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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1月8日 · 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屋宇署成立的聯辦處會安排一站式的服務處理樓宇滲水投訴聯辦處的職責是執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減除滲水妨擾如有需要亦會轉介個案予屋宇署或水務署作出相應行動。 例如屋宇署會按《建築物條例》(第123章),針對樓宇及排水渠失修問題;而水務署則按《水務設施條例》(第102章),制止浪費食水的情況。 聯辦處需要多少時間調查滲水原因?

  2. 最近修訂日期: 2024年1月11日. 分享. 滲水往往是欠妥的樓宇結構或裝置以及欠缺適當保養所造成由於業主及佔用人均有責任保養樓宇並確保環境衞生因此兩者必須同心協力解決滲水問題常見的滲水位置. 天台. 室內天花. 牆壁. 業主應該怎樣做? 檢查是否有水滲漏. 解決滲水問題. 如未能與鄰居解決滲水問題可聯絡聯合辦事處. 有關滲水的勘測及測試詳情,請參閱以下小冊子: 自行勘測滲水. 妨擾事故通知/命令. 如滲水造成衞生妨擾,聯合辦事處將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的相關條文行事。 如確定滲水源頭,將向有關人士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規定在指明的期限內減除妨擾,否則有關人士會遭檢控。 聯合辦事處亦可向法庭申請 「妨擾事故命令」 命令有關人士減除妨擾。 沒有遵從法庭命令的人會遭檢控。

  3. 若有關滲水情況可起訴政府可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以減除滲水造成的妨擾。 如有需要,亦可將個案轉介予屋宇署或水務署,作出跟進行動。 例如屋宇署可按《建築物條例》(第123章),處理樓宇及排水渠失修問題;而水務署則按《水務設施條例》(第102章),檢視是否有浪費供水。 倘若有足夠的確實證據顯示違法情況,聯合辦公室可根據法例賦予的權力跟進調查及執法工作。 樓宇業主/住戶亦可參考「調查滲水的一般程序」︰. 離島區丶黃大仙區丶元朗區丶北區. 中西區丶東區丶灣仔區丶南區丶九龍城區丶深水埗區丶葵青區丶屯門區丶大埔區丶西貢區. 旺角區丶油尖區丶觀塘區丶荃灣區丶沙田區. 雨水滲漏.

  4. 如你對滲水及相關事宜有任何查詢或投訴可透過以下電話與我們聯絡︰ 熱線: ☎2868 0000 或 ☎1823 (兩者均為24小時熱線,「1823」代為接聽)

  5. 根據工作程序聯合辦事處會在收到投訴後的6個工作天內聯絡投訴人職員會先作現場視察然後進入被投訴的單位有系統地進行非破壞式測試以確定滲水源頭倘若得到有關業主/住戶的合作調查通常可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以及將結果通知投訴人

  6. 第1步:先撇除單位內滲漏的可能. 發現天花牆身地板有水漬時第一步不是懷疑鄰居而是檢查自己單位內外是否有破損導致滲水漏水問題。 你可跟著以下幾點驗證一下: 單位內: 窗邊門邊及玻璃是否存有罅隙,窗門關上時是否緊合,廚廁地台斜水及去水是否正常(使用時不會濺水出廳,使用後門外地板 / 地腳線是否保持乾爽),來去水喉外露部分是否完整,鹹淡供水水壓是否正常(水壓不足或因供水喉漏水) 單位外: 用鏡查看外牆瓦磚有沒有裂縫,如單位連天台,應上天台檢查地台有沒有裂縫. 假使仔細檢查過,單位看似密不透風,滴水不入,你可以進行下一步,在單位內做一做實驗。 【租屋必看】搜尋 18 區租盤 →. 第2步:閂水喉睇水錶 檢查隱藏食水管是否完好.

  7. 聯合辦事處提供一站式服務處理樓宇滲水投訴負責執行香港法例 第132章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的相關條文制止滲水情況如有需要聯合辦事處會轉介個案予屋宇署或水務署作出相應行動例如屋宇署會按香港法例 第123章《建築物條例》 ,處理樓宇及排水渠失修問題而水務署則按香港法例 第102章《水務設施條例》 ,制止浪費食水的情況。 E. 聯合辦事處處理住宅滲水投訴的程序. 聯合辦事處收到滲水投訴後,會於6個工作天內聯絡投訴人,安排現場視察滲水情況。 聯合辦事處會評估滲水是否牽涉公眾衛生妨擾、是否影響大廈結構安全或涉及浪費食水。

  8. 樓宇滲水一般是由於樓宇和設施破損及缺乏維修所致妥善管理和維修保養樓宇,包括解決樓宇滲水的問題,是樓宇業主及住戶應有的責任要徹底解決滲水問題,需要有關業主及住戶的合作一般而言,若私人物業出現滲水情況,業主應首先自行安排檢驗滲水原因,並視乎情況和需要與有關的住戶及其他業主協調,進行維修工程。 由天雨經大廈天台、平台、露台、外牆或窗戶所引致的滲漏,以及供水喉管破損引致滲水,在正常情況下,皆不會構成公眾衞生的滋擾問題,聯合辦事處(聯辦處)不會引用《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採取執法行動。 聯合辦事處成立的目的. 3.

  9. 聘請建築專業人士/顧問公司/持牌水喉匠進行調查滲水 和尋找滲水源頭 專業人士/顧問公司名單 持牌水喉匠名單 調解員名單 作業備考 公眾資訊 滲水調查報告 調查樓宇滲水舉報個案的實際表現 調查樓宇滲水舉報個案的分享 ...

  10. 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滲水辦」)是由食物環境衞生署(「 食環署」)及屋宇署組成,專責進行調查以找出造成衞生妨擾的滲水源頭,並採取相應執法行動本署於2008年就同一課題完成主動調查後,仍繼續接到市民對滲水辦的投訴,主要指該辦往往用很長時間進行測試,但仍找不到滲水源頭,以及依靠色水測試來確定滲水源頭的做法落後。 本署亦注意到,該辦使用較新技術(例如紅外線熱成像分析、微波斷層掃描)協助追查滲水源頭的情況並不普遍、調查需時甚長並有大量積壓個案。 本署調查所得. 2. 綜合本案調查所得,本署就滲水辦處理滲水舉報的成效問題,有以下評論。 處理舉報的效能. (I) 個案積壓問題嚴重. 3. 在2018 及2019年, 滲水辦分別有13,889 及17,034宗未完成行動的個案, 個案積壓情況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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