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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2日 · 潘志文由2008年至2015年擔任九龍城區議員,被控2013年在其議員辦事處強吻31歲女求助人,被裁定3項非禮罪成判囚兩個月。 潘後經上訴脫罪,惟案件重審後再被裁定罪成,判囚3個月。 他再提出上訴,惟被高院駁回上訴,須即時入獄服刑。 【逃犯條例】自由黨重申支持修例 民主黨警告建制派勿助紂為虐 【逃犯條例】民主黨周末擺50街站解釋修例內容 籲6.9上街遊行 民主黨前成員組「區政聯盟」 29人積極考慮參與區議會選舉 民主黨收匿名投訴 涉威脅區議員退選 陳旭明報警處理. 潘志文. 民主黨. 搶先表達. 前民主黨九龍城區議員潘志文,上周六因腦中風入院,及後因腦幹死亡,延至昨日拔喉逝世,享年61歲。
潘志文先生 民選議員 土瓜灣南 蕭亮聲先生 民選議員 嘉道理 蕭妙文先生 委任議員-蕭婉嫦女士, BBS, JP 民選議員 鶴園海逸 王惠貞女士, SBS, JP 委任議員-黃以謙醫生 民選議員 太子 黃潤昌先生 民選議員 馬坑涌 楊永杰先生 民選議員 樂民 楊振宇先生 ...
2015年9月10日 · 民主黨土瓜灣南區議員潘志文(58歲),涉於前年3月在其辦事處外樓梯間,三度強吻一名向他求助的少婦,更曾伸舌頭入對方口腔。 案件經審訊後裁定罪成,潘其後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再被裁定非禮罪成,今日被判囚兩個月,期間獲准以兩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求情時,辯方律師引述一位現任區議員的求情信指,經過本案後,可肯定被告10年以來的政治生涯將完結,這亦是對被告的懲罰。 裁判官判刑指,被告無疑一生勤奮上進,認同被告無預謀干犯本案及與與其性格不乎。 裁判官指雖犯案時間短,但不可忽視被告濫用事主對區議員身分的信任,求助過程中透露自己患有抑鬱症,被告的行為則漠視可能對事主帶來的精神創傷,同時被告辜負了社會對區議員的期望及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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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8日 · 民主黨九龍城區議員潘志文(55歲)被指在前年3月,在辦事處接見女求助人後三度強吻她,經審訊後被裁定3項非禮罪成,判囚2個月。 他不服上訴,獲高等法院裁定上訴得直,案件今發還九龍城裁判法院重審。 控方在庭上播放潘志文的會見錄影,潘在警誡下稱,女事主因租務問題到其辦事處求助,期間又透露婚姻出現問題。 傾談約2小時後,潘送女事主離開,行至樓梯間時她主動向潘索取whatsapp。 潘形容她離開時「笑淫淫、很歡快」,故對指控感驚訝。 潘承認接見和離開時分別與女事主握手,除此之外沒身體接觸。 案件明續審,控方將傳召證人作供。 法庭記者:邱蔚怡. 民主黨九龍城區議員潘志文(55歲)被指在前年3月,在辦事處接見女求助人後三度強吻她,經審訊後被裁定3項非禮罪成,判囚2個月。
2016年10月5日 · 前九龍城區區議員潘志文,被指於前年3月在辦事處接見女求助人時,3度強行濕吻女事主,被裁定猥褻侵犯罪成,他上訴重審被裁判官維持原判,判囚2個月。
2014年8月7日 · 民主黨九龍城土瓜灣南區議員潘志文被指在議員辦事處外的樓梯3度強吻女求助人,去年被裁定非禮罪成判囚兩個月,並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高等法院今判他上訴得直,將定罪及刑罰撤銷。
2015年9月10日 · 【now新聞台】九龍城區議員潘志文被指在辦事處強吻女求助人,重審後維持原判非禮罪成。 法庭判他入獄兩個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n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