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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11月20日 · 今個星期日24日就是2019年區議會選舉投票日成功當選的參選人將於2020年1月1日成為新一屆區議員任期4年。 區議員作為區內居民的代表,區內大小事都要處理,他們的人工又是多少呢? 民政事務總署今年第一季向立法會財委會提交文件,建議增加區議員的每月酬金及相關營運開支等,撥款其後獲得通過,新修訂的區議員酬金及營運開支等將於明年元旦日起生效。 每月酬金增至33,950元. 在新安排下,區議員每月酬金為33,950元,或每年407,400元;完成任期後,將會獲得酬金總數15%的任滿酬金。 如果區議員獲議員互選為主席或副主席,每月酬金則更高。 另外,區議員有多項實報實銷及非實報實銷的開支︰. 實報實銷開支. 每年537,792元營運開支(包括員工薪酬),支付執行區議會職務所需開支;

  2. 2019年1月18日 · 據近日由區議員發佈的申請表格顯示今次的申請表格分成三個部份第一部份需填寫11項個人資料第二部分申請人須確認自己符合申請資格第三部份為申請人聲明申請人須簽署作實。 申請人須同時遞交3份證明文件,包括香港身份證副本、住址證明文件副本,以及銀行帳戶證明副本。 而2011年的申請表格亦分為3個部份,第一及二部份須填寫5項個人資料,第三部份為申請人聲明,申請人須簽署作實,而申請人毋須提供其他證明文件。 因2011年的派錢可經銀行及郵政登記,部份銀行有提供網上登記服務;而今次派錢則統一向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申請,分別可郵寄至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或投遞至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社會福利署各分區福利辦事處或政府合署的投遞箱。

  3. 2021年6月25日 · Nicole Victoria現時是一名母親,身兼理財教練及地產經紀的工作。 但年輕時跟很多人一樣,大學畢業後任職年收入只得5萬加元(約31萬港元)的工作,同時,要背負4萬加元(約25萬港元)的學費貸款。 她本以為進入職場後,能夠賺足夠的錢讓她過理想的生活,但由於收入不高,而且要償還債務,她經常入不敷支,面臨龐大的經濟壓力。 後來,她意識到,問題不在於她的收入不高,而是她沒有妥善管理個人財務,「人可以憑年收入4萬美元而致富;也可憑年收入10萬美元而過得潦倒,這完全取決於你如何善用手上的金錢。 」於是她決心開始學習一切有關於理財及投資的知識,由償還債務及投資,將個人資產滾存至100萬美元(約776萬港元),並建立她想要的生活。 【30歲擁逾千萬資產 分享投資4大心法: 按此 】 2.

  4. 2020年2月28日 · 2020/21年度《財政預算案》於周三(26日)公布,港府宣布向18歲或以上香港永久居民派發1萬元。.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指,若財政預算案在立法會順利通過,8月底前開始向市民派發1萬元 。. 1萬元的派發對象只限香港永久居民,坊間一直把「三粒星」和 ...

  5. 2019年1月24日 · 相關地址一覽. 市民亦可於 計劃網頁 下載申請表格。 【延伸閱讀】: 【派錢$4000】派表已經開始 填表時有咩要注意? (短片) 增設熱綫數目. 為方便市民以電話查詢詳情,計劃的24小時熱綫(3897 1088)亦從本月23日起由28條增加至34條。 毋須提供住址證明. 由於不少市民表示提供住址證明有困難,政府表示現申請人毋須提交住址證明,更方便市民。 郵資不足將寬鬆對待. 政府表示,申請表格時遇有郵資不足的情況,當局將會寬鬆對待,使申請可獲得處理。 【延伸閱讀】: 【派錢$4000】市民點睇政府派錢? 預計獲派多少? (短片) 【延伸閱讀】: 【派錢$4000】月入幾多可全取$4000? 退稅又點計數? 欄名 : 生活理財.

  6. 2019年6月26日 · 政府於上月表示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收到約344萬份申請並已向所有申請人發出申請確認通知劉怡翔表示344萬份申請中已有59萬宗派出款項現時職津處已經加快處理每日發放款項的申請亦會日漸增加當局預料可提早於今年9月前可完成派錢程序職津處於早前表示如申請人仍未收到確認通知應於6月30日或之前致電熱綫3897 1088,或經電郵(careandshare@wfsfaa.gov.hk)向職津處查詢。 職津處指,已收到7000個與申請確認有關查詢,當中一成個案是沒有收到相關申請,大部分因電話或地址填錯,已通知有關個案補交。 【延伸閱讀】: 【派錢$4000】申請$4000最終獲派$4 網民:郵費都冇咗$2. 欄名 : 生活理財. 相關文章.

  7. 2021年6月28日 · 房屋委員會轄下的公共屋邨辦事處及客戶服務中心索取登記表格. 另外,市民亦可於 網上 下載有關申請表格。 書面登記注意事項. 1. 填寫領取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 市民必須在表格內填寫用以領取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而每名登記人只限登記一次,每個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亦只可登記一次。 2. 需提交香港身分證複本. 市民填妥及簽署表格後,必須連同登記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香港居民身分證複本釘好並對摺一同遞交。 3.「在港居住」要求聲明. 是次消費券計劃規定申請人必須在2021年6月18日之前的連續24個月在港居住。 不過,如果申請人在上述時間內不在香港,需聲明有關原因,共有6個原因可供選擇,包括: 「廣東計劃」或「福建計劃」的受惠人; 在香港以外獲有關當局認可的學校/大學就讀; 工作假期參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