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醉駕判刑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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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官還指出楊明並非初犯,他在2005年因不小心駕駛被判罰款7,000元及停牌一年;在2007年守行為期間又因刑事毀壞被判150小時社會服務令,楊明亦有其他如超速駕駛、駕駛時使用電話等不良記錄,顯示被告明顯沒有汲取教訓。
- 揚明、阿楊
- Lam Yeung Ming, Lam Ming Lok
- 林楊明、林明樂
- Mat Yeung
楊明原本須要被還柙至4月14日判刑,以等候背景報告,但在裁判官裁定罪名成立及須要還柙後,楊明的代表律師清洪便向裁判官提出,辯方律師團隊曾經向被告楊明提供錯誤的訊息,[47] 令其誤以為不會因為不小心駕駛的控罪,而須要接受任何監禁式的刑罰,辯
2024年3月6日 · 杨明原本须要被还柙至4月14日判刑,以等候背景报告,但在裁判官裁定罪名成立及须要还柙后,杨明的代表律师清洪便向裁判官提出,辩方律师团队曾经向被告杨明提供错误的讯息,[47] 令其误以为不会因为不小心驾驶的控罪,而须要接受任何监禁式的刑罚
事件. 楊明飾交通警欠說服力. 2020年8月8日, 楊明 因涉醉駕被控三項罪名, [6] 「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罪名不成立,而他亦推翻本已承認的「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兩項罪名,案件將安排於5月11及12日重新審理,結果楊明毋須還柙並獲准保釋。 [5] [7] [8] 楊明在《伙記辦大事》中飾演交通警員秦永熙獲如常播出,部分網民認為欠缺說服力,擔心影響警隊形象。 [9] [10] 2021年4月8日「雙雄對奕 蓄勢待發」宣傳活動 [11] ,監製 陳耀全 指楊明在劇中飾演交通警,現實卻涉交通意外而惹上官非,雖然比較敏感,但相信觀眾能把戲劇及現實分開。
- 時裝、懸疑、警匪、律政、愛情
醉駕入刑 是專指針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 》第22條的提議,內容為將 醉酒駕駛機動車 的行為列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處罰的範圍。 2009年起,中國大陸陸續發生多起駭人聽聞的、醉酒駕駛引發的交通事故。 連續出現的案件激起了輿論,隨後有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人大代表)和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 委員(政協委員)提出要對醉駕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2011年2月25日,《刑法修正案(八)》經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同年5月1日起施行;同步修改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也提出對醉駕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揶揄楊明醉駕事件 親中派藝人 楊明 於2020年8月8日懷疑酒後駕車失事,送院時滿身酒氣步履不穩,而楊明被送往瑪麗醫院後因拒絶提供酒精測試被捕 [13] 。
危險駕駛罪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所規定的罪名,用於規管情節惡劣的追逐駕駛、 醉酒駕駛 [註 1] 、駕駛校車或營運客車超載或超速行駛,以及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為。 該罪名於2011年隨《 刑法修正案(八) 》新增,後於2015年在《 刑法修正案(九) 》中進行修訂。 自2019年起至2022年,該罪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檢察機關在各類刑事犯罪中,起訴人數位居榜首的罪名 [1] 。 現行法律條文 [ 編輯]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 醉酒駕駛機動車 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