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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販運搖頭丸亞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或MDMA的量刑指引:. 1克以下. 由判刑者酌情決定. 1至10克. 2 至4年監禁. 10至50克. 4 至6年監禁. 50 至300克. 6 至9年監禁.

  2. 1. 知情及參與的證明. 1. 知情及參與的證明. 控罪的一個重要元素是被告人必須知悉自己販運的是危險藥物。 不過,控方毋須證明被告人知悉自己販運的是個別某一種危險藥物。 標準是主觀的,即被告本人必須主觀地知悉危險藥物的存在。 但控方很多時會依賴 《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第47條中列明的幾個推定去證明這一點: A. 管有藥物. 當一個人被證實或被推定為管有危險藥物,他會被推定為知悉藥物的危險性質,除非有相反證據證明(第47 (2)條)。 B. 管有容器. 當一個人被證實管有任何容載或支承危險藥物的物件,他會被推定為知悉藥物的危險性,除非有相反證據證明(第47 (1) (a)條)。

  3. 販運危險藥物罪經公訴程序(即高等法院或區域法院)定罪後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及罰款港幣500萬元,或經簡易程序(即裁判法院)定罪後的最高刑罰是3年監禁及罰款港幣50萬元( 第4 (3)條 )。 判刑原則. 上訴法院最近釐清了為販運案件判刑的六個步驟: 確定適用於危險藥物的數量在相關判刑指引中的級別。 根據證據評估被告人在案件中的角色和罪責。 依據犯罪情況和被告人角色確認被告人在相關級別內的量刑起點,並在必要時考慮高於或低於該級別的量刑起點。 考慮有可能提高量刑起點的加刑因素。 考慮減刑因素從而定下量刑的整體折扣,但不會對個人情況給予很大比重。 審視最終整體刑罰,確保其公平、公正和平衡。 判刑指引. 一般來說,販運危險藥物通常會被判處即時監禁。

  4. 二十歲的阿龍,經常到內地的夜場消遣和吸毒。. 阿龍獲得毒品拆家的信任,讓他可以帶毒品回港兜售。. 阿龍決定邀請朋友到家中開毒品派對。. 阿龍還在自動櫃員機取得意外之財。. 阿龍不禁想:最近走運了﹗但事實又是否如此呢?.

  5. B. 甚麼是「販運危險藥物」? 販運危險藥物在香港是一項嚴重罪行。 與販運危險藥物相關的三個罪行有: 販運(第4(1)(a)條及第4A(1)(a)條) 提出販運(第4(1)(b)條及第4A(1)(b)條) 作出或提出作出任何作為,以準備販運或目的是販運(第4(1)(c)條及第4A(1)(c)條) ...

  6. 0:00 / 3:30. 現在播放中:零元「購物」 黑財源滾滾. 二十歲的阿龍,經常到內地的夜場消遣和吸毒。 阿龍獲得毒品拆家的信任,讓他可以帶毒品回港兜售。 阿龍決定邀請朋友到家中開毒品派對。 阿龍還在自動櫃員機取得意外之財。 阿龍不禁想:最近走運了﹗但事實又是否如此呢? 咳水司機. 十七歲的飛龍,習慣與朋友濫用咳藥水,為了找刺激,他們更開大膽車…… 天賜信用卡? Jaycee和他的朋友Hayden拾到錢包,認為是天賜橫財,但事實正正相反,這個錢包令他們走上歪路。 校長室小賊. 同學平日被充公的財物放在哪裡? 輝仔 和 明仔 發現,原來就在校長室﹗他們決定潛入校長室…… 小拆家. 就讀中四的 浩明 為了賺快錢,在學校當毒品拆家。 他會面臨甚麼命運?

  7. 實務指引18.1及18.2:人身傷亡案件審訊表及僱員賠償案件審訊表 實務指示31並不涵蓋人身傷亡及僱員賠償案件。而實務指示18.1及實務指示18.2,就涵蓋了這些案件,並列舉了非常詳盡的條文。有關指引的理念,是希望透過調解,早日達成和解。 在展開法律程序之前,各方應該真誠地嘗試探索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