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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9月10日 · 當中包括因參選民主派初選被控違反國安法的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及南區區議員彭卓棋另外5人為灣仔區梁柏堅東區韋少力黎梓欣陳榮泰民主黨中委蘇逸恒。 至於東區蔡志強因缺席宣誓,政府稱將按條例必須即時離任。 梁柏堅晚上在facebook表示,已接獲政府信件,要求下周一(13日)下午5時前回覆,他強調早已準備要回覆的內容,「同我哋想像嘅模式好接近,等局長再回信先有更多補充,謝謝各位。 資料顯示,宣誓有效的7名泛民區議員,均沒有參與民主派初選或借出票站,而需要補交資料的區議員,均有參選或借出票站,而梁柏堅則以辦事處外的私家路作為票站。 + 6. 徐英偉:宣誓過程若涉違法 有需要會轉介執法機構跟進.

  2. 2021年9月10日 · 港聞. 政情. 港島24區議員宣誓 包括楊雪盈蘇逸恒 徐英偉:依例裁定有效否. 撰文:周皓宜. 出版: 2021-09-10 08:58 更新:2021-09-10 17:45. 43. 政府今日9日開始分批安排211名區議員宣誓港島區區議員打頭陣」,今早9時於北角社區會堂進行宣誓由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擔任監誓人儀式閉門進行警方在場外加強佈防停泊了多輛警車也有軍裝警員巡邏。 宣誓前仍在任的港島區區議員共25人,當中15人是民主派,涉及初選案的區議員包括灣仔區楊雪盈及南區彭卓棋都有出席宣誓,但有傳涉案者很可能被取消資格。 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監誓後表示,會依法辦事、按法例規定考慮區議員的宣誓是否有效。

  3. 2021年3月2日 · 137. 47名參與或舉辦民主派初選者前日2月28日被警方落案控告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眾被告的保釋申請由昨傍晚一直進行至凌晨2時被告昨日長時間未獲安排晚餐及休息時間審訊期間被告之一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在庭上不支暈倒楊雪盈團隊今日3月2日通過社交網更新狀況表示楊現時血壓偏低無法進食只能吊鹽水。 團隊表示,楊仍需留院做腦部掃描,預計今晚繼續留院。 感謝郭家麒即場照料. 楊雪盈fb專頁帖文指,經歷通宵扣查後直接上庭,昨日中午12時進食後,直到晚上12時才能再次進食。 期間,警方曾於晚上七時才訂晚餐,但到晚上十時許才能安排進食,不過由於再次開庭,所以延至晚上十二時才能匆匆進食晚餐。

  4. 2016年9月7日 · 大坑區區議員楊雪盈上任初期也曾於街頭擺放流動辦事處雖然後來正式遷入商廈9樓但未能如願租到地鋪。 【區議員搞緊乜】終有辦事處的徐子見 繼續街上迎風. 羅冠聰:打壓滲入各層面 鍾樹根批失實指責. 香港島候任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到場聲援,他直言:「政府打壓已經滲入不同層面,例如香港眾志的入屋郵遞和公司註冊都受到阻撓。 」他坦言為自己將來的地辦感到擔憂,認為不同地區的非建制派議員應當團結一致。 鍾樹根於9月7日下午發表聲明,不開名回應「傘兵區議員」無理失實指責,認為該位議員「充滿惡意」及「欺人太甚」,他指出自己即將完成任期,房署未來安排,與他一概無關。 港島區候任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到場聲援徐子見。 (何潔泓攝) 徐子見等人於鍾樹根辦事處遊行至房署。 (何潔泓攝) 徐子見. 區議會選舉. 民建聯. 政情

  5. 2019年11月8日 · 參選灣仔樂活選區的楊子雋約一年前開始落區城市規劃學系出身的他當時在灣仔區議員楊雪盈的辦事處當助理除了接個案協助辦社區活動外一直關注區內規劃議題他指樂活區居民的社區連繫感不高,「因為沒有一個空間讓他們聚起來比如有一個地標可讓街坊交流聊天這區因為地理環境問題較少公園地鐵站等聚腳點。 他們多是一落樓就開車、坐小巴,對社區環境不會有很高的要求,他們日常的活動根本不是在這個社區。 楊子雋分析,樂活區屬高尚住宅區,社區較安靜且人流較少,居民屬高收入群組,約一半家庭月入逾十萬元。 他們多是專業人士,有自己的生活圈子,甚少留在區內活動。 他認為,社區跟人的影響是雙向的,「很多時地方會定義了我們的生活,因為很多斜路,沒有聚腳點,沒有公共空間,就沒有社區了。

  6. 2021年9月16日 · 出版: 2021-09-16 10:31 更新:2021-09-16 11:22. 31. 港島區議員上周五宣誓政府昨日15日)「亮劍DQ 7名區議員包括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及民主黨東區區議員蘇逸恒等。. 被DQ的7人共通點是與民主派初選有關各人均曾參選初選或借出議員辦事處作票站 ...

  7. 2019年7月24日 · 根據灣仔區議員楊雪盈於社交網站專頁的相片屋宇署於上址張貼的清拆令證實大公報字眼的招牌不符合署方批准的建築圖則違反建築物條例署方要求業主拆除涉事的招牌按照建築事務監督批准的圖則恢復原狀業主需要於30日內展開工程並於60日內完成根據楊雪盈所稱屋宇署日前回覆其辦事處稱同於外牆上的大型電視屏幕則沒有違反建築物條例》。 《香港01》於上周六曾就事件向屋宇署查詢,惟至今仍未獲署方回覆。 早前於網上流傳一封屋宇署的回覆電郵,聲稱就有關大公報的招牌投訴,屋宇署已派員到場視察,並將會按照現行的招牌監管制度,就該違規招牌採取執法行動。 根據監管制度,屋宇署發出法定命令後,招牌擁有人須要在指定期限內,拆除違例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