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涉黑律師信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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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9日 · 梁振英透過律師行發出的律師信指,《蘋果日報》本月8日的社論文章,呼籲新一屆立法會議員應追究梁振英涉及貪污的問題,形容文章內容是「錯誤地、惡毒地及惡意地指控梁振英貪污」,以及應被追究所謂的貪污;律師信強調,梁振英與UGL簽訂的是 ...
2017年2月23日 · 梁振英透過薛馮鄺岑律師行發出律師信,批評《蘋果日報》最近兩篇報道失實,報稱他在澳洲UGL公司一事中,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要求不能再刊登涉及他貪污的指控,並於報章及網站刊
2018年9月9日 · 學術自由學者聯盟、獨立評論人協會和大學及專上院校工會聯盟發起簽名運動,反對「以法律訴訟箝制批評」,表明強烈反對前特首梁振英向多名學者及媒體發律師信,要求收回就梁涉及UGL事件所作的評論,至今已有近600位學術、專業及公眾人士聯署。
其他人也問了
梁振英為何捲入涉嫌個人誠信爭議?
梁鄧蔡律師事務所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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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5日 · 梁振英在2012年7月就任特首,但在2014年被揭發於競選特首期間,與澳洲上市公司UGL就收購他持有股權的戴德梁行一事,簽訂協議,承諾支持UGL在亞洲擴展生意,並獲400萬英鎊(約5,000萬港元)作回報,令梁再次捲入涉嫌個人誠信爭議。 經調查後,律政司認為沒有足夠證據提出檢控,事件因而告一段落。 當時報道指,UGL於2011年12月收購戴德梁行,梁當時任職戴德梁行亞太區主席,並已經宣布競逐特首。 惟梁與UGL於同年12月2日簽署一份合約,該公司同意向他支付400萬英鎊報酬,在其當選特首後分兩次繳付。 有關協議在簽署兩日後完成,而梁於同日宣布辭任戴德梁行亞太區主席一職。
2018年4月30日 ·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聯同多名黨友發起「天下為公」眾籌計劃,持續跟進前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企業UGL 5000萬港元事件。林卓廷表示,收到梁振英第二封律師信,內容主要重複過去觀點,並質疑其言論觸犯誹謗條例。
2016年10月4日 · 特首梁振英(CY)早前向《蘋果日報》發出律師信,批評對方有關他收取澳洲公司UGL 5000萬港元「回佣」的報道無任何根據,要求對方澄清及撤回有關報道。
2018年6月20日 · 他們在5月份再收到兩封梁振英的律師信,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形容律師信是「三幅被」,內容僅重複過去的觀點。他指出,律師信是「以自己的聲明引證前一封聲明」,從而指控他們誹謗。尹認為是浪費時間,促請梁盡快披露更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