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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繁體. 工具.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林炳昌 ( 英文 : Andrew Lam ) , 香港 律師 ,畢業於 香港中文大學 社工系。 人稱「 廉署 剋星」,因為2004年 香港上市公司 先科國際 案干擾 證人 ,及與先科 主席 黃創光 ,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罪成,判入 監獄 最少4年,後加刑至6年。 2010年, 林炳昌 上訴至 終審法院 ,五位法官一致裁定上訴得直,獲撤消所有控罪。 現為 銘源醫療 主席。 外部參考 [ 編輯] 先科案 林炳昌 ,2009年2月上訴失敗,要再入獄兼加刑 ( 頁面存檔備份 ,存於 互聯網檔案館 ) 分類 : . 香港中文大學校友. 香港法律界人士. 林姓.

  2. 林炳昌 ( 英文 : Andrew Lam ) , 香港 律師 ,畢業於 香港中文大學 社工系。. 人稱「 廉署 剋星」,因為2004年 香港上市公司 先科國際 案干擾 證人 ,及與先科 主席 黃創光 , 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罪成,判入 監獄 最少4年,後加刑至6年。. 2010年, 林炳昌 ...

  3. 林炳昌 職稱 教授 聯絡方式 辦公室:土木館305-5室 連絡電話:03-2654223 電子信箱:tbinchan@cycu.edu.tw 最高學歷 1988年美國紐約州壬色列工學院土木博士 經歷 民國101年8月~104年7月,中原大學土木工程學系主任 民國88年8月起,中原大學土木工程學系

  4. 2013年11月26日 · 林炳昌兒子林威辰亦有到法庭支持父親,但各自離開。「天地人」三魔之一 五十九歲的林炳昌,人生因 四年的先科國際造市案而逆轉。廉署當時拘捕先科國際主席黃創光等九人,黃的秘書突然失蹤,徐敏偲以其朋友身份,向林炳昌和艾勤賢求助,兩人報警並申請人身保護令,其後艾涉嫌將內庭聆訊 ...

  5. 2016年5月20日 · 林炳昌指早前已向商業罪案調查科報案但暫未有下文進入董事會後或會再向廉政公署舉報他在股東會上提出擺免姚原等原有董事同時提出委任他本人為公司新主席以及委許業榮出任執董林炳昌指許業榮現涉及的民事訴訟不會影響他出任職務。 許業榮去年被華懋旗下公司入稟,指其在職期間疑違反董事誠信責任。...

  6. 其他人也問了

  7. 香港律师会刑事法律及程序小组主席. 林炳昌,香港律师,1952年出生。 从 香港中文大学 社工系毕业后加入了 廉政公署 担任高级调查主任,之后赴英修读法律并成为职业律师。 林炳昌精于处理刑事诉讼案件现任香港律师会刑事法律及程序小组主席刑事法庭使用者委员会及由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司徒敬带领组成之法律改革委员会之成员。 由于林炳昌与廉署渊源甚深,经常与廉署打对台,故有廉署克星之称。 中文名. 林炳昌. 国 籍. 中国. 民 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52年. 性 别. 男. 目录. 1 简介. 2 能力. 3 经历史. 简介. 播报. 编辑. 林炳昌,1977年在 香港中文大学 取得社会科学系学士学位。 在1977年至1979年任职 廉政公署 高级调查员, 1980年他前往英国修读法律。

  8. 1952年. 性 別. 男. 目錄. 1 簡介. 2 能力. 3 經歷史. 林炳昌 簡介. 林炳昌1977年在 香港中文大學 取得社會科學系學士學位。 在1977年至1979年任職 廉政公署 高級調查員, 1980年他前往英國修讀法律。 他於1982年回港,隨即加入孖士打律師行成為見習律師。 林炳昌曾分別於陳應達律師事務所及傅德楨律師行任職律師。在1991年,林炳昌與周卓立先生成立林炳昌律師事務所 (C.L. Chow & Lam)。 在1996年,林炳昌成為林炳昌律師事務所 (C.L. Chow & Lam) 的獨營執業者,並於2002年9月30日將律師行名稱改為林炳昌律師事務所 (Andrew Lam & Co.) [1] 。 林炳昌 能力. 林炳昌更加擁有龐大的客户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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