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因此本處會繼續致力教育市民正確使用和保養消防裝置及設備的方法同時透過公眾教育加強市民的防火意識以減低火警風險使用電子產品或外置充電器安全須知 正確使用消防喉轆 如何使用滅火筒 家居防火勿疏忽

    • 擁有人的責任
    • 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的責任
    • 滅火筒的一般處置和回收事宜

    滅火筒擁有人有責任妥善保養滅火筒。根據現行法例,擁有人須安排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每年檢查滅火筒最少一次。另外,滅火筒須每五年進行水壓測試,以確保該消防設備時刻處於良好的備用狀態。市民如需處置失效的滅火筒,應先聯絡供應商或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以便安排回收或進一步處理。

    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有責任根據《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與裝置及設備之檢查、測試及保養守則》(《守則》)附錄11所載的滅火筒保養方法,在處置失效的滅火筒前加以適當處理,例如先釋放貯壓式滅火筒的壓力和按適當程序排放或回收筒內物料;收集乾粉滅火筒的乾粉作回收再用或處置;將淨劑滅火筒內的氣體排放到封閉式回收系統。 不當棄置滅火筒除會對公眾構成危險外,亦有可能遭到檢控。詳情可參閱消防處發出的《守則》和防火通告第十一號,以及消防處網站「常見問題」項下「防火安全」一欄內的「有關消防裝置問題」如下:

    滅火筒的處置和回收事宜,由環境保護署根據《廢物處置條例》(第354章)及附屬法例《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第354C章)規管。根據上述法例規定,已失效或棄置的滅火筒如仍載有化學物質或內存壓力,應視作化學廢物妥為處理和棄置。滅火筒擁有人如需處置或回收壓縮氣瓶,應先聯絡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以便安排回收。滅火筒內的氣體或物質如已耗盡,除壓後亦可作一般廢金屬回收處理。 不當棄置載有有害物質的滅火筒,即屬違反《廢物處置條例》的規定,一經定罪,除可被判處刑罰外,亦有可能須支付處理有關滅火筒的費用。 此外,任何人如在公眾地方棄置廢物,包括已除壓和不載有化學物質的滅火筒,均有可能觸犯《廢物處置條例》和《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第570章)的訂明罪行。多個政府部門(包括食物環境衞生署...

  2. 推廣自行在家居設置手提滅火設備. 在家居設置手提滅火設備例如滅火筒及滅火氈以提升家居消防安全的做法簡單可行。. 消防處鼓勵市民自願在住用處所使用這種消防裝置及設備以令家居防火安全更有保障。.

  3. 滅火筒和滅火氈都屬於手提滅火設備滅火筒是裝有滅火劑例如水化學乾粉二氧化碳等的貯壓氣瓶噴出的滅火劑可滅火或控制火勢。 滅火氈則以防火物料(例如玻璃纖維)製造,具有彈性,將其覆蓋於火上,能有效撲滅小火,例如廚房食油燃燒引起的小火。 2. 手提滅火設備是否須要獲得消防處認可? 所有手提滅火設備均須獲消防處認可,方可在香港作售賣或供應用途。 3. 消防處如何確保手提滅火設備的效能和安全? 消防處設有手提滅火設備的認可機制,在確保有關設備的效能及安全程度達標後才會批出認可。 根據現行的認可機制,消防處會審核手提滅火設備的測試報告、產品目錄、技術細節等,以確保其性能及構造符合相關的國家或國際標準及本地要求。 4. 什麼是「設備清單」?

  4. 最新消息. 新修訂的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的相關資訊. 鑒於第95B章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 (《規例》) 最近已作修訂並已於2023年11月1日生效有關住戶較早前透過消防處獲發在住用處所設置的滅火筒和滅火氈由於它們並非按法律規定或依據法律的規定而設置因此其擁有人已獲豁免履行規例中要求該等滅火筒和滅火氈須保持時刻在有效操作狀態及每12個月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檢查手提滅火設備至少一次的法定責任。 此外,住戶透過消防處獲發在住用處所設置的獨立火警偵測器,自2021 年 9 月 1 日起 , 其擁有人亦與上文所提及的滅火筒及滅火氈的擁有人同樣獲豁免履行相關法定責任。 如有查詢,請致電2170 9632與本處職員聯絡。 背景.

  5. 製造使用或設計用作滅火救火防火或阻止火勢蔓延的獨立消防設備例如盛有水 泡沫惰性氣體或任何化學劑的滅火筒滅火氈及沙桶。 「樓梯增壓」指

  6. 手提滅火筒檢查滅火筒喉管噴咀撳手及安全鎖針以確保其狀況良好(即沒有生鏽變形或損壞等); 檢查壓力指示器(如有),以確保滅火筒內有足夠壓力及沒有洩漏。 定期將滅火筒劑輕輕搖動,以免筒內之乾粉積聚。可以使用清水及毛巾為滅火筒及其部件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