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1年11月22日 · [2021.11.22] 發表 推文. 樂善堂劉德學校新任校長顏源峰(左)接受訪問當日,不少學生上前與他打招呼,亦有學生主動向顏分享校園逸事。 顏說校長室長期開放,學生可隨時找他傾訴生活大小事,盼藉此營造愉快校園氣氛,讓學生樂於上學。 (黃志東攝) 【明報專訊】未曾與人結怨、也無借貸,某日卻遭人在住所樓下貼街招討債,更有人到學校要求還錢。 新任小學校長顏源峰約5年前於不知情下成為兄長債項的「諮詢人」,其兄無力還債使他不斷遭追債,顏曾萌生放棄教職的念頭免連累學校,幸得同校教師支持,漸擺脫放貸人滋擾。 他形容該時期是自己「黑暗時間」,但他不怕回首,「以前想過辭職,連老師都沒得做,到現時就做埋校長」,盼以個人經歷鼓勵學生遇難關時別輕易放棄。 明報記者 黃焯謙. 5年前受討債滋擾 幸舊校體諒.

  2. 2021年3月1日 · 概念解碼:集體談判權. [2021.03.01] 發表 推文. 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主席王思敏左四認為國泰取消年終談判是削弱集體談判權意圖架空工會國泰回應稱會採用嶄新方式聽取機組人員的意見。 【明報專訊集體談判權 (Right to collective bargaining)即勞方可通過工會與資方談判僱傭條件,資方必須參與,談判結果並具法律約束力。 國際勞工公約第98號,即1949年《組織權利及集體談判權利公約》適用於香港。 該公約旨在保障組織及參加工會的權利和推動集體談判。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陳敬慈表示,與英美等國家有法定集體談判權不同,本港法律框架下工會沒有集體談判權、諮詢權等,僅部分工會和公司有集體談判權協定。 各方意見. 職工盟主席吳敏兒:

  3. 2020年11月26日 · 1. 批出免費建屋牌照 (私人土地上建丁屋) 2. 私人協約方式批出政府土地. 3. 換地方式批出契約. 若有關村民持有農地,可免補地價建屋,或以折讓或免補價方式與政府換地;若村民沒有農地,可要求政府以私人協約方式批出政府土地 (如有),並給予地價優惠。 此項小型屋宇權益,又稱「丁」。 Q4.

  4. 2023年10月29日 · 許太拒為兩女設教育基金 工會:生前訓練女兒獨立 - 明報加東版 (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2023.10.29.

  5. 2023年11月7日 · 「立場新聞」涉嫌發布煽動刊物,案件在2021年12月首次提堂,2022年10月31日開審,是1997年回歸後首宗涉及傳媒機構的煽動案。原定20日的審訊期,最終56日審結,橫跨8個月時間,當中36日為鍾沛出庭作供及接受控方盤問。

  6. 2019年11月11日 · 【明報專訊】大埔醫院北面的大埔第9區,預計2023年有新公屋落成,邨內預留地方興建一間全新資助小學。 教育局將校舍分配予五旬節聖潔會香港總監督,該會回覆本報稱,新校擬取名「五旬節聖潔會永光小學」,現時正與教育局、建築署磋商校舍設計,預計最快2023年9月正式開校;又稱新校會引進芬蘭校園設計,讓學生置身豐富的感官體驗空間,激發學習靈感、創意等。 明報記者 魏綺婷. 據教育局資料,新校位於大埔第9區,設有36個課室、地盤面積7085平方米,暫定2023年中落成。 獲分配新校的五旬節聖潔會書面回覆本報查詢稱,重視全人教育「靈、德、智、體、群、美」,將學校營造成一所能給予學生信任、安全感和溫暖的家園,建立孩子及家庭應對21世紀國際社會轉變及挑戰的能力。 設實時遠程教室 靜觀花園.

  7. 2019年1月3日 · 民事侵權是指侵犯他人財產、權利或利益的行為。 當受害人因他人侵權的行為而受到損害,就可根據民事侵權法提出索償。 民事侵權法的內容廣泛,與人身傷害有關的法律責任是民事侵權法的其中一環。 人身傷害與日常生活關係密切,例如在商場因地面濕滑跣倒受傷,便有可能牽涉到民事侵權法的應用。 民事索償 要證意外因負責方疏忽所致. 以案件Chan Wai Hing v MTR Corp Ltd (DCPI 1649/2015)為例,事發時原告人在拉開商場出入口的玻璃門時因地面濕滑跣倒,導致髖部骨折。 原告人向該商場的擁有者,即商場管理者提出民事索償,指意外乃由於商場的擁有者及管理者的疏忽或違反責任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