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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1月24日 · 本報訊前民主黨議員林卓廷等7人同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參與暴動林卓廷及另一名被告早前作中段陳詞申請毋須答辯區院法官陳廣池昨拒絕二人的申請並裁定7名被告均表證成立眾人均須作出答辯辯方表示7名被告均很大程度會自辯部分被告更會傳召辯方證人。 由於須遷就各代表律師的時間,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5日續審。

  2. 2023年11月21日 · 民主黨前議員林卓廷等7人同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參與暴動案件昨於區院續審控方於上周五已舉證完畢眾被告當中林卓廷及另一名被告昨均表示有中段陳詞指案件表面證供不足以指證他們申請毋須答辯由於控方需時細閱辯方的書面陳詞法官把案件押後至明天續審。 另一被告亦有相同申請. 7名被告包括林卓廷(44歲)、庾家豪(36歲)、陳永晞(38歲)、葉鑫昇(32歲)、鄺浩林(27歲)、尹仲明(49歲)及楊朗(29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參與暴動。 除林卓廷表明有中段陳詞外,第7被告楊朗亦有中段陳詞,其餘被告則沒有任何申請。 據控方案情指,元朗經歷一些公安事件後,有人網上呼籲在案發當日保護和光復元朗。

  3. 2024年3月7日 · 本報訊民主黨前議員林卓廷等7人同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參與暴動案件昨於區院續審林卓廷續自辯林稱當日到達元朗後是打算一直留在港鐵站因為當時認為無人咁大膽走去港鐵站公然打人」,但事後才得知其認知是錯誤並指當時在港鐵站的襲擊規模在香港前所未見。 但他強調留在現場只是想為衝突降溫。 7名被告包括林卓廷(46歲)、庾家豪(36歲)、陳永晞(38歲)、葉鑫昇(32歲)、鄺浩林(27歲)、尹仲明(49歲)及楊朗(29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林供稱,早在到達元朗前已致電元朗警民關係組的鄧姓警長,指雞地一帶有白衣人聚集,要求警方盡快驅散在元朗及朗屏港鐵站外圍的白衣人。

  4. 2023年1月21日 · 本報訊前議員林卓廷被指於2019年7月6日在屯門警署外示威現場與一名網媒記者及一名女社工要求一市民刪去涉及示威者的影片照片3人被控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等罪這宗區院案件昨移師西九龍法院裁決

  5. 2023年11月23日 · 本報訊民主黨前議員林卓廷等7人同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參與暴動案件昨於區院續審控方早前已舉證完畢林卓廷及另一名被告作中段陳詞申請毋須答辯辯方指林沒有暴動意圖或相關行為他到場只為監察警方執法。 控方則指監察執法只是林的藉口及到元朗聚眾滋事的包裝,且無助林聲稱打擊黑分子之目的。 控方又指林作為議員,在現場屬號召及鼓勵了他人作出的行為,其高呼「黑社會咪走」更屬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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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3年8月25日 · 本報訊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在2019年入稟高院民事控告另一議員何君堯誹謗指何在一段網上影片錯誤地指林是元朗721事件的幕後主謀林要求法庭頒令禁制何再發布該影片並要求賠償案件將不設陪審團並由單一法官處理該案昨於高院聆案官席前進行案件管理會議。 庭上透露原告將傳召11名證人作供,並會播放約77分鐘的片段。 聆案官將案押後至10月19日再訊,期間雙方需列出同意及爭議事宜,並要提交雙方同意的時序表及背景資料等。 促賠償 禁發布涉案影片. 原告林卓廷,被告何君堯。 原告在入稟狀稱,被告於2019年10月22日,在被告的Facebook專頁上載一段錄影片段,其內容並非事實,且誣指原告觸犯暴動及傷人等刑事罪行,嚴重污衊其品格。 原告因此要求被告賠償,及禁制被告繼續發布該影片。

  8. 2021年6月9日 · 本報訊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而正被還押的前民主黨議員林卓廷與另外6名人士一同被控於前年7月21日在元朗參與暴動案件昨天在區院提訊法官排期於2023年3月27日開審案件預計審訊需時25天林卓廷昨天沒有申請保釋需要繼續還押由懲教署看管7名被告包括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8歲),他們被控於前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其中陳、葉昨天仍未能確認是否認罪,而尹則需再委聘法律代表,故3人的案件押後至8月19日再提訊。 控方將傳召15人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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