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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5年9月10日 · 民主黨土瓜灣南區議員潘志文58歲),涉於前年3月在其辦事處外樓梯間三度強吻一名向他求助的少婦更曾伸舌頭入對方口腔案件經審訊後裁定罪成潘其後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再被裁定非禮罪成今日被判囚兩個月期間獲准以兩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求情時,辯方律師引述一位現任區議員的求情信指,經過本案後,可肯定被告10年以來的政治生涯將完結,這亦是對被告的懲罰。 裁判官判刑指,被告無疑一生勤奮上進,認同被告無預謀干犯本案及與與其性格不乎。 裁判官指雖犯案時間短,但不可忽視被告濫用事主對區議員身分的信任,求助過程中透露自己患有抑鬱症,被告的行為則漠視可能對事主帶來的精神創傷,同時被告辜負了社會對區議員的期望及形象。

  2. 2015年8月20日 · 民主黨土瓜灣南區議員潘志文於58歲),涉前年在其辦事處外樓梯間三度強吻一名向他求助的少婦更曾伸舌頭入對方口腔案件經審訊後裁定罪成潘其後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裁判官今裁定被告非禮罪成還押9月10日判刑期間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及事主的創傷報告。 裁判官斥被告對年屆30歲,但入世未深的少婦起色心,以言語及握手等試探對方後,見對方無正面拒絕,斗膽三度強吻對方,更曾伸舌頭作法式濕吻,被告深知自己行為未得到事主同意,故裁定他非禮罪成。 辯方求情指,被告任職區議員多年,盡心服務社區,又指案件為突發事件,被告無預謀及計劃,很可能是因為一時忍不住而犯案,且事件已對他帶來很多衝擊,望可輕判。

  3. 2016年10月5日 · 民主黨土瓜灣南區前區議員潘志文59歲涉於2013年在其辦事處外梯間非禮向他求助的少婦潘經審訊及重審後兩度被裁定非禮罪成及維持判監兩個月潘再度上訴至高等法院法官今早聽罷陳詞後押後至本周五裁

  4. 2015年9月10日 · 晴報專訊民主黨土瓜灣南區議員潘志文涉於前年非禮求助少婦昨被判監兩個月裁判官斥責被告濫用事主對其身份的信任辜負社會對區議員的期望和為市民解難的形象准保釋候上訴

  5. 2015年7月8日 · 法庭記者:邱蔚怡. 民主黨九龍城區議員潘志文55歲被指在前年3月在辦事處接見女求助人後三度強吻她經審訊後被裁定3項非禮罪成判囚2個月他不服上訴獲高等法院裁定上訴得直案件今發還九龍城裁判法院重審控方在庭上播放潘志文的會見錄影潘在警誡下稱女事主因租務問題到其辦事處求助期間又透露婚姻出現問題。 傾談約2小時後,潘送女事主離開,行至樓梯間時她主動向潘索取whatsapp。 潘形容她離開時「笑淫淫、很歡快.

  6. 2015年9月10日 · 已退出民主黨的九龍城區議員潘志文早前經重審後被裁定非禮女求助人罪名成立今早判監兩個月獲准保釋等候申請上訴58歲被告潘志文聽取判刑後離開九龍城裁判法院他被...

  7. 2013年12月5日 · 55歲的民主黨九龍城區議員潘志文早前被裁定今年3月在他的土瓜灣辦事處外3度強吻已婚的女求助人非禮罪名成立判監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