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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沈小民於1987年於英國基理大學取得社會科學士法律及經濟學位1989年後完成英國法律教育委員會大律師公會期終試。 分別於1989年及1990年取得英國及香港 大律師 資格並開始於香港執業 [2] 。 1997年沈小民獲委任為 裁判官 ,2012年9月晉升為區域法院法官 [2] 。 受爭議案件. 2017年3月17日沈小民判決三名參與2016年 旺角騷亂 的被告入獄三年 [4] 。 沈小民曾處理數宗反修例涉及暴動控罪的案件,曾被《 文匯報 》批評「放生暴徒」。 沈小民先後於2020年10月及2021年2月下旬,處理 831 及 10.1 案,兩案十四名被控暴動罪、串謀參與暴動罪的被告,均獲沈裁定罪名不成立。

  2.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沈小民 (英語: Sham Siu-man ,1961年 — [2] ),前 香港區域法院 法官 ,在 新加坡 長大 [3] [來源可靠? ] 。 據《 頭條日報 》報導,沈小民是《 香港國安法 》訂立後首名決定移居海外的法官 [1] 。 背景 [ 編輯] 沈小民於1987年於英國基理大學取得社會科學士(法律及經濟)學位,1989年後完成英國法律教育委員會大律師公會期終試。 分別於1989年及1990年取得英國及香港 大律師 資格並開始於香港執業 [2] 。 1997年,沈小民獲委任為 裁判官 ,2012年9月晉升為區域法院法官 [2] 。 受爭議案件 [ 編輯]

  3.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沈小民 (英语: Sham Siu-man ,1961年 — [2] ),前 香港区域法院 法官 ,在 新加坡 长大 [3] [来源可靠? ] 。 据《 头条日报 》报导,沈小民是《 香港国安法 》订立后首名决定移居海外的法官 [1] 。 背景 [ 编辑] 沈小民于1987年于英国基理大学取得社会科学士(法律及经济)学位,1989年后完成英国法律教育委员会大律师公会期终试。 分别于1989年及1990年取得英国及香港 大律师 资格并开始于香港执业 [2] 。 1997年,沈小民获委任为 裁判官 ,2012年9月晋升为区域法院法官 [2] 。 受争议案件 [ 编辑]

  4. 2021年10月8日 · 根據司法人員薪級表顯示擔任區域法院法官的沈小民每月薪金為二十三萬零九百五十元另法官及司法人員亦享有各項福利和津貼當中包括房屋福利醫療及牙科福利本地教育津貼司法人員服飾津貼以及就休假外遊所提供的交通服務等將近六十歲的沈官先後於去年十月及今年二月下旬分別將八三一十一兩案合共十四名被控暴動罪的男女被告全部裁定脫罪。 沈官在前年八三一的灣仔暴動案中表明,「逃跑不一定因畏罪,也不應將穿着黑衣的人隨意視為參與暴動,故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有關控罪。 」律政司認為沈官犯了法律觀點的錯誤,乃根據《區域法院條例》第八十四條,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 於一九八七年在英國基理大學取得社會科學士(法律及經濟)學位的沈官,一九八九年在英國法律教育委員會完成大律師公會期終試。

  5. 中文名. 沈小民. 性 别. 男. 目录. 1 人物经历. 2 个人事件. 人物经历. 播报. 编辑. 1987年在 英国 取得社会科学士法律及经济学位的沈小民1989年在英国法律教育委员会完成大律师公会期终试随后分别在英国及香港取得大律师资格并于1990年起私人执业直至1997年获委任为 裁判官 ,2012年9月晋升为 香港区域法院 法官。 个人事件. 播报. 编辑. 2021年10月,媒体报道,沈小民已正式向 香港终审法院 首席法官张举能请辞,提前60岁退休,生效期为11月初。 沈小民将同妻子及一对儿子移民英国,放弃每月逾23万港元的薪酬。 [1] 根据司法人员薪级表显示,担任香港区域法院法官的沈小民,每月薪金为23.095万港元。

  6. 2021年10月8日 · 大陸環球網8日引述香港星島日報消息香港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早前已正式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請辭60歲提前退休生效期為11月初報導引述消息稱沈小民將偕同妻子及一對兒子移民英國放棄每月逾23萬港元的薪酬報導稱沈小民成為香港國安法訂立後首名決定離港移居海外的香港本地法官。...

  7. 2021年10月8日 · (星岛日报报道)本报得悉曾被誉为「钉官」的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早前已正式向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请辞提早六十岁退休生效期为下月初。 消息指,沈官将偕同妻子及一对儿子移民英国,放弃每月二十三万多元的薪酬。 于一九六一年在香港出生的沈官,在处理一六年旺暴案时,以「逃跑属参与暴动」为由,将案中三名被告裁定暴动罪成,各囚三年,但却在一九年的湾仔暴动案中,认为众被告遇警即逃有可能是「应警方警告而离开」,甚或基于对警方的「恐惧」的「自然反应」,结果一度被外界质疑持双重标准。 沈官成为《香港国安法》订立后,首名决定离港移居海外的本地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