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1年12月3日 · 23:32更新 18:29建立. Tweet. 一代歌后梅艷芳的傳記電影梅艷芳正在上映可是阿梅的哥哥梅啟明卻入稟高院控告侵犯其持有的梅艷芳商標事件引起廣泛討論然而阿梅與梅啟明之間的恩怨情仇至今依然是大家的話題阿梅曾接受過東方日報訪問道出與梅啟明關係比較疏離她說:「以前Ann胞姐梅愛芳說話比較多她是我和媽媽之間的橋樑我不會跟媽媽直接說話直到Ann走了之後媽媽則成為我跟哥哥溝通的橋樑從媽媽口中才得知哥哥的消息! 」她更表示自己跟屋企人緣薄,又坦言對於媽媽,她是有義務和必須去照顧她,但對於其他兄弟姊妹,她不便做得太多:「大家有一對手,一對腳,何解我所做的要Over(超過)那麼多? 負起家庭擔子的責任不應以賺錢多少來衡量!

  2. 2021年12月4日 · 梅啟明昨日3日接受電話訪問重申2004年起持有梅艷芳Anita Mui的註冊商標而商標每隔10年需申請延續至今仍是商標持有人他又稱早在6月安樂影片製作片時曾多次去信指對方侵犯商標惟一直未有得到回覆故決定入稟高院控告。 問到索償金額? 他迴避說:「日後嘅事。 」對於梅媽表示對入稟不知情,他卻揚言有告知對方,至於被梅媽斥「財迷心竅」,他淡然說︰「有咩問題呢? (你哋唔啱? 有誤會? )冇啲咁嘅事,我同佢係一齊住,日日都見面,只係最近佢入咗院兩個星期。 (佢有咩唔舒服? )天氣轉冷,都係啲老人病啦! 於片中飾演梅艷芳的王丹妮與一眾演員廖子妤、劉俊謙等,口徑一致指不太清楚事件,不便評論。 王丹妮說:「唔好意思,呢方面請聯絡電影公司。

  3. 2022年7月25日 · 本案原告梅啟明被告安樂影片有限公司案件上一次提訊時法官應梅啟明表示正申請法律援助將安樂的剔除申請押後至今天處理結果法援署拒絕梅的法援申請今天梅要求再押後指安樂上周二才將申請相關文件給他他周三便把文件送交法援署但法援署周四便把文件交回給他。 雖然法官仍未判決,他已表示「我一定會上訴,我會搵律師,我要押後,唔押後都要搞上訴。 」不過法官表示,看不到有何理據要再次押後案件,最終即時作判決。 法官接納安樂一方的理據,指梅啟明持有的「梅艷芳」商標註冊,只針對金飾、珠寶與手錶,與安樂製作的電影作品明顯不同類。 電影的內容如何,亦與是否侵犯商標全不相干;電影以《梅艷芳》為名,亦只是提示其內容是藝人梅艷芳的傳記片,並不涉使用商標。

  4. 其他人也問了

  5. 2022年5月25日 · 香港時間. 2022年05月25日 (三) 13:37更新 11:53建立. Tweet. 1/2. 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的胞兄梅啟明於去年12月入稟高院控告製作梅艷芳傳記電影的安樂影片指電影侵犯其持有的梅艷芳商標要求法庭下令禁制安樂影片及相關人士繼續侵犯其商標及要求賠償損失等。 案件原定今天 (25日)在高院作指示聆訊,但安樂要求剔除案件,指梅啟明沒有任何理據。 梅啟明最初指暫無法處理此申請,要求將案件押後,但高院法官陸啟康指如屆時他未能提出合理訴因,最終只是「嘥時間」。 梅啟明則稱會聘請律師處理本案,法官最終決定給予機會讓他聘請律師,並將安樂的剔除申請押後至7月25日處理。 原告是梅啟明,被告是安樂影片有限公司。 原告沒有律師代表並親自陳詞。

  6. 2021年12月3日 · 23:51更新 11:44建立. Tweet. 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傳記電影正於戲院熱播但製作該電影的安樂影片於昨日2日遭梅艷芳的胞兄梅啟明入稟高院控告侵犯其持有的梅艷芳商標梅啟明於入稟狀指早於2004年已持有梅艷芳及Anita Mui的註冊商標並指該電影公司製作的電影及相關產品在未經他同意下使用了其註冊商標故要求法庭下令禁制安樂影片及相關人士繼侵犯其商標並強制安樂影片向梅啟明交出所有侵犯商標物品及賠償損失。 原告是梅啟明,他稱擁有「梅艷芳」的電影商標,入稟控告片商。 據入稟狀指,原告持有「梅艷芳紀念有限公司」並用以進行活動紀念梅艷芳。

  7. 2022年9月12日 · Tweet. 已故天后梅艷芳胞兄梅啟明曾聲稱梅媽覃美金遭照顧她的姑娘及姪仔梅柏麟禁錮日前入稟高院控告兩人索償800萬他更稱聲身在馬來西亞的兒子疑患癌病要向梅媽借錢醫病梅啟明現年13歲兒子Richard終於忍不住開腔篤爆老竇講大話不要借作炒作及利用他向嫲嫲索取金錢他受訪時指父親完全冇關心過他大爆父親不願意他用短訊聯絡也打過多次電話畀父親但父親都冇聽電話令他好不開心也感到好困擾他更指出自己冇得睇醫生是因為老竇令他不見了保險醫療卡。 梅啟明太太Joey透露梅媽曾畀錢梅啟明幫兒子買一份儲蓄保險,去年加多份意外保險,但早前她收到通知,兒子的保單取消了,梅啟明承認將阿仔的保單Cut咗,Joey發現對方將保單的10萬元左右轉為幫自己買另一份保險,但受益人竟然是其泰籍女友。

  8. 2021年12月3日 · 原告是梅啟明被告是安樂影片有限公司據入稟狀指原告持有梅艷芳紀念有限公司並用以進行活動紀念梅艷芳原告自2004年11月24日起已持有梅艷芳Anita Mui的一般商標註冊並於2018年除夕遞交了防禦商標申請將商標覆蓋範圍具體化其類別亦包括影音器材文具服裝電影及各項商業活動等。 《梅艷芳》講述一代歌后一生。 《梅艷芳》由王丹妮做主角。 入稟狀指梅艷芳有極高知名度,以她名字作為品牌名稱及連帶商標極具商業價值。 原告指被告在製作電影《梅艷芳》時,其過程、內容及宣傳品均未得原告同意使用了其註冊商標,並會令公眾被誤導而錯誤理解該片與原告息息相關。 原告指被告的侵權及錯誤行為造成原告損失,故入稟高院申請禁制其繼續作出侵權行為、交出侵權物品及要被告作出賠償。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