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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沈小民 (英語: Sham Siu-man ,1961年 — [2] ),前 香港區域法院 法官 ,在 新加坡 長大 [3] [來源可靠? ] 。 據《 頭條日報 》報導,沈小民是《 香港國安法 》訂立後首名決定移居海外的法官 [1] 。 背景 [ 編輯] 沈小民於1987年於英國基理大學取得社會科學士(法律及經濟)學位,1989年後完成英國法律教育委員會大律師公會期終試。 分別於1989年及1990年取得英國及香港 大律師 資格並開始於香港執業 [2] 。 1997年,沈小民獲委任為 裁判官 ,2012年9月晉升為區域法院法官 [2] 。 受爭議案件 [ 編輯]
沈晓明. 国 籍. 中国. 民 族. 汉族. 籍 贯. 浙江绍兴. 出生日期. 1963年5月. 毕业院校.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目录. 1 人物履历. 2 担任职务. 3 职务任免. 4 人物成就. 人物履历. 播报. 编辑. 1979.09-1984.09 温州医学院 儿科系儿科专业学习. 1984.09-1987.07 温州医学院儿科系儿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87.07-1987.11 浙江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医师. 1987.11-1988.02 温州医学院儿科系助教. 1988.02-1991.02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儿科系儿童保健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2021年10月8日 · (星島日報報道)本報得悉,曾被譽為「釘官」的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早前已正式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請辭,提早六十歲退休,生效期為下月初。消息指,沈官將偕同妻子及一對兒子移民英國,放棄每月二十三萬多元的薪酬。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沈小民 (英语: Sham Siu-man ,1961年 — [2] ),前 香港区域法院 法官 ,在 新加坡 长大 [3] [来源可靠? ] 。 据《 头条日报 》报导,沈小民是《 香港国安法 》订立后首名决定移居海外的法官 [1] 。 背景 [ 编辑] 沈小民于1987年于英国基理大学取得社会科学士(法律及经济)学位,1989年后完成英国法律教育委员会大律师公会期终试。 分别于1989年及1990年取得英国及香港 大律师 资格并开始于香港执业 [2] 。 1997年,沈小民获委任为 裁判官 ,2012年9月晋升为区域法院法官 [2] 。 受争议案件 [ 编辑]
2023年7月15日 · 2023-07-15 08:31:18 香港.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區域法院前法官沈小民前年裁定兩宗灣仔暴動案共13名被告罪脫,律政司早前以案件呈述的方式提出上訴。 上訴庭昨日頒下判詞,批駁沈小民處理證據時犯下一系列嚴重錯誤,完全抹殺了2019年10月1日發生暴動這一事實的有力舉證價值,引起嚴重不公,又批評沈小民作出各種有利於辯方的臆測,裁決有悖常理,在女社工陳虹秀於無需答辯階段就裁定其表證不成立更是錯用所謂「酌情權」。 上訴庭下令撤銷陳虹秀等4名被告的無罪裁定,發還區域法院另一法官席前重審。 被沈小民放生的首宗案件5名被告,分別為報稱電競選手的張浩輝、學生胡凱富、學生陳子斌、女文員蘇美莉、李盈莉。
2021年10月8日 · 2021-10-08 00:00. 1/1 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图)请辞,提早六十岁退休,生效期为下月初。 (星岛日报报道)本报得悉,曾被誉为「钉官」的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早前已正式向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请辞,提早六十岁退休,生效期为下月初。 消息指,沈官将偕同妻子及一对儿子移民英国,放弃每月二十三万多元的薪酬。 于一九六一年在香港出生的沈官,在处理一六年旺暴案时,以「逃跑属参与暴动」为由,将案中三名被告裁定暴动罪成,各囚三年,但却在一九年的湾仔暴动案中,认为众被告遇警即逃有可能是「应警方警告而离开」,甚或基于对警方的「恐惧」的「自然反应」,结果一度被外界质疑持双重标准。 沈官成为《香港国安法》订立后,首名决定离港移居海外的本地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