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3年12月1日 · 依財政部最新函釋說明個人在2016年1月1日以後繼承或受遺贈取得房屋土地出售時若適用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在計算持有期間時如屬連續繼承或受遺贈取得之房地得將連續各次繼承或受遺贈之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持有期間合併計算舉例說明某甲的父親2002年取得房地2022年2月父親過世房地由母親繼承但2023年2月母親也過世改由某甲繼承某甲於2023年底出售該房地原本房地持有期間為2023年2月至2023年底因持有不到2年適用稅率45%;惟經財政部最新核釋後房地持有期間為2002年至2023年持有超過10年適用稅率15%。 如果各次持有期間符合自住條件,還可適用自住優惠稅率10%。

  2. 2021年11月1日 · 符合一定條件之股權交易係指個人或營利事業出售其投資國內外營利事業的股份或出資額並同時符合下列2條件不論出售部分或全部持股均應依房地合一稅2.0課稅。 一、交易日起算前一年內任一日(2021年7月1日以後)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或出資額,占其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50%。 *以其交易日起算前一年內任一日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國內外營利事業之股份或資本額,占其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比率認定。 交易日起算前一年之期間末日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者,以2021年7月1日為期間末日。 *持有期間計算,自股份或出資額取得之日起算至交易之日止,採先進先出法認定。 二、於股份或出資額交易時,該國內外被投資營利事業股權或出資額價值50%以上係由我國境內之房地所構成。

  3. 2020年10月1日 · 土地及房屋過戶的常見方式可分為買賣繼承及贈與以下針對繼承及贈與房地2種方式進行介紹出售為繼承取得房地. 財政部今年2020年7月修法個人繼承取得房屋土地時併同繼承被繼承人所遺以該房屋土地為擔保向金融機構抵押貸款之未償債務餘額者應整體衡量其繼承取得房屋土地之經濟實質該貸款餘額超過繼承時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部分核屬其因繼承取得該房地所生之額外負擔。 未來出售該房地時,無論是採舊制規定計算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或房地合一新制規定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該額外負擔得自房屋及土地交易所得中減除。 (註:繼承登記案件是以被繼承人取得時間區分新舊制。 )以下舉例:

  4. 2021年10月1日 · 1.交易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 過往預售屋交易屬財產交易所得,併同綜合所得稅辦理。 此次修法為抑制預售屋炒作,藉以規避房地交易所得稅負,將預售屋交易納入房地合一稅課徵範圍,以杜絕炒作預售屋價格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如預售屋交屋後再以成屋出售,其預售屋持有期間不可併計,以避免造成預售屋交屋後立即出售之短期炒作情形。 2.交易持股(或出資額)過半數營利事業的股份(或出資額),且該營利事業股權(或出資額)價值50%以上是由我國境內房地構成. ⠀⠀⠀⠀⠀⠀⠀. 土地漲價總數額增設減除上限及調降推計費用率. 課稅基礎=房地收入-成本-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 土地漲價總數額減除上限=交易當年度公告土地現值-前次移轉現值.

  5. 2019年12月1日 · 一、地價稅及房屋稅. 從上表實例可以看出,地價稅在減徵期間是有節省稅金的,然而雖然房屋稅在減徵期間亦有減半徵收的優惠,但是由於重建後新建築構造單價與路段率調整因素,使得房屋稅增加了數倍。 房屋稅的增加,屋主皆應事先考量進去,若以繼續自住為主者,自行負擔的房屋稅必然大增;若部分出售則增值部分超過未來持有稅的成本增加數,亦值得申請都更或危老改建。 二、財產交易所得稅. 新蓋的房子將考慮3種用途,一為房屋出售,一為出租,一為贈與給小孩。 實際上將部分樓層出售,部分出租,部分贈與,其餘自住使用。 我們先簡化計算相關稅務及分析如下: 由上述簡易分析中可知,透過法人來持有該房地產,原購入成本可作為新房地之土地成本,而以個人持有,則僅能計入土地部分,此差異將大幅降低未來移轉時之房地合一稅。

  6. 2019年7月1日 · 今年五月報稅季,替好幾位有財產交易所得稅的個人客戶算稅與報稅,也有許多人前來諮詢不動產交易所得稅的各項問題,例如:新制房地合一稅與舊制有什麼不同? 房地的交易日及取得日該如何認定? 持有期間該怎麼計算? 受贈或繼承來的房子,在這兩年賣掉,到底是適用舊制還是新制房地合一稅? 計算房屋交易所得時,成本該如何計價? 繼承來的房子,日後出售如何適用自用住宅租稅優惠? 本篇將以問與答的方式,來逐一回答大多數人面對房地交易所得稅經常面臨到的問題。 問題1 新制房地合一稅與舊制有什麼不同? 房地所得稅新、舊制最大的差別,就在於土地的獲利部分。 在舊制下,土地按公告土地現值所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不納入綜合所得稅課稅範圍,僅就房屋部分計算財產交易所得課稅。

  7. 2022年6月1日 · 4502. 胡碩勻. 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臺灣與英國國際會計師CPA CFP認證理財規劃顧問/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講師,著有《節稅的布局》及《重複的力量》 綜合所得稅申報可以使用手機來報稅,相較於去年(2021年)的手機報稅服務,今年(2022年)新增「編修功能」,另增加「行動支付、電子支付帳戶繳稅方式」及24小時可以回答綜所稅問題的智能客服,以線上或電話預約報稅服務,使報稅變得更加簡便。 從手機報稅愈來愈科技化來看,可以想見國稅局的查稅工具也同時愈來愈科技及智慧化,納稅義務人應更謹慎小心。 隨著國際經濟環境快速變化,財政部為了能跟上科技發展腳步,追求課稅效率化,準備透過完備稅法並掌握稅源,以遏止逃漏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