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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法定權力. 聯合辦公室獲授權執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當構成衞生妨擾的滲水源頭獲確定後可向有關構成衞生妨擾人士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規定在通知指明的期限內減除妨擾否則有關人士會被檢控。 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000元,另加每日罰款港幣200元。 聯合辦公室亦可向法庭申請妨擾事故命令」,命令有關人士減除妨擾。 如有關人士沒有遵照法庭命令,會被檢控。 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5,000元,另加每日罰款港幣450元。 宣傳短片: 滲水問題易辦妥 分區聯合辦公室篇 (2023) 下載文字對白.

  2. 2023年5月29日 · 分區聯合辦公室開放時間地址電郵地址及聯絡號碼 (樓宇滲水舉報) 分區聯合辦公室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 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時. 下午2時至下午6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休息. 附註:在辦公時間以外 (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可致電2868 0000 ...

  3. 接獲滲水投訴後聯合辦事處會作出初步調查聯合辦事處 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屋宇署成立的聯合辦事處提供"一站式"服務處理樓宇滲水投訴聯合辦事處的職責 執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以減除滲水造成的妨擾如有需要,把個案轉介屋宇署或水務署

  4. 聯合辦事處成立的目的. 3. 聯辦處成立的目的,主要是透過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和政府相關部門的專業知識,配合有關業主/住戶的合作,以有系統的測試方法,嘗試找出滲水的源頭,使有關業主進行維修,以解決由滲水引致屬於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下的妨擾情況4. 聯辦處不會參與受滲水影響的地方或位置的修復工作。 業主可參考上載於屋宇署網頁的《樓宇維修全書》第 4.1.3章的指引進行有關的維修。 https://www.bd.gov.hk/tc/resources/codes-and-references/codes-and-design-manuals/bmg.html. 一般程序. 5. 聯辦處人員在接獲滲水舉報後的6個工作天內,會聯絡舉報人,安排人員到有關樓宇進行視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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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屋宇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聯合辦事處 調查滲水的一般程序 樓宇業主/住戶須注意事項. 業主及住戶的責任. 樓宇滲水一般是由於樓宇和設施破損及缺乏維修所致。 妥善管理和維修保養樓宇,包括解決樓宇滲水的問題,是樓宇業主及住戶應有的責任。 要徹底解決滲水問題,需要有關業主及住戶的合作。 一般而言,若私人物業出現滲水情況,業主應首先自行安排檢驗滲水原因,並視乎情況和需要與有關的住戶及其他業主協調,進行維修工程。 由天雨經大廈天台、平台、露台、外牆或窗戶所引致的滲漏,以及供水喉管破損引致滲水,在正常情況下,皆不會構成公眾衞生的滋擾問題,聯合辦事處(聯辦處)不會引用《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採取執法行動。 聯合辦事處成立的目的. 3.

  6. 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屋宇署組成負責處理樓宇滲水個案的聯合辦事處聯辦處今日十二月三十日推出一站式 滲水事宜專題網頁讓業界和市民取得相關資訊聯辦處發言人說:「專題網頁載有關於滲水事宜的資訊包括介紹滲水成因及家居檢測滲水方法以及聯辦處提供的協助及相關程序亦列出勘測滲水的專業人士名單提供專業意見的顧問公司名單及持牌水喉匠名單等方便市民委聘專業人士調查及解決滲水問題。 此外,聯辦處亦已設立顧客服務小組,負責推廣有關樓宇滲水的公眾衞生教育,讓公眾多了解滲水事宜及聯辦處的工作,並就滲水爭議提議可行的解決方法。 發言人補充說:「自二 二 年起,19個地區聯辦處相繼重組為四個分區聯合辦公室(聯合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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