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3年4月13日 ·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規定:「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而所謂「經常性給與」,依據同法施行細則第10條,則以反面列舉之方式,將年終獎金等11項名目之給與除外。 然而,非屬上開11項除外列舉之給與,是否為「經常性」給與,仍需依照實際情形判斷。 未休畢之「特別休假工資」,屬經常性給與嗎?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3項規定:「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 而遭資遣之員工,常因忽然遭資遣,年度特休尚未修畢而應折算工資,固無疑義。 但該月獲發之「未休畢特休假工資」,是否應算入「平均工資」?

  2. 每月補助每位鄰長一千元交通費,編列的鄰長「福利」,包括每月一千元交通費、每年教育訓練一千元、報費三千元、文康活動參訪費三千一百元意外保險等。 鄰長「福利」還不只如此,若是仔細統計,除了每人六十萬元的意外保險外,包括交通費、健保補助、油票、報費、文康活動參訪費用等,使得鄰長最多每年可獲取三萬二千八百多元的「福利」。 鄰長憑甚麼給這麼多福利? 幫鄰民做了甚麼? 別的鄰是不清楚,但是我們這邊兩位遴長無所事事,擾鄰的分都有他們,還聚眾搞圈圈,潑婦罵街,做生意縱容客人撞倒居民家的車子逃逸不理會,還一副你奈何我的態度。 其家屬更是一副我就是鄰長的家屬,高你們一等,你們就該把我捧上天,我做甚麼是我的權利,你們這些下等居民不得抗議,並且孤立對他們不滿的的鄰居,這邊是台中市安龍里2鄰和6鄰. 我要檢舉.

  3. 據 悉 , 37 歲 的 鄭 加 入 民 安 18 年 , 2000 年 時 曾 獲 頒 授 民 安 隊 長 期 服 務 獎 銅 章 。 死 因 未 明 交 死 因 裁 判 官 處 理 鄭 於 本 月 21 22 日 , 在 民 安 圓 墩 營 參 加 訓 練 工 作 , 他 其 後 曾 向 妻 子 表 示 , 可 能 曾 被 昆 蟲 叮 咬 而 引 致 不 適 。

  4. 2022年9月6日 · 反觀 Uber司機每趟車資收入的33%會被 Uber租賃車行吃掉,而這還沒有扣掉車輛折舊、耗損、維修、保養與汽油錢等成本費用! Uber 司機每月靠行費、稅金等固定支出要 4000~5000元!就算沒跑車營業也必須要負擔,對兼職司機來說,負擔很大!

  5. 2003年11月22日 · 以台灣而言以現今花費最多的社會福利支出比例論之敬老津貼在作為選舉賄選工具的必勝籌碼使得福利支出的極大比例都用於此福利的意涵是否已被污名化成為紅利的代名詞。 另外,隨著經濟衰退、意識形態和政府面對合法性危機的處置交織下,而產生的 失業給付領取人數漸增和低收入戶戶數增加的趨勢,將成為台灣需要積極面對和處理的問題。 我要檢舉. 台長: 尚未設定. 人氣 (2,139) | 回應 (0)| 推薦 ( 0 )| 收藏 ( 0 )| 轉寄. 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 (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回應 (0) 推薦 ( 0) 收藏 ( 0) 我要回應. * 回應人: E-mail: 悄悄話: 否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回應內容: * 請輸入識別碼: (有*為必填)

  6. 1.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領取之非固定薪資,如三節加發獎金、結婚、生育、教育補助費、醫藥補助費、休假旅遊補助費、升級換敘補發差額、員工紅利或董監事酬勞等,並非每個月固定發給,扣繳義務人應按6﹪扣繳,如合併當月份薪資發放時,亦可依薪資所得扣繳稅款規定扣繳。 另薪資受領人在機構以外尚兼任其他機構職位工作而取得之兼職薪資,扣繳義務人應按6%扣繳。 但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 2,000元者,免予扣繳。 2.法人股東派員擔任董監事,法人所具領之車馬費、董監事酬勞,屬薪資所得,境內法人股東縱使開立統一發票,扣繳義務人仍應按6﹪扣繳薪資所得稅。

  7. 2023年1月20日 ·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 0 訂閱站台. 〔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1月18日112年重要節日安全維護聯合慰問工作」,第五分局志工中隊中隊長蔡登雲振興里守望相助執行長侯美惠警友會主任李曜嘉義警副中隊長江明賢民防中隊副中隊長李百壕前來第五分局共同 ...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