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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10月26日 · Now新聞台青年新政議員游蕙禎及梁頌恆在一批民主派議員護送下成功進入立法會會議廳主席梁君彥多次要求兩人離開但不成功結果會議召開不足半小時主席即宣告休會梁頌恆及游蕙禎在會議舉行前五分鐘在會議廳外出現隨即被大批記者包圍公民黨幾名議員和一些獨立的民主派議員共約十人護送他們步入會議廳。 記者包圍拍攝,在一片混亂中,連本身在會議廳外把守的保安都無法阻止他們,梁頌恆及游蕙禎成功進入會議廳並就坐。 梁君彥在示威聲中遲了六分鐘踏上主席台,一開腔就要求兩名示威離開。 鄭松泰及梁國雄先後衝向主席台抗議。 會議開了一分多鐘就暫停。 其間公民黨及民主黨商討策略,其餘民主派議員坐在梁頌恆及游蕙禎身邊。

  2. 2017年8月25日 · Now新聞台梁頌恆及游蕙禎的宣誓案在終院駁回上訴許可申請後走到盡頭兩人形容裁決的影響是災難性會繼續在街頭抗爭但兩人仍要面對強行衝入立法會的官司亦要支付過千萬訟費和歸還立法會共186萬薪津

  3. 2016年11月25日 · Now新聞台高等法院上訴庭審理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案的上訴法庭要求二人代表律師解釋有關釋法的立場政府代表律師則指法庭有最終決定權並跟隨人大釋法內容裁決而監誓人在重大問題上不可以作出決定被原訟庭裁定失去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游蕙禎及梁頌恆分別到達高等法院代表游蕙禎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指出宣誓為立法會內部事務除非絕無他選否則法庭不應干預。 戴啟思指在三個情況下,法庭可介入處理爭議,包括立法會主席或秘書拒絕監誓、不裁定宣誓人宣誓是否有效,又或監誓人衝動決定宣誓人是否拒絕宣誓。 首席法官張舉能表示,知道案件引起廣泛關注,亦不想予人法庭干預的感覺,但質疑若果法庭不作裁決,誰能夠作最後決定。 而且根據基本法104條,議員必須宣誓。

  4. 2018年6月4日 · Now新聞台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及三名時任議員助理前年闖入立法會會議室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各判監四星期裁判官稱沒有緩刑的理由梁頌恆及張子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而游蕙禎及其餘兩人不上訴即時收監

  5. 2017年4月26日 · Now新聞台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去年11月衝入立法會會議室涉嫌非法集結被捕他們獲准保釋星期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們認為自己當時仍是立法會議員拘捕欠缺法律理據

  6. 2017年8月21日 · Now新聞台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宣誓司法覆核案終審法院星期五處理他們的上訴許可申請游蕙禎表示有信心獲批上訴許可亦正向終院申請減少開庭的保證金至40萬元

  7. 2019年6月24日 · 鍵盤道歉民建聯區議員植潔鈴用游蕙禎相片作為Telegram頭像小編向她查詢至今未獲回覆但她在facebook上載影片道歉又再解釋為何會用游蕙禎相片做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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