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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林卓廷賣樓套現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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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1月23日 · 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被指與6名男子涉於2019年7.21參與元朗站襲擊事件7人被控暴動控方早前舉證完畢林與另一被告申請毋須答辯要求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 法官今(23日)於區域法院拒絕申請,裁定各被告均表證成立,須就控罪答辯。 代表律師表示各被告擬自辯,以及或會傳召辯方證人,法官將案件押後至2024年3月5日續審。 7名被告林卓廷(45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均否認1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案件早前已開審,控方已舉證完畢,林與楊早前向法庭作中段陳詞,要求毋須答辯,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

  2. 2022年1月26日 ·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涉於3個記者會上披露涉元朗7.21事件中被廉署調查的警方指揮官資料林卓廷早前否認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今2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裁定全部罪名成立裁判官指被告召開記者會前得知受查人正被廉署調查而他在記者會中所言會令受查人得知被調查明顯影響廉署調查。 裁判官指案件涉及罪行嚴重,林在廉署多次提醒後,仍在記者會上披露相關訊息,判監共4個月。 被告林卓廷(43歲)被控於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1日及7月16日,明知或懷疑正有調查涉及《防止賄賂條例》的罪行正在進行,而向公眾披露受查人之身份,即游乃強,涉違反條例的第30條。 裁判官裁決時指,本案主要爭議點為《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的原意。

  3. 2024年2月8日 · 上訴聆訊早前於高等法院進行暫委法官今8日頒布判決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林兼獲訟費。. 上訴人林卓廷43歲),早前否認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1日及7月16日明知或懷疑正有調查涉及防止賄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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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0年8月27日 · 警方昨日26日拘捕16人包括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許智峯涉去年7月6日及元朗7·21等社會事件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稱今日27日已落案起訴二人鄧炳強稱林卓廷被控去年7月6日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去年7月21日涉及暴動

  6. 2024年3月12日 · 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與6名男子涉於2019年7月21日參與元朗站襲擊事件被控暴動案件今12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林卓廷續出庭自辯控方盤問時指林到元朗是故意挑起事端令警方疲於奔命林是為了火上加.

  7. 2023年11月10日 · 上訴人林卓廷43歲),早前否認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1日及7月16日明知或懷疑正有調查涉及防止賄賂條例的罪行正在進行而向公眾披露受查人游乃強之身份涉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1)。

  8. 2024年3月13日 · 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與6名男子涉於2019年7月21日參與元朗站襲擊事件被控暴動案件今13日於區域法院續審。. 林卓廷續出庭自辯控方盤問時指林根本無意平息事件其行為為求挑撥雙方人士敵意破壞社會安寧完全置在場市民安危不顧。. 林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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