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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楊明醉駕前科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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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多次醉酒駕駛 楊明曾於2005年被發現將座駕停在佐敦道中間行車線並睡在車中接受酒精測試時證實超標後被拘捕其後被判罰款7,000元及停牌1年。[35] [36] 2020年7月接受《明報》採訪時,楊明表示憎恨過去的自己經常喝醉,因犯事而被捕。[37]

    • 揚明、阿楊
    • Lam Yeung Ming, Lam Ming Lok
    • 林楊明、林明樂
    • Mat Yeung
  2. 多次醉酒駕駛 [編輯] 楊明曾於2005年被發現將座駕停在佐敦道 [35] [36] 2020年7月接受《明報》採訪時,楊明表示憎恨過去的自己經常喝醉,因犯事而被捕。[37] 在馬己仙峽道涉嫌醉酒駕駛被捕 [編輯]

  3. 揶揄楊明醉駕事件 親中派藝人 楊明 於2020年8月8日懷疑酒後駕車失事送院時滿身酒氣步履不穩而楊明被送往瑪麗醫院後因拒絶提供酒精測試被捕 [13] 。

  4. 2020年8月8日楊明因涉醉駕被控三項罪名,[6] 「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罪名不成立而他亦推翻本已承認的不小心駕駛車窗玻璃光度不足兩項罪名案件將安排於5月11及12日重新審理結果楊明毋須還柙並獲准保釋。[5] [7] [8]

  5. 揶揄楊明醉駕事件 [編輯] 親中派藝人 楊明 於2020年8月8日懷疑酒後駕車失事,送院時滿身酒氣步履不穩,而楊明被送往瑪麗醫院後因拒絶提供酒精測試被捕 [13] 。

  6. 醉駕入刑 是專指針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 》第22條的提議,內容為將 醉酒駕駛機動車 的行為列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處罰的範圍。 2009年起,中國大陸陸續發生多起駭人聽聞的、醉酒駕駛引發的交通事故。 連續出現的案件激起了輿論,隨後有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人大代表)和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 委員(政協委員)提出要對醉駕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2011年2月25日,《刑法修正案(八)》經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同年5月1日起施行;同步修改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也提出對醉駕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7. 楊明涉醉駕撞毀戰前石壆 續保至本月下旬 路政:修復費4000多元. 香港01. 2020-10-23 [2020-10-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9). ^ 楊明認兩項控罪官令還押候審 清洪「出招」推翻答辯換裁判官再審. 晴报. 2021-03-24 [2022-1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