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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6日 · 他指近日留意到梁振英向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發出兩封律師信,原因是鍾撰寫了兩篇文章評論梁收取UGL的5,000萬款項事件,日前梁更正式入稟控告鍾及刊登文章的《立場新聞》誹謗。 張達明指,相關舉動令他深感不安,隨後透露三個月前接受針對梁振英收取該筆款項的「 天下為公 Wolf-Hunting 」計劃訪問,提出質疑及作出評論,之後 《香港01》 亦有轉載訪問內容,梁振英隨後於5月18日及21日,向他發出兩封律師信。 梁振英原來早於5月,已就評論其收取UGL款項一事,向張達明發出律師信。 (資料圖片) 不希望沉默而令梁以為發律師信可令學者噤聲.
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接受德國之聲訪問時表示,從梁振英過往對不同人發律師信或採取的法律行動看,被指控的人或媒體都是因為曾評論或觸及梁振英的兩條"紅線":涉黑及UGL的利益事件,顯示這是梁所忌諱的。...
2013年2月7日 · 特首梁振英向《信報》發出律師信,指前中央政策組全職顧問練乙錚早前在該報刊登的一篇文章,有「誹謗」之嫌。而《信報》發表聲明回應,指該報管理層、編輯部和文章作者並無指稱梁振英已涉黑。
2013年2月7日 · 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以個人名義發律師函指控《信報》誹謗,梁振英稱指控嚴重,得嚴肅處理。
中国. 翌日,《信報》發表一份態度偏軟的聲明,表示無意指梁振英涉黑,如引起讀者有此印象願意致歉,但強調是向公眾致歉,並非對梁振英,也不會應梁要求撤迴文章。 練乙錚則寸步不讓,拒絕收迴文章,並表示擔心行政長官動輒告人誹謗會成為慣例。 事件既屬公眾議題,當然便不會以當事人《信報》願意退讓便不了了之。...
2016年9月29日 · 不久前,一件幾乎震驚數百萬香港人的趣事發生。梁振英透過薛馮鄺岑律師發律師信予《蘋果日報》,表面上藉此指控該報9月8日社評,就梁UGL涉貪案,以「錯誤地、惡毒地及惡意地指控(falsely, viciously and maliciously accused)梁振英貪污」等理由,造成「阻止、剝奪」梁競逐連任特首的權利,信中嚴肅引《基本法》第26條與《人權法案條例》第21條作為依據,加上該報以「狼英、大話英、689」等語帶蔑視地稱呼他,指七日之內若未收到滿意回覆,則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2013年2月6日 · 行政長官梁振英日前向《信報》發出律師信,指前中央政策組全職顧問練乙錚早前在該報刊登的一篇文章,有「誹謗」之嫌。 《信報》已經發表聲明,指文章如果引起讀者對梁振英產生不公的結論或者引來不便,謹此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