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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7日 · 至於國家安全的定義,梁愛詩指:「國家安全沒有兩制之分! 被問及如預先披露本地生產總值(GDP)數字,她說綜合學者分析GDP預測沒有問題,但若無權限下搶先披露,目的是搞亂經濟,則可能涉金融安全。 政府在23條諮詢文件中,提出延長涉危害國安被捕人的羈押時間。 梁愛詩認為在大規模拘捕或暴亂下,有需要給予執法部門延長偵查時間,但對被捕人延長羈押時間,應該是執法部門能力所及的「最短時間」,亦應向法院提出申請。 HKETAPP健康台更多都市疾病影片: https://bit.ly/3cNFwr7. hketApp已全面升級,TOPick為大家推出一系列親子、健康、娛樂、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Video。 立即下載: https://bit.ly/34FTtW9. 記者:戴朗希.
2020年8月4日 · 梁愛詩認為,早前參選時被裁定提名無效的議員都可延任,指相關議員在就任時已符合要求,「除非你有證明他有違反誓言,就算他有不對,都要依從立法會條例去處理,喪失席位和有沒有權參選是兩回事。 若把現任議員任期延續一年,第六屆立法會任期就會延長到5年,與基本法列明的4年不同,梁愛詩指出這是特殊情況,不清楚人大做法,認為人大可澄清、解釋、補充法律,「人大有權這樣做」。 梁愛詩亦書面反駁大律師公會日前的聲明,指公會出於政治考量多於法律理據。 她承認緊急法是否合憲有待終審法院裁決,但這風險已計算在內,政府亦有大機會勝訴。 強調疫情嚴重,押後選舉是平衡了公眾安全。
2020年12月4日 · 前律政司長、前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今表示,本港的國家安全法律尚未完善,《港區國安法》只是 處理四項罪行,認為就算將來特區政府已就基本法23條立法,仍有不時所需,落實國家安全保障。. 梁愛詩 在「國家憲法日」座談會上指,實行 ...
2020年6月26日 · 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表示,「港區國安法」立法後,港人的權利及自由都會得到保障,強調會按照香港法例處理,希望市民相信香港的法律制度。 梁愛詩出席一個基本法30周年論壇,談及港區國安法時指出,內地《國安法》提及,維護國家安全,應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公民權利和自由;執法人員應當嚴格依法履行職責,不得超越職權、濫用職權,不得侵犯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 梁愛詩續指,港區國安法的草案說明中亦有相同論述。 草案說明中亦提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在內的權利和自由。 梁愛詩認為,香港人的權利及自由繼續受到保障。 至於何謂「勾結」、何謂「特定情形」,相信條例到時會有詳細說明。
2015年5月5日 ·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指,如泛民接受人大8.31決定,在此原則下的政改細節,可與特區政府商討,但政改諮詢期間,泛民已堅持要求撤回8.31,浪費了機會,現在來說已較困難。 對於有何細節可商討,梁愛詩說,例如「入閘」門檻能否由現時的120人,降至100人甚或更低。 被問及未來泛民仍否有機會與中央見面,梁愛詩指,見面要有基礎,如堅持推翻8.31決定,便沒有見面的基礎。 此外,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指,反共的人無法在特首普選中出閘,梁愛詩回應時指,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曾說,愛國愛港就是不做損害國家及香港的事,認為這要求一點也不多。 她並指,鄧小平亦說過共產黨是可以讓人鬧的,但如目標是推翻共產黨管治,就不符合國家憲法。
2017年6月23日 · 本港回歸20年,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接受電台訪問時提及,回歸至今仍有人未認清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而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要確保一國兩制「不走樣、不變形」,正是提醒港人,高度自治並非完全獨立。 她認同需要進一步推廣基本法教育,惟社會缺乏開放腦筋迎接新事物,甚至一談到基本法,就認為是「洗腦」,又反問如教師也不正確認識基本法,如何令學生正確認識。 就人大常委會於法庭處理梁頌恆游蕙禎宣誓案期間釋法,梁愛詩解釋,是要維護法院威信,如法庭裁決不符合基本法原意時才釋法,就變成人大指出法院犯錯;而釋法另一個目的,是中央作出正式宣示,港獨不能被接受。 她表示,回歸20年來只有5次釋法,但有人認為釋法會變得恆常化,是多餘的擔心,釋法是新的憲制規定,不應排斥,否則影響一國兩制完整落實。
2016年11月20日 · 梁愛詩被問到,人大釋法是否唯一處理港獨的方法,她回應說,釋法並非處理港獨,而是處理公職人員資格問題,是「見一件事,解決一件事」。 她又說,港獨直接衝擊一國兩制,爭取港獨或會涉及有非法行為,他們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梁愛詩不同意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所指,今次人大釋法帶來了「副作用」,認為不會影響本港的司法獨立。 她認為,法院就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案件的判決,是對立法會議員劉小麗司法覆核案,一個很好的指引。 對於應否容許公職人員持有雙重國籍,梁愛詩表示,擔當公職人員,就有責任要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她強調,現時基本法並無要求外籍法官放棄其國籍,更特別容許外籍法官可以繼續留任,而基本法亦列明,立法會部分功能界別議員,可擁有外國居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