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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楊明醉駕判刑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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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鄧官還指出楊明並非初犯他在2005年因不小心駕駛被判罰款7,000元及停牌一年在2007年守行為期間又因刑事毀壞被判150小時社會服務令楊明亦有其他如超速駕駛駕駛時使用電話等不良記錄顯示被告明顯沒有汲取教訓

    • 揚明、阿楊
    • Lam Yeung Ming, Lam Ming Lok
    • 林楊明、林明樂
    • Mat Yeung
  2. 楊明原本須要被還柙至4月14日判刑以等候背景報告但在裁判官裁定罪名成立及須要還柙後楊明的代表律師清洪便向裁判官提出辯方律師團隊曾經向被告楊明提供錯誤的訊息,[47] 令其誤以為不會因為不小心駕駛的控罪而須要接受任何監禁式的刑罰

  3. 2024年3月6日 · 杨明原本须要被还柙至4月14日判刑以等候背景报告但在裁判官裁定罪名成立及须要还柙后杨明的代表律师清洪便向裁判官提出辩方律师团队曾经向被告杨明提供错误的讯息,[47] 令其误以为不会因为不小心驾驶的控罪,而须要接受任何监禁式的刑罚

  4. 事件. 楊明飾交通警欠說服力. 2020年8月8日楊明 因涉醉駕被控三項罪名, [6] 「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罪名不成立而他亦推翻本已承認的「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兩項罪名案件將安排於5月11及12日重新審理結果楊明毋須還柙並獲准保釋。 [5] [7] [8] 楊明在《伙記辦大事》中飾演交通警員秦永熙獲如常播出,部分網民認為欠缺說服力,擔心影響警隊形象。 [9] [10] 2021年4月8日「雙雄對奕 蓄勢待發」宣傳活動 [11] ,監製 陳耀全 指楊明在劇中飾演交通警,現實卻涉交通意外而惹上官非,雖然比較敏感,但相信觀眾能把戲劇及現實分開。

    • 時裝、懸疑、警匪、律政、愛情
  5. 醉駕入刑 是專指針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 》第22條的提議,內容為將 醉酒駕駛機動車 的行為列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處罰的範圍。 2009年起中國大陸陸續發生多起駭人聽聞的醉酒駕駛引發的交通事故。 連續出現的案件激起了輿論,隨後有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人大代表)和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 委員(政協委員)提出要對醉駕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2011年2月25日,《刑法修正案(八)》經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同年5月1日起施行;同步修改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也提出對醉駕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6. 揶揄楊明醉駕事件 親中派藝人 楊明 於2020年8月8日懷疑酒後駕車失事送院時滿身酒氣步履不穩而楊明被送往瑪麗醫院後因拒絶提供酒精測試被捕 [13] 。

  7. 危險駕駛罪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所規定的罪名用於規管情節惡劣的追逐駕駛醉酒駕駛 [註 1] 、駕駛校車或營運客車超載或超速行駛以及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為。 該罪名於2011年隨《 刑法修正案(八) 》新增,後於2015年在《 刑法修正案(九) 》中進行修訂。 自2019年起至2022年,該罪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檢察機關在各類刑事犯罪中,起訴人數位居榜首的罪名 [1] 。 現行法律條文 [ 編輯]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 醉酒駕駛機動車 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