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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為了解資格考試的試題模式,你可試做以下的模擬考試: 標準模擬考試. 為了加深考生對資格考試的認識,以下提供了與資格考試格式相近的標準模擬考試。 地產代理資格考試. (i) 第一部份 ( 30條獨立試題) (ii) 第二部份 ( 20條試題,以一個個案分析為基礎) 營業員資格考試. (i) 第一部份 ( 40條獨立試題) (ii) 第二部份 ( 10條試題,以一個個案分析為基礎) 你須回答每一條試題才可繼續作答下一條試題。 完成每部份的模擬考試後,你可回顧你所作答的試題和答案,以及每條試題的正確答案。 你可點擊 此處 下載所有在網上模擬考試內載有的參考試題 (PDF版)。 2. 簡化版模擬考試. 以下的簡化版模擬考試提供一些與地產代理資格考試和營業員資格考試的獨立試題相類似的題目。

  2. Educational qualifications. 投訴. 紀律研訊. 持續專業進修計劃. 學歷. 其中一個營業員牌照或地產代理 ( 個人) 牌照的發牌要求是完成中學五年級教育或同等程度的教育。 申請人須提交認可的證明文件以證明其已符合此要求。 認可的文件包括以下兩項: (一) 由認可的教育機構發出的證明文件以顯示其教育程度 ( 例如:畢業證書、成績表或確認信等); (二) 由認可的考試或評級機構發出的文件以顯示已考獲合格成績的科目 (例如:在香港中學會考中於五個不同科目取得合格成績*)。 監管局只接受正本文件或由香港執業律師簽署的核證副本。 請注意, 並不是所有教育或考試機構或課程是被認可的。

  3. www.eaa.org.hk › zh-hk › ExaminationExam - EAA

    地產代理資格考試及營業員資格考試均是以多項選擇題方式作答。 考生可在報名時選擇以中文或英文應試。 地產代理資格考試為筆試模式,而營業員資格考試則提供筆試及電腦應考模式。 在同一考試中的試卷有不同版本,但每個版本均載有內容相同但不同次序的題目。 此外,下列人士不可報考或應考有關的資格考試: 上述人士即使已經報考或應考有關的資格考試,亦會被取消資格,已繳費用,概不發還。 監管局及/或考試中心沒有責任為考生在報考或應考前核實及/或通知考生是否屬於上述類別。 因此,考生在報考前須先確保並不屬於上述類別人士。 地產代理資格考試的模式如下: 第一部份:30條題目 (佔60分) 第二部份:20條題目 (以一至兩個個案分析為基礎) (佔40分)

  4. 要加深了解地產代理及營業員資格考試的要求和試題的模式,考生可參閱監管局網頁內載有關資格考試的「 參考題目 」。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之用。 考試題目並非必然根據有關資料編制,以上的資料內容並未涵蓋有關的資格考試的所有考試內容。 利用有關資料準備考試並不保證能讓考生在考試中考獲合格成績。 考生應參閱 《考試手冊》 內的地產代理及營業員資格考試內容綱要,以瞭解有關的資格考試的考試範圍及選取適合的資料準備有關的資格考試。 一些專上學院、培訓機構及地產代理商因應需求,會自行提供不同類型的資格考試備試課程。 有興趣報讀有關備試課程的人士須注意,監管局並沒有對任何備試課程或課程提供者作出評審或認可。 監管局亦沒有就該等課程及課程提供者的質素,或課程是否能讓考生在有關考試中考獲合格成績,作出任何陳述。

  5. 營業員資格考試時間表. 有關即將舉行的考試的報名詳情,請瀏覽本網站「報名詳情及報名後的事宜」部份. 查詢電話. 地產代理監管局:2111 2777. 職業訓練局高峰進修學院考試中心:2919 1467 / 2919 1468 / 2919 1478.

  6. 資訊中心. 地產代理(個人)牌照或營業員牌照. 地產代理(個人)牌照或營業員牌照的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可獲批給牌照:. 年滿十八歲;. 完成 中學五年級或同等程度的教育 *;. 在緊接申請牌照的日期前的12 個月內,在有關的 資格考試 中考獲合格 ...

  7. 牌照分為兩種: 地產代理牌照; 營業員牌照。 地產代理牌照. 持有地產代理牌照的人士可以經營地產代理工作的業務或擔任持牌地產代理的營業員。 無論地產代理業務是以獨資、 合夥 或公司形式經營,每個以特定營業名稱在每個營業地點經營的商號必須申領一份 營業詳情說明書 。 該說明書須在有關的營業地點的顯眼位置展示。 合夥業務中必須有最少一位合夥人持有有效的地產代理牌照。 其他不以地產代理身分從事合夥業務的合夥人如不是「不適當的人」則無須領有牌照。 有關此領牌的豁免及「不適當的人」的定義,請見 此 。 每一個地產代理營業地點應由一名 經理 有效及獨立地管理。 而該名經理必須持有地產代理 (個人) 牌照。 營業員牌照持有人只能以持牌地產代理的營業員身分從事地產代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