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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無法與鄰居協商解決滲水問題,你可致電「1823」求助。 在接獲滲水舉報後,分區聯合辦公室 (聯合辦公室)會作出初步調查。 若滲水構成衞生妨擾,聯合辦公室便會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處理。 若滲水是輕微或間歇性,或調查未能找出源頭,政府的介入行動便會終止。 若有關滲水情況可起訴,政府可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以減除滲水造成的妨擾。 如有需要,亦可將個案轉介予屋宇署或水務署,作出跟進行動。 例如屋宇署可按《建築物條例》(第123章),處理樓宇及排水渠失修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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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的滲水位置. 天台. 室內天花. 牆壁. 業主應該怎樣做? 檢查是否有水滲漏. 解決滲水問題. 如未能與鄰居解決滲水問題,可聯絡聯合辦事處. 有關滲水的勘測及測試詳情,請參閱以下小冊子: 自行勘測滲水. 妨擾事故通知/命令. 如滲水造成衞生妨擾,聯合辦事處將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的相關條文行事。 如確定滲水源頭,將向有關人士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規定在指明的期限內減除妨擾,否則有關人士會遭檢控。 聯合辦事處亦可向法庭申請 「妨擾事故命令」 命令有關人士減除妨擾。 沒有遵從法庭命令的人會遭檢控。 刑罰. 我可否索取滲水調查報告的副本? 另參閱: 解決滲水問題 [地產代理監管局的刊物 - 《專業天地》(二 二三年九月)]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屋宇署.
2023年11月8日 · 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屋宇署成立的聯辦處,會安排『一站式』的服務,處理樓宇滲水投訴;聯辦處的職責是執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減除滲水妨擾。 如有需要,亦會轉介個案予屋宇署或水務署,作出相應行動。 例如屋宇署會按《建築物條例》(第123章),針對樓宇及排水渠失修問題;而水務署則按《水務設施條例》(第102章),制止浪費食水的情況。 聯辦處需要多少時間調查滲水原因?
- 先撇除單位內滲漏的可能。發現天花、牆身、地板有水漬時,第一步不是懷疑鄰居,而是檢查自己單位內外是否有破損,導致滲水、漏水問題。你可跟著以下幾點驗證一下:
- 閂水喉睇水錶 檢查隱藏食水管是否完好。為維持良好的鄰舍關係,避免輕率指控鄰居造成你的財產損失,而最終若向滲水辦投訴亦更有理據,如大廈採用隱藏式食水管,你應保險一點,在自己的居所內進行簡易測試,看看食水管是否有滲漏情況。
- 向管理處申報 直接與鄰居洽談。如懷疑鄰居為滲水源頭,政府主張住戶先向管業處求助,由管業處從中協調,安排苦主上門到鄰居單位做色水測試。色水測試即是將約莫10公升已添加食用色素的「色水」一次過灌於去水位,如浴缸、企缸、洗手盤等去水口。
- 打1823投訴 由滲水辦處理。很多時住客都未必想自己處理滲水、漏水問題,第一怕尷尬,第二怕存證有錯漏,最終自損利益。此時,住客可致電1823,或到 1823網站 提出投訴,向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屋宇署成立的聯合辦事處(俗稱「滲水辦」)尋求協助,由滲水辦派員上門進行勘測。
2023年7月30日 · 漏水投訴|常見漏水問題. 不少人對於出現漏水問題時,都會認為是樓上的單位漏水導致,但其實漏水引致漏水問題的原因有很多種,並非一定關樓上住戶問題,如不想被誤會而被索取賠償,要先弄清楚真正漏水的原因,最常見的漏水源頭有以下3種 ...
- 引言
- 雨水滲漏
- 調查時間
- 法定權力
假如無法與鄰居協商解決滲水問題,你可致電「1823」求助。在接獲滲水舉報後,分區聯合辦公室(聯合辦公室)會作出初步調查。若滲水構成衞生妨擾,聯合辦公室便會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處理。 若滲水是輕微或間歇性,或調查未能找出源頭,政府的介入行動便會終止。若有關滲水情況可起訴,政府可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以減除滲水造成的妨擾。 如有需要,亦可將個案轉介予屋宇署或水務署,作出跟進行動。例如屋宇署可按《建築物條例》(第123章),處理樓宇及排水渠失修問題;而水務署則按《水務設施條例》(第102章),檢視是否有浪費供水。 倘若有足夠的確實證據顯示違法情況,聯合辦公室可根據法例賦予的權力跟進調查及執法工作。 樓宇業主/住戶亦可參考「調查滲水的一般程序...
在正常情況下,由天雨經大廈天台、平台、露台、外牆或窗戶所引致的滲漏,以及供水喉管破損引致滲水不會構成公眾衞生的問題,也不是聯合辦公室可引用《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提出起訴的妨擾。儘管如此,聯合辦公室會勸喻大廈業主立案法團聘請建築專業人士檢查其大廈外牆或天台及聘請登記的承辦商進行修葺工程。如有需要,聯合辦公室亦可將個案轉介予屋宇署,以跟進樓宇安全事宜。
在正常情況下,聯合辦公室會在收到舉報後的6個工作天內聯絡舉報人。職員會先視察受影響單位,然後進入被投訴的單位,有系統地進行非破壞式測試,以找出滲水源頭。就簡單容易處理的個案並且得到有關業主/住戶的合作的情況下,聯合辦公室通常可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調查,並將結果通知舉報人。若未能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調查,聯合辦公室會書面告知舉報人調查的進展。 處理滲水舉報時,我們需要相關人士合作,讓調查人員進入單位進行測試及搜集證據,以確定滲水源頭。視乎滲水情況,可能需要作出多次測試及收集不同樣本進行化驗。若業主/住戶拒絕合作,聯合辦公室會向法庭申請手令進入有關單位。
聯合辦公室獲授權執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當構成衞生妨擾的滲水源頭獲確定後,可向有關構成衞生妨擾人士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規定在通知指明的期限內減除妨擾,否則有關人士會被檢控。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000元,另加每日罰款港幣200元。聯合辦公室亦可向法庭申請「妨擾事故命令」,命令有關人士減除妨擾。如有關人士沒有遵照法庭命令,會被檢控。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5,000元,另加每日罰款港幣450元。 1. 宣傳短片: 滲水問題易辦妥 分區聯合辦公室篇 (2023) 下載文字對白
一般程序. 5. 聯辦處人員在接獲滲水舉報後的6個工作天內,會聯絡舉報人,安排人員到有關樓宇進行視察檢查。 舉報人須協助安排聯辦處人員到受滲水影響的地方或位置檢查,並把掩蓋物( 如假天花或私人物品等) 移開,以便調查工作順利進行。 1由政務司副司長領導的「地區事項統籌工作組」已把樓宇滲水問題納入為工作組須重點處理的其中一項跨部門「老、大、難」地區環境衞生問題。 為精簡聯辦處在各滲水調查階段的程序,加快處理樓宇滲水問題,聯辦處在2023 年9月中以四個地區為試點(包括黃大仙、北區、元朗及離島),在完成第一階段的調查後,把原本按序進行的第二階段基本調查(由聯辦處人員進行)及第三階段專業調查(由聯辦處委聘的顧問公司職員進行),嘗試同步進行兩個階段的測試,以加快滲水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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