,其實作出決定前,絕不能忽視破產的影響以及比較其他可行的選擇。首先,申請破產先要向破產管理署繳付HK$8,000,另需向高等法院支付HK$1,045,如果透過律師申請,另需支付相關律師費,並非無償解難。

    破產人需禁止奢侈生活習慣,例如外出旅遊、除非能證明費用是他人支付, 而且離境需向破產官交代行程並得到同意;搭的士雖然不是硬性規定,但破產人亦需定期向破產官解釋開支細節
    破產人不能出任大部分需要專業牌照的職業包括會計師、律師、地產代理與保險經紀等,相關牌照可能被吊銷,待破產令完結後才可再申請
    公務員工作會翻查破產記錄以作聘用考慮,大部分教師或跨國企業合約的僱傭合約寫明要申報是否破產,亦有部分列明員工於在職期間破產會被解僱
    破產人不可買居屋、私人物業及基金

    IVA是面臨破產之人士的另一個選擇,債務人須委任代名人向其債權人提出償還債項建議,經過法庭聆訊及頒佈臨時命令,並獲債權人通過其建議書,確保債務人的資產可獲妥善分派給債權人。任何具備法院認為合適經驗及資格者,均可擔任代名人,通常為會計師或律師。 IVA可讓欠債人避免正式破產,不受破產條例所限制,欠債人就算任職敏感行業都可以繼續工作及保留現有的專業牌照,同時可保留及申請銀行賬戶,享有出入境自由。欠債人將經由定息定額還款,所需還款的利息亦會大幅減少,入息餘額可自由運用,而卡數以外, IVA另覆蓋銀行私人貸款、財務公司貸款、結餘轉戶貸款、儲蓄互助社貸款、學生資助貸款、稅項、商業貸款等。雖然IVA亦會影響信貸評分,但總比長期拖欠貸款或破產好。 IVA適合收入穩定,欠債至月薪十幾倍的人士,雖然不需留下破...

    DRP算是IVA的簡化版,最重要是不需透過法律程序,大大節省申請費用以及時間,比較適合債權人不多的欠債人,如果僅僅拖欠單一或幾間銀行或財政機構的情況,就可以向個別債權人獨立提交還款建議,商討出一個對雙方都有利的協議,包括還款期與利息的安排,然後分期直接還款予不同的債權人,全程無須由代名人安排。 除節省由代名人而來的手續及費用,DRP的申請時間較短,不需要由律師向法庭申請臨時命令,亦不需要上庭開債權人會議。計劃是由欠債人本人與債權人私下商討而達成的債務重組方案,故此不會被列入公開名冊,同時可保留部份信用卡或信貸戶口,適合從事敏感行業的欠債人,不會影響工作。

    IDRP比DRP更方便直接,兩者最大分別就是IDRP是向最大債權人商談還款方法,綜合債務問題,於整個過程中,欠債人只需要與最大債權人傾好還款方案,而當其他債權人亦同意此方案,最大債權人便會統一欠債人之所有欠款,之後欠債人只需跟據議案上的還款方法,定息定額分期攤還款項予最大債權人,全程不需與其他債權人個別談判,手續簡單。 與DRP相似,IDRP優點在於欠債人不需經律師進行法律程序處理債務問題,免卻相關手續及開支,計劃亦不會被列入公開名冊,對工作及生活的影響比破產及IVA更少。 想知道最新嘅理財貼士,就要留意 MoneyHero Blog ,同埋緊貼我哋嘅 Facebook Page

  5. 自從2012年的經濟增長放緩,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估計香港在本年度將有3%的經濟增長,根據IMF的年度金融體系穩定評估報告,這特區享受著穩定的通脹率和較低的失業率。. 現在的香港銀行體系資產總值達2萬億美元,資本及流動資金非常充裕,盈利穩健;而 ...

  6. 根據《稅務條例》,僱員可以將強制性供款部分申報為扣稅用途,而強積金扣稅的計算方法相對簡單,只需計算該課稅年度的總供款金額,每年上限為HK$18,000。 換句話說,月薪達到HK$3萬或以上的僱員可以享受全額扣稅優惠。 然而,月薪低於HK$7,100的僱員由於不需要進行強制性供款,因此無法享受強積金免稅額。 在現行強積金制度下,除了強制性供款外,納稅人可另外作「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TVC)」,在2019/20和隨後的每個課稅年度,打工仔可就「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申請薪俸稅或個人入息課稅扣稅,每人每年上限為HK$6萬。 鑑於每個人退休的期望和目標各不相同,除了強制性供款外,許多打工仔也透過自願性供款進行額外的退休儲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