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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10月7日 · 藝人江若琳與前經理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的合約糾紛案件今7日於高院續審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林小明今續接受答辯方盤問被問及當年江被指與他發展婚外情江感到十分痛苦林聞言回應指我都好痛苦」,江於旁聽席一邊拭淚一邊奪門而出離開法庭原告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答辯人為原名江玲的江若琳及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林小明今繼續接受答辯方盤問,答辯方指由2008年開始出現不實報道,指江與林之間有婚外情,同一時間,江尚未就其2007年發行的唱片《Innocent》收到任何收入,因此她當時很淒慘,有如過街老鼠。 林聞言回應指「我都好慘」。 答辯方再問「你知唔知佢當時好痛苦」。 林指出「我都好痛苦喎,我有同佢傾過,安慰吓佢囉」。

  2. 2021年10月22日 · 藝人江若琳與前經理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的合約糾紛案件今22日於高等法院續審江若琳母親今於庭上作供時指2011年江的經理人相約她與寰宇國際主席林小明用膳席間江母提及狐狸精第三者嘅嘢唔關我個女事」 ,林則回應呢單新聞3,000萬都買唔到」。 江母形容當時感到晴天霹靂質疑一個上巿公司老闆點解講得出」。 原告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答辯人為原名江玲的江若琳及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江若琳母親周麗蓉今早作供指,她曾於幼稚園擔任出入數工作,其後才轉職為教師。 周指,2004年江與寰宇簽約後數月每月約收到5,000元。 周供稱,公司要求江租屋,不准與她同住唐樓,要求江出入乘搭的士,周指感到奇怪,至今仍不明白,公司「借俾你啲錢要你點使點使」。

  3. 2021年10月8日 · 寰宇主席及董事林小明供稱江若林由始至終都知道雙方是簽15年約,「由Day 1已經講好係簽15年。 」若他們不是認為江簽約15年又怎會在首十年的約快約滿前仍為安排工作包括投資5000萬元人民幣開拍巾幗大將軍捧江辯方質疑林在走光事件未保護江. 代表江若琳的大狀卻稱江在2014年被拍下裙底春光江感到十分痛苦林表示他從新聞得知此事但不知道江感到痛苦他承認未有跟進事件。 大狀即指林可就走光時件作出跟進,並保護藝人,林只重複只認未有跟進事件。 江墊支費用超過利潤. 大狀又指出,林不斷向傳媒塑造江「大使」形象,卻未有提及她要自行負擔音樂製作費,指林的說法誤導及偏頗,林稱江確是「大使」,又透露江10年來其實可獲分賬約700萬元,但因為她要公司所墊支的費用超過利潤,所以才「無錢剩」。

  4. 2022年1月21日 · 同林小明合約糾紛案今結案陳辭 江若琳方強調合約苛刻. 撰文:林通賢. 出版: 2022-01-21 15:30 更新:2022-01-21 17:19. 4. 江若琳今沒有出席。 (資料圖片) 藝人江若琳原名江玲與前經理人公司寰宇合約糾紛案在去年10月份開始於金鐘高等法院審訊經過多個月的審訊之後21日江若琳方同原告方會在區域法院進行結案陳辭。 案件原告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答辦人江若琳及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江若琳代表律師余思穎大狀現身。 (葉志明攝) 今晨在開庭之前未見江若琳同寰宇老闆林小明現身,約10:05分左右代表江若琳的律師余思穎大狀現身,而林小明的代表律師劉大狀同馬大狀亦一早在庭上準備就緒,待進行結案陳辭。 上午開庭時段先由江若琳代表律師進行結案陳辭。

  5. 2021年10月21日 · 江若琳今續作供其代表律師複問提及2008年6月中傳媒報道她介入寰宇國際主席兼執行董事林小明婚姻的不實謠言江早前作供曾稱於報道初期好想講」,公司叫我唔好再答叫我講清者自清係老闆嘅事」。 江語帶激動指當時每天的娛樂版頭條均是看圖作文」,江質疑點解我要開記者會講俾大眾知嘅權利都無」,她表示每天都有被的報道代表律師則指只要不閱讀便不會影響生活江則形容是一生最大侮辱」。 江續指2008年出席活動時,在後台被粗言辱罵,出外用膳曾被食肆「阿姐」認出及指罵「呢個咪搶人老公嗰個」。 江指即使疫情前外出均會戴帽及口罩,因不想聽到難堪的說話。 江又指曾被人於住所樓下貼街招,母親須於夜深時才出外撕掉。 江指事件是對其人格侮辱,她指除朋友外,其他人「會用呢樣嘢攻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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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2年1月21日 · 江若琳林小明合約糾紛案擾攘多年 下月18日有判決結果. 撰文:蘇國豪. 出版: 2022-01-21 18:45 更新:2022-01-21 18:45. 3. 藝人江若琳原名江玲與前經理人公司寰宇合約糾紛案今21日雙方代表律師在區域法院進行結案陳辭案件原告為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答辦人江若琳及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江若琳同寰宇合約糾紛案今21日雙方代表律師在區域法院進行結案陳辭。 (資料圖片) 上午時江若琳的代表律師余思穎大狀,在述說結案陳辭時強調,寰宇方所訂立的合約條款是苛刻的。

  8. 2022年2月19日 · 2022-02-19 12:00. 高院昨判江若琳及林小明各有勝訴江若琳原名江玲與前經理人公司寰宇合約官司案打足7年昨日18日終於在高院有裁決不過雙方皆未有到庭聽取結果暫委法官廖文健頒布書面判詞裁定江若琳與寰宇雙方部分勝訴因此仍需一個35日的審訊再作定奪雙方需各自支付訟費。 寰宇在2014年入稟高等法院,當時指跟公司跟江若琳簽下10年藝人經理人合約,寰宇有權與她續約5年,但江若琳卻表示不續約,更拒絕參與寰宇安排工作,寰宇要求法庭裁定合約的有效性,同時向江若琳追討有關賠償及100萬元的欠款。 而江若琳則提出反申索,向寰宇追討合約期間墊支費用及未獲的收入。 江若琳早前上庭,老公蕭唯展不時陪伴左右。 首日上庭江若琳在社交網寫下心聲。 老公給予全力支持。 林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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