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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繁體.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泰加保險(控股)有限公司 ,簡稱 泰加保險(控股) ,以及 泰加保險 ( 英語:Target Insurance (Holdings)Limited , 港交所 : 6161 ),在1977年,由黎秉良和趙新庭(兩者為現有董事),於 香港 (總部)成立「泰加保險有限公司」。 董事會主席為 張德熙 ,首席執行官穆宏烈。 泰加保險從事運輸業保險以來,一直為無數公共及私人交通車輛如的士、小巴、私家車、貨車、電單車等提供專業而優質的汽車保險服務。 公司發展 [ 編輯] 泰加保險由始至終專注於汽車保險服務領域,承保全港約60%的士保單,所佔市場毛保費於2010年躍居全港第一,並於近年持續維持本港前三位排名。
Target Insurance. 重要事項. 泰加保險有限公司(清盤中) ( 「泰加」 )為一家香港的獲授權保險人。 泰加已於2022年9月26日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法院」)的命令清盤。 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的黎嘉恩先生和甘仲恒先生於同日根據法院命令獲委任為泰加的共同及各別清盤人( 「清盤人」 )。 如對保單相關事宜有疑問,請致電 2926 2926 聯絡泰加。 如對清盤相關事宜有疑問,請致電 2238 7826 聯絡清盤人團隊。 最新消息 : 1. 完成轉讓若干一般保險業務予Swiss Re International SE香港分行. 2. 申請認可轉讓一般保險業務公告. 3. 有關保險公司 (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的通知. 4. 其他常見問題. 聯絡我們 : 客戶服務:
泰加保險從事運輸業保險以來,一直為無數公共及私人交通車輛如的士、小巴、私家車、貨車、電單車等提供專業而優質的汽車保險服務。 公司發展. 泰加保險由始至終專注於汽車保險服務領域,承保全港約60%的士保單,所佔市場毛保費於2010年躍居全港第一,並於近年持續維持本港前三位排名。 面對市場上激烈的競爭,泰加保險憑藉其方便、快捷的索賠程序、高效、先進的保險資訊系統及專業且經驗豐富的服務圑隊脫穎而出,贏得廣大顧客的信賴。 [1] 。 港交易所主板上市. 泰加控股於2015年1月15日在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編號為6161。 招股價為1.2至1.8港元,全球配售股份為1.2億股,集資額為2.2億港元 [2] [3] 。 停止接受新保單.
- 197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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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6日 · 香港高等法院今天(2022年9月26日)頒令泰加保險有限公司(泰加)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清盤,並委任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的黎嘉恩先生和甘仲恒先生為泰加的共同及各別清盤人(清盤人)。 黎先生和甘先生於2022年1月7日獲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委任為共同及各別經理(經理),全面接管泰加的事務、業務及財產;經理其後於2022年7月15日 1 就泰加提出清盤呈請。 在黎先生和甘先生獲委任為泰加的清盤人後,其經理的委任於同日即告終止。 保監局歡迎黎先生和甘先生獲委任為泰加的清盤人,此舉可確保泰加的運作得以無縫過渡,以保障保單持有人,並將泰加清盤對保險市場的影響減至最低。 所有泰加現存保單將不會受到清盤令所影響,保單持有人可繼續如常向泰加申請索償。
2023年12月15日 · 有關泰加保險有限公司發出的僱員補償保單的最新情況. 2023年12月15日. 泰加保險有限公司(泰加)已於2022年9月26日被高等法院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頒令清盤,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的黎嘉恩先生和甘仲恒先生獲委任為其共同及各別清盤人(清盤人)。 自2022年7月15日泰加被提出清盤呈請以來,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ECIIB)的無力償還債務基金計劃已經啟動,以承接泰加僱員補償保單的所有相關負債 1 。 有關安排將於2024年1月1日結束。 清盤人正在安排轉讓泰加31張有效保單 2 至Swiss Re International SE的香港分行,轉讓尚待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作出認可。
泰禾人壽擁有服務香港近30年的基礎,積極開拓人壽保險業務,滿足客戶儲蓄、危疾、醫療及人壽保障的需要。. 根據香港的「保險業條例」訂明的標準及已審計數字計算,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泰禾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的償付能力比率為494%。.
2022年7月15日 · 2022年7月15日.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於2022年1月7日根據《保險業條例》(第41章)第35 (2) (b)條委任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的黎嘉恩先生和甘仲恒先生為共同及各別經理(經理),全面接管泰加保險有限公司(泰加)的事務、業務及財產,並詳細檢視其財務狀況。 經理今天(2022年7月15日)行使《保險業條例》附表7之下的權力,對根據《保險業條例》和《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被視為無力償債的泰加提出清盤呈請。 保監局發言人說:「過去六個月以來,我們努力嘗試取回屬於泰加的資金,並多次要求股東控權人注資,令公司達到最低償付能力標準,但均未能得到正面回應。 泰加現已違反法定監管要求,資不抵債。 在這背景下,經理有責任對泰加提出清盤呈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