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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向梁頌恆、游蕙禎支付的酬金及預支的營運資金,以及向梁國雄預支的營運資金共達206萬元,並已納入為「其他應收賬款」。其中,立法會對梁頌恆提出涉款93萬元的申索。鑑於梁頌恆被判定破產,行管會指不值得耗費更多訟費追討,故準備撇銷有關賬
「獨人」梁頌恆於2016年宣誓風波中,夥游蕙禎及3名前助理衝擊立法會會議室,被控非法集結,2018年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並判監4星期。 游等4人已服刑,但梁不服定罪和刑期,向高院原訟庭提出上訴。 高院昨駁回其上訴。 法官陳嘉信指出,即使梁「真誠相信」自己有權入會議廳,也不代表可以肆意衝擊保安防線,以及在會議廳內免除刑事責任。 各被告的暴力顯然超越合理界線,屬非法武力,且被告也必然知悉可能引致的後果,遂維持原判,梁須即時入獄服刑。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梁頌恆此前提出多個上訴理據,其中一項指非法集結令人害怕社會安寧受破壞,必須涉及「非法」傷害,惟原審裁判官「錯誤地」避開「合法性」問題,未有考慮梁頌恆案發時是否立法會議員、當時立法會主席決定和保安員行為是否合法等等。
2021年3月4日 · 「港獨」分子梁頌恆於2016年宣誓風波中,夥游蕙禎及3名前助理衝擊立法會會議室,被控非法集結,2018年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並判監4星期。游等4人已服刑,但梁不服定罪和刑期,向高院原訟庭提出上訴,但遭駁回。
2023年1月4日 · 至2016年,終審法院在「梁頌恆和游蕙禎案」中,更進一步說明,釋法可以「闡明或補充法律」、釋法對香港法院有約束力,而其性質是宣告基本法自1997年7月1日生效起的法律狀況。 雖然這兩個案例都是講基本法的,但原則同樣適用於香港國安法。
2021年4月26日 · 立法會議員當選後需作出就職宣誓,但游蕙禎、梁頌恆、劉小麗及梁國雄等人卻在宣誓期間公然瀆誓。其中,游蕙禎和梁頌恆更在宣誓期間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國)」的「港獨」旗幟,又在誓詞中加入「香港民族」等字眼,而劉小麗和梁
還有幾筆爛賬:早前梁頌恆、游蕙禎各欠的93萬已發放酬金,及梁國雄的275萬議員預支款項,政府追了幾年,花了庫房訟費近140萬,結果,一毫子都未追到。
2021年4月12日 · 還有幾筆爛賬:早前梁頌恆、游蕙禎各欠的93萬已發放酬金,及梁國雄的275萬議員預支款項,政府追了幾年,花了庫房訟費近140萬,結果,一毫子都未追到。 因為梁頌恆已破產,這筆爛賬更已蓋棺,鐵定收不回,納稅人的冤枉錢,就這樣通通送到黑暴「港獨」的口袋裏。 最讓「共渡時艱」四個字成為諷刺的,還有一宗新聞,疫情下,簡直叫老百姓嚇一跳,就是政府已預留2.46億,獎勵逾4500名公務員出外旅行,獲獎勵公務員可以與一名親友同行,2人最多獲5.5萬資助,可於疫情緩和後出發,獎金報銷限期延至明年3月底。 這絕對不是恆不恆常的問題,這是政治智慧的問題,當全香港經濟正值四月飛霜,每個小工和每個大小老闆都在艱苦經營,你拿2.46億出來請公務員及家屬去旅行,已不論值不值得獎賞,起碼觀感上已經非常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