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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2日 · 廉政公署今日 (22日)公布,落案起訴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李雪菁,涉嫌欺騙校方租金津貼,報住一個朋友居住的單位,但自己則與父母居於新界另一個物業。 被告現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目前她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星期五 (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控方稍後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 香港大學發言人回應,稱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港大不宜發表任何有關的言論。 廉署指,案發於2019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現年54歲的被告李雪菁,在當時向港大訛稱她已遵守大學訂定的租屋津貼規則,詐騙而誘使港大向她發還租金、差餉及管理費共逾72萬元。 廉署早前接獲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於案發期間,一直與父母居於新界區另一個物業。
2023年3月24日 · 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李雪菁涉嫌欺騙校方租金津貼,報稱居住一個朋友居住的單位,實則與父母同於新界另一個物業居住,從而獲得逾72萬津貼,早前遭廉署起訴,被控一項欺詐罪,案件今(24日)在東區法院提堂。 控方申請毋須答辯,押後至4月13日轉介至區域法院答辯,獲裁判官批准。 被告獲准以5萬港元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地址有更改須通知控方,不得間接或直接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李雪菁 (54歲,副教授),被控於 2019年10月29日至 2021 年10月31 日期間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向香港大學虛假地表示,她已遵守規管批出自行租屋津貼的規則及規例訂下的人住規則)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港大向李發還就上述自行租屋津貼所須支付的租金、差餉及管理費合共港幣722,400 元,導致該李獲得利益,或導致港大蒙受不利。
Biography. Alice SC Lee, LLB (HKU) and BCL (Oxford), is an Associate Professor of Law at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he was Associate Dean (Academic Affairs) and chair of the Law Faculty Teaching & Learning Quality Committee from 2011 to 2020. She also chaired the HKU Teaching Exchange Fellowship scheme from 2017 to 2021.
2023年3月24日 · 被告李雪菁(54岁)为港大法律学系副教授,被控于2019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向港大讹称她已遵守上述入住规则,意图诈骗而诱使港大向她发还租金、差饷及管理费共逾72万元。 根据廉署新闻稿,被告于1992年8月加入港大法律学系,并于2005年10月起就1个九龙区单位申请自行租屋津贴。 及后每两年重新提交1次申请。 惟被告于案发期间,一直与父母居于新界区另一物业,而上述用以申请津贴的九龙区单位则由被告1名男友人独居。 法庭记者:王仁昌. --- 《星岛申诉王》于3月1日隆重登场,节目为民请命抱不平、追踪城中热话,亦会搜罗温情小故事。 你申诉,我跟进,搵91999933,《星岛申诉王》随时候命! 立即报料: https://bit.ly/3IMunqd.
2023年3月22日 · 李雪菁,54岁,港大法律学系副教授,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被告于1992年8月加入港大法律学系,并于2005年10月首次就一个她租用的九龙区单位申请自行租屋津贴。 她其后每两年重新提交一次申请。 在申请自行租屋津贴时,申请人须申报同意遵守批出津贴的规则及规例,包括入住规则。 被告涉嫌于2019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向港大讹称她已遵守上述入住规则,意图诈骗而诱使港大向她发还租金、差饷及管理费共逾72万元。 廉署早前接获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于案发期间,一直与父母居于新界区另一个物业。 在该段期间,被告男友人独居于上述用以申请租屋津贴的九龙区单位。 如港大知悉被告并没有遵守相关入住规则,便不会向她发还任何申领款项。 ---
2023年3月22日. 廉政公署今日 (3月22日)落案起诉一名香港大学 (港大)副教授,控告她涉嫌讹称遵守自行租屋津贴申请的相关入住规则,诈骗港大津贴逾72万。 李雪菁,54岁,港大法律学系副教授,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星期五 (3月24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控方稍后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 被告于1992年8月加入港大法律学系,并于2005年10月首次就一个她租用的九龙区单位申请自行租屋津贴。 她其后每两年重新提交一次申请。 在申请自行租屋津贴时,申请人须申报同意遵守批出津贴的规则及规例,包括入住规则。
2023年3月22日 ·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港大一名副教授,涉嫌诈骗大学房屋津贴逾72万元。 被告是港大法律学系副教授54岁的李雪菁,被控一项欺诈罪,获准保释,周五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控罪指被告2005年起定期申请租屋津贴,报称租住九龙一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