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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林志玲與言承旭情纏14年去年底的祕密復合讓外界更加見識到她念舊和執著的一面

  2. 2020年2月21日 ·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年3月21日出刊的壹週刊封面故事言承旭直搗香閨林志玲秘密愛巢曝光」,在藝人林志玲住家對面的斜坡上以遠鏡頭偷拍林志玲的住家隱私林志玲提告士林地檢署去年5月起訴壹週刊總編輯等3人士林地院依共同販賣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內容罪判吳姓副總編緝3月有期徒刑陳姓攝影兼撰稿記者4月徒刑陳緩刑2年邱姓總編輯無罪。 可上訴。 壹週刊昨天剛宣布停刊,將在本月底吹熄燈號。 林志玲為了此案,也有另提民事求償1000萬元訴訟,士院去年4月判週刊總編等人應連帶賠償80萬元。

  3. 2019年10月3日 ·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壹週刊去年3月以標題言承旭直搗香閨 林志玲秘密愛巢曝光作為封面出刊林志玲認為壹週刊涉竊錄她居家生活已侵害其隱私權對壹週刊社長第三人提告刑事的妨害秘密罪並民事求償1千萬元檢方已起訴壹週刊社長等3人民事部份一審判壹週刊社長等3人應連帶賠償80萬元雙方均不服提起上訴高院今開庭林志玲未出庭她的委任律師指出若對方賠償200萬元可考慮和解壹週刊的律師否認侵害林志玲的隱私權但不排除雙方和解。 高院受命法官賴彥魁樂見雙方同意談和解,希望在11月14日前和解能有進展,並具狀說明,下次開庭庭期訂11月21日。

  4. 2019年5月21日 · 2019/05/21 15:43.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壹週刊去年3月21日以標題言承旭直搗香閨 林志玲秘密愛巢曝光作為故事封面出刊事後林志玲認為無視她的隱私權分別提告刑事和民事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將壹週刊邱姓總編兼社長吳姓副總編輯和撰稿攝影陳姓記者依妨害秘密罪起訴同一篇報導,林志玲同樣不滿隱私權遭侵犯,認為陳姓記者竊錄她居家生活情形、撰寫報導,吳姓副總編輯出刊前審核報導,又未要求刪除相關照片,加上邱姓總編兼社長也有責任,提告求償1000萬元,今年3月間士林地院民事庭審理後,認為林志玲雖為具知名度的公眾人物,但享有憲法保障的隱私權,判週刊總編輯等須連帶賠償80萬元,全案可上訴。

  5. 2019年11月18日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灣名模林志玲昨17日在台南與日籍丈夫AKIRA舉辦婚宴共同度過婚後第一個夜晚網路統計發現18日大量網友使用 Google搜尋身高173公分的林志玲丈夫AKIRA與前男友言承旭的身高究竟是多少林志玲與AKIRA的新婚之夜他們兩人與言承旭的身高在GOOGLE搜尋量暴增。 (圖取自GOOGLE) 林志玲昨日與「放浪兄弟」成員、丈夫AKIRA舉辦婚宴,大方當著眾人面前狂放閃,還與現場親友聊到「做人」進度,深夜和親友在晶英酒店進續攤,狂歡至凌晨才休息,過完新婚之夜後,兩人隨即在今(18)日與林志玲爸爸林繁男、媽媽吳慈美一同搭乘高鐵回台北。

  6. 2019年4月8日 · 網友回應. 壹週刊去年3月21日以標題言承旭直搗香閨 林志玲秘密愛巢曝光作為故事封面出刊事後遭林志玲認為無視她的隱私權由陳姓記者竊錄她在家中生活情形並撰寫報導且吳姓副總編輯出刊前審核報導時又未要求刪除相關照片加上邱姓總編兼社長也有責任連帶索賠1000萬元士林地院日前審結判被告應連帶賠償80萬元可上訴。 林志玲在起訴狀中指出,壹週刊為刺激銷售量,竟罔顧她的隱私權,由陳姓記者使用高級攝影機偷窺、竊錄她在家中生活情形後,撰寫報導並附不法取得的照片;吳姓副總編審核時,竟未要求刪除竊錄內容;至於邱姓總編,不僅未在壹週刊內建立、落實足以確保週刊記者不得以侵害他人隱私全方式蒐集資訊,更在知悉壹週刊將揭露她的住處及刊登照片後,仍未阻止。

  7. 壹週刊去年3月以標題言承旭直搗香閨 林志玲秘密愛巢曝光作為封面出刊林志玲認為壹週刊涉竊錄她居家生活已侵害其隱私權對壹週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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