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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1日 · 藝人江若琳與前經理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的合約糾紛,案件今(21日)於高等法院續審。 江若琳今午於庭上續作供,就2008年被傳媒報道介入寰宇國際主席林小明婚姻之不實謠言,江指當時公司要求她「唔好再答,叫我講清者自清」,江質疑「點解我要開記者會講俾大眾知嘅權利都無」,她表示每天都有被「屈」的報道,江形容是「一生最大侮辱」。 原告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答辯人為原名江玲的江若琳及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江若琳今續作供,其代表律師複問提及2008年6月中,傳媒報道她介入寰宇國際主席兼執行董事林小明婚姻的不實謠言,江早前作供曾稱於報道初期「好想講」,但「公司叫我唔好再答,叫我講清者自清,係老闆嘅事」。
2021年10月7日 · 藝人江若琳與前經理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的合約糾紛案件今(7日)於高院續審。 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林小明今續接受答辯方盤問,被問及當年江被指與他發展婚外情,江感到十分痛苦,林聞言回應指「我都好痛苦」,江於旁聽席一邊拭淚一邊奪門而出離開法庭。 原告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答辯人為原名江玲的江若琳及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林小明今繼續接受答辯方盤問,答辯方指由2008年開始出現不實報道,指江與林之間有婚外情,同一時間,江尚未就其2007年發行的唱片《Innocent》收到任何收入,因此她當時很淒慘,有如過街老鼠。 林聞言回應指「我都好慘」。 答辯方再問「你知唔知佢當時好痛苦」。 林指出「我都好痛苦喎,我有同佢傾過,安慰吓佢囉」。
2021年10月18日 · 藝人江若琳與前經理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的合約糾紛案件今(18日)於高院續審。 江若琳今於庭上首度作供,她指加入寰宇以來,公司不准她「搭交通工具、拮魚蛋」,因擔心被記者拍照,以為她「撈唔掂,窮,影響公司接代言價錢」。 江又指出席金像獎頒獎禮時公司要求她不可以失禮,但拒絕贊助服裝,江形容「人生未買過1條8萬蚊嘅裙」,並哽咽指「依家我個衣櫃總和都無8萬」,說罷一度拭淚。 原告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答辯人為原名江玲的江若琳及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江若琳(現年34歲)今首度出庭作供,江於原告代表律師盤問下作供。 江指於寰宇多年來,沒有收過任何錢,而公司支付的藝人墊資費由5,000元至3萬元。 江指於2005至2010年「一路做嘢一路還錢」,並不同意墊資費等於「人工」及「出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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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若琳的丈夫是誰?
江若琳的老公是誰?
江若琳違約及要求索償 到底是怎麼回事?
2022年2月18日 · 藝人江若琳於2014年遭前經理人公司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入稟指控其違約及要求索償,案件早前於高等法院審訊完畢。 法官今(18日)頒下判詞裁定寰宇及江若琳各有部份勝訴,至於有關賠償金額則須再作第二部份聆訊,預計聆訊需時35天。 基於雙方各有勝訴,故不就訟費作出命令。 原告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答辯人為江若琳(原名江玲)及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法官於判詞中指,本案爭議包括藝人所涉宣傳及製作費用由誰負責,案中所涉的2004、2005及2008年合約是否有效及執行,當中是否涉及不合理條款,而原告有否違約,以及是否可行使2008年合約中的優先續約權等事項。 法官指江成為原告藝人時有不愉快經歷,而江認為受到不公平對待。 法官強調只針對方就合約之爭議作判決,若合約涉及不合情理,法庭會作出干預。
2022年12月28日 · 現年35歲的江若琳(前藝名江伊晴,Elanne)與老公蕭唯展(前名蕭潤邦,Oscar)在聖誕節前夕宣布懷孕,結婚4年終於造人成功。 Elanne之後拍片分享4年來的造人經歷,揭開兩夫妻各自都有身體問題,她坦言自己曾患有畸胎瘤,但動手術後仍未能成功懷孕 ...
2021年10月4日 · 藝人江若琳於2014年遭前經理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入稟指控其違約及要求索償,案件今(4日)於高等法院開審。 原告一方於開案陳詞指,原告早於2004年與江簽訂合約後,已隨即將合約期限延長5年,而據合約條款,原告於首10年可收取藝人收入中的65%為佣金。 原告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答辯人為原名江玲的江若琳及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主席林小明今亦有到庭,而江若琳則由丈夫蕭唯展 (前名蕭潤邦)陪同到庭聽審。
2021年10月18日 · 社會 17:38 2021/10/18. 分享: 熱門 美斯 新手爸媽 會員有獎 農曆新年2024 狀王之王 高才通 金像奬2024 中一面試 區區有好校 名校專區. 藝人江若琳與前經理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的合約糾紛案件今(18日)於高院續審。 江若琳今午於庭上續作供指,2004年與寰宇簽約後,兩年間因繼續讀書而沒有工作。 江又指當時簽約後,公司指因其牙齒「唔靚」,「建議我即刻有嘢做,要我即刻剝哂牙植牙,換一排整齊嘅牙,成棚牙剝哂」。 江又指至2014年才就合約糾紛尋求法律建議,因當時遭經理人「掟玻璃杯」。 原告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答辯人為原名江玲的江若琳及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江若琳今續於高等法院作供。 (林育慧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