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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權力. 聯合辦公室獲授權執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當構成衞生妨擾的滲水源頭獲確定後,可向有關構成衞生妨擾人士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規定在通知指明的期限內減除妨擾,否則有關人士會被檢控。 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000元,另加每日罰款港幣200元。 聯合辦公室亦可向法庭申請「妨擾事故命令」,命令有關人士減除妨擾。 如有關人士沒有遵照法庭命令,會被檢控。 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5,000元,另加每日罰款港幣450元。 宣傳短片: 滲水問題易辦妥 分區聯合辦公室篇 (2023) 下載文字對白.
2023年5月29日 · 聯絡我們. 分區聯合辦公室開放時間、地址、電郵地址及聯絡號碼 (樓宇滲水舉報) 聯絡我們. 分享: 分區聯合辦公室開放時間、地址、電郵地址及聯絡號碼 (樓宇滲水舉報) 附註:在辦公時間以外 (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可致電2868 0000 或1823。 分區聯合辦公室 (由屋宇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組成) 香港區聯合辦公室. 九龍區聯合辦公室. 新界西聯合辦公室. 新界東聯合辦公室.
接獲滲水投訴後,聯合辦事處會作出初步調查。 聯合辦事處 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屋宇署成立的聯合辦事處提供"一站式"服務,處理樓宇滲水投訴。 聯合辦事處的職責 執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以減除滲水造成的妨擾。 如有需要,把個案轉介屋宇署或水務署
聯合辦事處成立的目的. 3. 聯辦處成立的目的,主要是透過《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和政府相關部門的專業知識,配合有關業主/住戶的合作,以有系統的測試方法,嘗試找出滲水的源頭,使有關業主進行維修,以解決由滲水引致屬於《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下的妨擾情況。 4. 聯辦處不會參與受滲水影響的地方或位置的修復工作。 業主可參考上載於屋宇署網頁的《樓宇維修全書》第 4.1.3章的指引進行有關的維修。 https://www.bd.gov.hk/tc/resources/codes-and-references/codes-and-design-manuals/bmg.html. 一般程序. 5. 聯辦處人員在接獲滲水舉報後的6個工作天內,會聯絡舉報人,安排人員到有關樓宇進行視察檢查。
2023年11月8日 · 申請人亦可將申請表格以郵寄、傳真或電郵送回聯辦處。. 有關申請表格可於食物環境衞生署網頁: https://www.fehd.gov.hk/tc_chi/department/code_on_access_info_proce.html 下載,有關向聯辦處索取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滲水調查報告影印本的標準收費可參閱食物環境衞生署網頁 ...
2023年5月3日 · 就傳媒有關觀塘祥和苑一宗滲水投訴的查詢,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聯辦處)今日(五月二日)回應如下: 聯辦處在收到有關樓宇滲水的舉報後,會派員到投訴單位進行視察檢查和測試。 在確認滲水源頭後,如果滲水源頭屬於《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條例》)第12條列明的妨擾事項(例如有污水滲漏),聯辦處會向滲水單位業主發出妨擾事故通知;其餘並不涉及《條例》下妨擾事項的個案(例如涉及因天台、外牆或窗戶等結構問題而造成的雨水滲漏,以及因食水管失修而造成的食水滲漏等),聯辦處會按需要轉介有關部門跟進。 就事涉單位,聯辦處去年六月曾接獲一宗滲水投訴,聯辦處人員到訪單位進行調查,發現投訴所指位置濕度低於35%,因此按既定機制未能繼續跟進,並已於去年七月就結果通知投訴人。
滲水個案調查聯合辦事處設立專題網頁. 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屋宇署組成負責處理樓宇滲水個案的聯合辦事處(聯辦處)今日(十二月三十日)推出一站式 滲水事宜專題網頁 ,讓業界和市民取得相關資訊。 聯辦處發言人說:「專題網頁載有關於滲水事宜的資訊,包括介紹滲水成因及家居檢測滲水方法,以及聯辦處提供的協助及相關程序,亦列出勘測滲水的專業人士名單、提供專業意見的顧問公司名單及持牌水喉匠名單等,方便市民委聘專業人士調查及解決滲水問題。 此外,聯辦處亦已設立顧客服務小組,負責推廣有關樓宇滲水的公眾衞生教育,讓公眾多了解滲水事宜及聯辦處的工作,並就滲水爭議提議可行的解決方法。 發言人補充說:「自二 二 年起,19個地區聯辦處相繼重組為四個分區聯合辦公室(聯合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