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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12月4日 · 212. 長毛之稱的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入稟控告懲教署強逼男囚犯剪短髮屬性別歧視終審法院11月26日裁定梁國雄終極勝訴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周四3日撰文認為法院裁決離地」,質疑終院法官盲目追捧海外案例似乎不關心裁決對監獄紀律的影響烈顯倫發表題為〈「法官是否管理監獄? 〉的文章,指男性監獄相關規則在女性監獄並不適用,反之亦然,《性別歧視條例》未能套用於今次案件。 他認同懲教署一方指,男士長髮不屬於傳統髮型,而男性監獄要求統一髮型是不想強調個人風格,與監獄紀律相符都是常識,批評法院似乎「離地」、只顧咬文嚼字。

  2. 2023年2月20日 · 民主派35+」初選案16被告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審訊續審審訊進入第11天認罪的區諾軒今20日繼續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作供控方並播出2020年6月在蘋果大樓內舉行的新界東選區選舉論壇片段。. 不認罪的長毛梁國雄在會上說 ...

  3. 2021年9月1日 · 15名泛民人士涉4遊行案總結 梁國雄囚22月最重 另5人緩刑. 撰文:郭顥添. 出版: 2021-09-01 13:38 更新:2021-09-01 13:38. 88. 警方去年4月拘捕多名曾參與2019年多次未經批准遊行的人士當中不乏元老級泛民人士包括李柱銘楊森何俊仁及吳靄儀等控方最後分4案起訴15人部份人士被控超過一宗案件。 4案今 (1日)終在區域法院全部審結及完成判刑,15名被告有10人入獄,5人緩刑免囚。 其中梁國雄判刑最重,需入獄22個月,另黎智英及李卓仁亦要入獄20個月。

    • 「變相公投」倡雙普選 引發多重影響
    • 當年李鵬飛反對 反令五區公投倡議獲注視
    • 回應司徒華「癌症上腦」言論:我和華叔關係不是那麼差
    • 談「激進派」光譜:暴力不能吸引更多人參與

    2009年,當時的激進派政黨社民連提出「五區總辭 變相公投」建議,透過補選單一議題回應政改爭議,讓市民公開表態支持雙普選。公民黨於9月與社民連達成共識,加入行動;民主黨、民協則未有參與。2010年1月底,5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梁家傑、陳淑莊、黃毓民、梁國雄一同辭任,政府於5月16日舉行補選。不過在中央嚴詞批評、建制派和政府杯葛下,補選投票率只有17.1%,五人無懸念下重返議會。 同年6月17日,時任特首曾蔭權與「五區公投」總發言人余若薇公開辯論政改,引起全港關注;另一邊廂,無參與行動的民主黨成員先後兩次進入中聯辦會面談判。6月21日,政府修改原定的政改方案,在區議會功能組別中加入「區議會(第二)」,由在其他功能界別中沒有投票權的選民選出,亦即現時的「超級區議員」席位,特首選委則由800...

    梁國雄憶述,自己2000年從政初期,政綱已包含全民公投、爭取普選。2009年元旦日接受商業電台訪問時,他再提及這倡議,但當時不成氣候;該年年中,政界人士在中環香港會,討論民主運動的路向,自由黨創黨主席李鵬飛聽到五區公投的倡議,十分反對,對傳媒透露,建議才獲注視。到該年9月,公民黨宣布參與,才「湊夠五區」可發動總辭。 長毛指出,由於當時立法會選舉投票率約莫是五成,即使建制派不接戰,民主派「獨腳戲」若能組合所有板塊參與,將整體投票率推至25%以上,甚至有過百萬人投票支持,都足以反映過半選民支持雙普選,民意信息會更強烈:「其實這是一個民意的對決,如果大家看看今屆區議會選舉造成的效應,就是香港人用選票表達意見。如果當日五區公投,我們估計整個泛民一起做,不是打算只得公、社兩黨,其實包括民主黨和其他板塊...

    五區總辭的另一個影響,是沒有參與行動的民主黨,最終和中聯辦談判出超區方案,隨後民主派出現嚴重分裂。梁國雄在立法會批評民主黨時,曾指出反對總辭、支持政改方案的民主黨元老司徒華「癌症上腦」,引起爭議。 長毛指,他確實認為當日的事件,是將一部分的民主派政治能量分散出去,變成「堅持」與「妥協」之爭。提到針對「華叔」的言論,他指當時的語境是民主黨於短時間內決定支持超區方案,司徒華更指如果黨員不支持可以選擇退黨,所以才表示華叔這個說法不對,並有以上的冒犯性言論。他強調,他和華叔之間並未如外界所言般不和:「其實我和司徒華個人的關係不是那麼差,我是經常和他談天的其中一人,因為我們多數會在支聯會的活動中見面。」 長毛認為,民主派的分裂早在這番言論前,五區總辭之時已經發生,並且已不可避免。但他承認,如果過程中有...

    十年前,梁國雄被認為是政界最激進的人物,在民主派內樹敵不少。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開始有年輕抗爭者批評他反對加佔道路,已落後於時代。2016年立法會選舉,他義務協助多名新界東泛民候選人當選,在泛民支持者間獲得好評。後起的「勇武」、本土派系,會反指長毛「和理非化」,以前的「激進派」光環已經燒盡。 梁國雄表示,他的理念從來沒變,就是使用暴力要相當小心。2014年傘運期間,他認為如果沒有足夠能力守住就不應貿然佔路,否則會令更多人被捕,也達不到原先的目的。他的想法是,暴力不能作為一個常態的手段,只能是一場革命的「接生婆」、「助產婦」,在必要的時候推一把,因為暴力本身是不能孕育革命、吸引更多人參與。 至於「光環」的問題,長毛表示當然會希望有更多人支持他的行動,但光環這回事是別人給的,那是別人的決定,...

  4. 2021年3月9日 · 長毛梁國雄被指在2016年擔任立法會議員期間在發展事務委員會上搶走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桌上的文件被控藐視罪裁判法院認為條例不適合用以控告議員但上訴庭早前裁定裁判官出錯但長毛上訴至終審法院今日9日案件獲受理並將於8月31日進行審訊。 被指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梁國雄被控於2016年11月15日擾亂立法會委員會會議,令其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 控方根據《立法會 (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 (C)條,任何人在立法會或其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或參加任何擾亂,致令立法會或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即屬犯罪。 梁搶文件是一種表達方式.

  5. 2022年3月29日 · 主任裁判官判梁監禁14天與他正服刑的23個月刑期分期執行被告梁國雄66歲否認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c)條的藐視罪指他於2016年11月15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舉行會議時引起騷亂致該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

  6. 2021年9月27日 · 長毛梁國雄涉在2016年擔任立法會議員期間在發展事務委員會上搶走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桌上的文件。 他原被控《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 條的藐視罪。 裁判官認為該條例不適合控告立法會議員,上訴庭則裁定律政司得直,案件發還重審,梁再向終審法院提上訴。 終院早前聽取陳詞後,今 (27日)裁定梁國雄敗訴。 梁國雄的代表律師早前陳詞指,《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和第4條列明,議員在會議中有言論自由,以及法律程序的豁免權。 而梁當時是議員,正參與會議,搶文件亦是針對會議內容有關,該行為應受保障。 梁又指,根據三權分立的原則,有權處理內部事務,法庭不應干預。 律政司則回應指,條例第3條只保障議員的發言內容,不包括其行為,若該條不能針對議員,將會造成「真空」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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