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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3日 · 我主場. 周二(9月3日)早上近6時,沙田大圍美林邨美桃樓一名男保安巡樓期間,發現大廈地下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辦事處被人毀壞,大門、窗戶及牆身均被淋潑紅油。 根據辦事處外閉路電視片段,凌晨四時許一名可疑男子,於門外及玻璃淋潑紅油後立即離去,整個犯案過.
2024年3月14日 · 31. 元朗721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名「非白衣人」被控暴動案續審。 林卓廷今(14日)續接受控方盤問,主控官問林為何當日叫閘內的人士為「兄弟」,但又不叫同為市民的白衣人為「兄弟」,林說:「我點會叫佢兄弟呀,佢打緊我。 」主控官續指,林當日抱著對抗心態而來,叫人停止施襲僅針對白衣人,不曾呼籲閘內的人冷靜,聲稱到場為保護市民只是藉口,當見閘內人作挑釁行為,林沒阻止反而留守和加入,藉以支持和鼓勵暴力,壯大聲勢,林不同意其說法。 此外,控方又問林為何不嘗試再報警,林稱當時分身不暇,且已有幾十萬人看直播,法官陳廣池聽到問林:「咁你開唔開心啊? 」林說:「我一啲都唔開心,發生啲咁嘅事多人睇,點解開心啊。 」又認為觀眾看到都應明白情況危急。 林卓廷稱當晚被打到嘴部流血,有咩咁開心。
2017年10月17日 · 林卓廷表示,今日下午獲辦事處同事聯絡,指余先生今早在高院有案件,並指余在庭內持刀,當時身處立法會的林與事主見面,並游說他到警署自首。 疑人則表示自己當時一時衝動,對自己行為感到後悔。 林卓廷又指,當事人余先生是早前在他上水辦事處曾協助的市民,余發覺自己今早亮刀的行為錯誤,並感到悔意,故向公眾及法庭道歉。 余先生以普通話向在場記者表示,「我對今天早上的行為感到很後悔,一時衝動,真的是一時衝動,對法官做了那些行為,自己也覺得對不住,現在去投案」。 余又指他並非早有預謀,因家裡需要切菜,故買了菜刀放在背包。
2020年11月24日 · 36. 港府早前根據人大決定DQ4名民主派議員,15名民主派議員宣布總辭。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今(24日)舉行傳媒茶聚,他稱未來會繼續地區工作,並透露有意角逐黨內副主席一職。 林卓廷認為,未來一年社會大風大浪,若新一屆領導層有一名前立法會議員在內,相信較能掌握政治形勢。 他又指,民主黨現時沒「黨政分工」的規定,相信下月選出新一屆中委後,需商討未來社會運動角色及方向。 (羅家晴攝) 被問到未來會否參選立法會? 林卓廷稱,未來有否選舉都不知道,認為他們要與市民思量是否值得在這平台上有角色。 他又指,民主黨現時沒「黨政分工」的規定,相信下月選出新一屆中委後,需商討未來社會運動角色及方向。 林卓廷又提及,現在是艱難的時候,相信未來會更艱難,運動亦有進有退。
2019年7月3日 · 林卓廷指,事發當晚(7月1日)他在立法會大樓內勸喻示威者離開,其間因大樓停電,因此民主黨位於9樓辦公室的讀卡器未能運作,加上門鎖未有被撬過的痕跡,相信未有人闖入及破壞。 林卓廷希望警方完成搜證後能盡快解封大樓,甚至能先解封示威者未有進入的樓層,以免影響議員辦事處的運作。 議助黃之鋒再被拒入立法會。 (鄧柏良攝) 議助黃之鋒進入立法會再被拒. 早上10時,多名港燈公司職員進入立法會大樓檢查電力供應。 而大樓內外均安排軍裝警員當值。 至早上11時,黃之鋒以區諾軒議員助理身份欲進入立法會被拒,佢原本打算內進取回私人物品。 他形容警察接管立會大樓後,尤如新警察總部,不明六樓以上未受破壞,為何拒絕議員助理內進辦工。
2020年12月28日 · 林卓廷fb專頁上載拘捕行動時片段,廉政公署人員表示拘捕林涉嫌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這段期間公眾或部分公眾,披露一名正接受廉署調查人士的身份,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 林卓廷當場質疑:「依家廉政公署都已經淪落到,成為政權嘅打壓工具。 」強調行為用意是指控警員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此行為不是《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所涉及的罪行。 上午約9時半,林卓廷乘坐七人車被帶到北角廉政公署,並落案起訴。
2024年3月5日 · 元朗721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名「非白衣人」涉暴動案續審,林卓廷今午(5日)繼續自辯。 他指當日參與民陣港島區遊行後,原本打算回家,見到網上影像顯示有人在元朗被白衣人打至背部全是籐條痕,情況並非「劇本拂兩下」,覺得「出事」,便致電警民關係組鄧姓警長,要求警方盡快執法,並稱他會入元朗「𥄫實你哋警隊」,鄧警長即回應說:「你真係要入嚟啊,林生,使唔使呀? 林稱當時只打算留在西鐵站內,及叫車上乘客不要離開車站,待警方驅散該批黑社會人士,確認安全後才回家。 林卓廷稱當晚原本打算回家,但又覺得好衰仔,最後決定先去觀望情況。 (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覺返屋企好似好衰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