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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1日 · 已結業的連鎖健身中心California Fitness,其已被清盤的母公司J.V. Fitness早年被工作時受傷的前僱員入稟索償逾900萬元,案件今開審。 現年36歲的白兆軒本為California的健身教練,事發於2013年6月2日,白為顧客示範TRX動作時滑倒,傷及下背部,白遂入稟向J.V. Fitness就身心傷害及收入損失等索償,J.V. Fitness早前已承認責任,雙方就賠償金額展開審訊。 白今出庭作供時指,他傷癒後致電公司人事部要求復職但遭拒,其後更被辭退。 被告J.V. Fitness代表律師盤問白時質疑,他做TRX動作示範時根本毋須雙腳懸空,因此他在口供中指出因左腳底踏回地面時滑倒的說法是揑造,白解釋他當時只是腳跟觸地。
2017年4月11日 · 前高級警員黃暐郗早年在執勤期間,於牛頭角上邨停車場被裝修工人置於路上的木板滑倒,致下背部受創,自此行動不便,排泄功能亦受影響,黃早前入稟向房委會及負責物業管理的佳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索償約700萬元,案件今開審。 事發於09年8月24日早上,原告一方指當時年約42歲的原告黃暐郗,與同僚巡邏至牛頭角上邨常榮樓對開的停車場,由於附近有裝修工程,工人將一塊木板置於梯級旁邊,四周有沙粒,而木板經日曬雨淋變軟,原告踏上木板時滑倒地上,需送院治理,原告並因此患上適應障礙等情緒問題。 辯方盤問原告時質疑,根據其醫療報告,原告曾先後於1987年及1990年在執勤期間傷及背部,原告同意,並指上述傷勢未有影響其正常工作。
2016年5月19日 · 32歲女文員黎佩玲於2010年在西貢海面酒後滑水,不慎跌倒撞傷頭部,其後入稟向船主何志強及船長袁傑豪索償900萬元。船主原已承認責任,惟法官昨頒下判詞指,滑水本來就是帶有風險的運動,難以裁定船長的疏忽
2017年6月14日 · 已全線結業的健身中心California FITNESS,兩名前健身教練涉詐騙一名女會員購買5萬元的私人教練課程,又詐騙一名男會員與公司簽妥一份虛假私人教練課程合約,串謀詐騙公司獲得佣金,案件今開審。 女事主今供稱於2012年簽妥5萬元合約後,一直未能追回該份合約,至2014年事主到辦公室追回退款時,職員表示找不到由她簽署的合約,只有由另一名男會員簽署的合約。 兩名被告為前助理健身經理首潘偉峰及前健身經理的蕭潤基(同為33歲),同否認兩項欺詐罪及1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
2017年3月24日 · 高級女售員於工作期間,因地面濕滑而於店舖樓梯跌倒受傷,售貨員申請僱傭賠償,雙方達成和解,惟店舖認為肇事樓梯屬大廈管理公司管理範圍,並因其疏忽導致店舖僱員受傷,故要求管理公司支付有關賠償及訟費開支,惟對方不同意及於期限內未有支付,店舖遂入稟高院要求管理公司支付逾106萬元。 原告人為MCM FASHION GROUP LIMITED,答辯人為仲量聯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於2012年2月23日,原告聘用的高級女售貨員於中環皇后大道中娛樂的店舖工作期間,沿樓梯步行時,因地面濕滑而滑倒受傷。 原告指答辯人因疏忽而導致意外,包括未有確保樓梯清潔、沒有採取合理措施以防使用者滑倒,以及未有保持樓梯不至於濕滑狀況。
2015年11月25日 · 32歲滑水初學者黎佩玲5年前7月在西貢海面酒後滑水,疑船速過高,期間撞傷頭部至顱內出血,左半邊身一度癱瘓,失去自理能力,黎早前入稟向船主及船長索償約900萬元。 案件今開審,船主何志強早前已承認責任。 據悉,原告經醫生診斷為受到30%人身傷害,現時仍需靠拐杖走路,其母親亦需辭去助護工作全職照顧原告,而原告亦難以再有社交生活及發展感情。 香港滑水總會教練熊祖耀供稱,一般若學員喝酒過多後,他會阻止學員下水,熊又質疑當時船速過高,根據總會定下的指引,對滑水初學者的船速不應超過每小時26公里,但他估計案發時船速逾每小時26公里。 船長袁傑豪則質疑船速是否過高因人而異。 案件押後待雙方準備結案陳詞。
2021年12月6日 · 入禀狀指,答辯人吳耀宗於2018年12月10日下午1時許,駕駛輕型巴士沿北角長康街落斜,並於英皇道與熙和街交匯處衝上行人路撞斃死者,基於吳的疏忽導致意外,以及作為溢興旅運僱員,原告要求答辯人作出賠償。 一文看清「港版健康碼」登記注意事項: https://bit.ly/31pGndZ. 實時追蹤香港新冠肺炎確診者住所/出現地點,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 https://bit.ly/2JdOaiS. TOPick送出3000份兒童書展套票人人有份,立即登記拎走入場門券: https://bit.ly/3h8JOvu. 記者:梁錦麟. 【藏鐳射筆】方仲賢涉藏10支鐳射筆開審 控方指店員曾提點「會射穿嘢」 14:58 2021/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