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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2月22日 · 任警署警長的沈志明及警員楊卓麟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 官指行為嚴重 令公眾不信任警隊 隸屬油尖警區反黑組的一名警署警長及一名警員,涉嫌越權獲取有關傷人案的閉路電視錄像,兩人被控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

  2. 2024年3月6日 · 被告沈志明41歲警署警長及楊卓麟35歲警員),被控於2021年11月18日在九龍灣身為公職人員故意及蓄意作出可構成罪行的失當行為即使用虛假身分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獲取涉於同月17日凌晨超越其職權範圍的1宗傷人案閉路電視

  3. 2024年2月21日 · 被告沈志明41歲警署警長及楊卓麟35歲警員),現已停職被控於2021年11月18日在九龍灣身為公職人員故意及蓄意作出可構成罪行的失當行為即使用虛假身分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獲取涉於同月17日凌晨超越其職權範圍的1宗傷人案閉路電視錄像控方案情指被告沈志明及楊卓麟隸屬油尖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2隊2021年11月17日凌晨1時30分九龍灣宏開道發生一宗傷人案由東九龍重案組調查兩被告沒被指派調查該案。 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裁決時指,兩被告的上司證供指出,沒有指示過被告調查傷人案,以及索取相關閉路電視片段,被告事後亦沒有向他匯報。

  4. 2024年2月21日 · 兩名男被告依次是41歲沈志明及35歲楊卓麟被控於2021年11月18日在九龍灣身為香港警務處警署警長和警員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使用虛假身份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獲取涉及發生於同年11月17日凌晨超越他們職權範圍的一宗傷人案件的閉路電視錄像辯方在審訊期間曾指2被告索取閉路電視片段是因上級暗示收風」,事後未有向上級匯報是因為需要保密及分析案件。 裁判官劉綺雲今裁決時反駁辯方說法指,索取閉路電視片段並非警方慣常的「收風」手法,一般而言會向其他隊伍的人查問;而該傷人案有可能發生復仇情況,2被告必然知道需適時向上級匯報,以獲取指示或步署行動,可見2人是出自私心及個人利益而越權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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