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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潘松輝資深大律師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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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11月2日 · 資深大律師引述部分上訴人的誓章指黃確向他們提出會傳專家證人及有秘密武器」,但問黃是甚麼時他卻稱話明係秘密武器點可以講俾你聽呢」,到最後眾上訴人亦不知為何不傳召專家及何謂秘密武器」。 黃則重申是考慮到資源問題才不傳專家又指眾上訴人在審訊透過他的陳詞等知道秘密武器是甚麼。 另外,資深大律師又質疑黃,於審訊前提訊時多次被法官斥責準備不足,更試過提訊時所有被告均無到庭而被法官斥責。 黃稱該些事件確有發生,但稱責任不是單在他身上,並解釋安排及通知被告出庭的事宜非他本人負責,他亦從指示律師處得悉確有通知過被告出庭。 資深大律師又指在開審第一天,黃曾提出終止聆訊,但事前卻沒有向法庭提出書面通知,有違法庭的實務指示,並質疑黃是當日才決定作此申請。

  2. 2024年5月2日 · 代表詹培忠的資深大律師指法律原則是當有足夠證據便要作出拘捕及盡快帶上法庭。 本案中,廉署在約2018年起便開始搜證,至2021年3月結束搜證,但到了同年11月,始正式拘捕詹培忠並落案起訴。

  3. 2021年8月9日 · 政府向立法會提出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第31A 使任職律政人員而並非大律師的人士具資格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立法會2021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今午(9日)召開會議議員關注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的律政人員離開政府後將失去 ...

  4. 2021年8月19日 · 控方代表律師潘藹蓮指出本案被廣泛報道涉及嚴重指控陳作為法律行政人員張作為香港執業大律師涉嫌以積極行為游説馬家健承擔所有罪責。 控罪牽涉時期約為10個月,再加上之後審訊、上訴的階段,控方需時閱讀大量文件。 故申請將案押後,作進一步調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決定不批准陳的保釋申請,但准張保釋外出,條件包括要張分2期在一個月內向法庭交出30萬港元現金、每晚11時至早上7時遵守宵禁令、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不准騷擾控方證人、不得離開香港及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5. 2022年6月11日 · 委任儀式今早(11日)在終審法院進行歷時約一小時張致詞時提到資深大律師委任制度有着長久歷史在捍衞本港香港法治和司法公義扮演着重要角色他期望新任資深大律師可以為其他資歷較

  6. 4 天前 · 律政司亦計劃開設3個有時限職位包括1個高級政府律師職位1個政府律師職位和1個律政書記職位各為期5年有關新設非首長級職位所須增加的員工開支總額每年平均為4,146,000元過去5個年度就刑事案件的外判費用總額達到約7億元其中2021至22年度高達1.7億元。 而2021年共有1972宗個案獲.

  7. 2021年7月7日 · 政府提出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建議日後容許並非大律師的律政人員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讓有關人士在任職律政人員期間有權使用資深大律師的名銜修例草案將於本周五(9日)刊憲下周三交付立法會首讀和開始二讀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