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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19日 · 人生路漫長當中總會有起伏今次個案剛剛失去了丈夫尚餘一歲女兒為方便父母支援出租目前尚欠390萬元按揭的自住物業搬近父母是否適當做法? 如何盤活現有資產? 看看龔成是如何回應。 讀者︰. 本人4X歲剛喪偶,女兒只有一歲,希望可以幫我善用老公留下的積蓄帶大女兒。 我月入5萬5,這刻擁有現金700萬,40年樓港島東區400呎單位欠銀行$390萬,按揭25年,由於方便父母支援,出租$16500,搬去將軍澳$21000。 股票投資約$40萬,大部份坐艇如中人壽,本身加按了$200萬,原本是想再置一個三房,但現時單親買多一個物業能力有限,只能換樓。 $100萬收5-6%高息基金。 前路茫茫,請賜教幫助。 個案重點︰. 4X歲. 先生離世,女兒1歲. 擁物業. 有$700萬現金. 重點目標︰.

  2. 2019年5月8日 · 1. 先付清樓債及安頓生母生活. 岑先生除了要辦理生父的身後事外,可就以下兩個方向運用賠金,分別是解決先父未完成的財務責任及優化自身將來的理財需要。 率先處理的是按揭負債(每月4,000元)及家母將來的生活費(每月6,000元),合共10,000元。 岑先生可運用其中的150萬元先向銀行付清樓債,贖回樓契,立即消除現時供樓的壓力;以家母目前生活開支計算,筆者建議為她設立一份終身分紅險(Coupon Plan),並一次過付清300萬元保費,於周年日從保單中提取平均每月6,000元的派息(可根據通脹而調升金額),以維持既有的生活質素,直至家母100歲為止。

  3. 2019年4月10日 · 房屋署在前天8日一名居於何文田愛民邨的公屋居民在2018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申報並無任何從投資所獲取的利息紅利及股息收入。 其後調查結果顯示,他每月從投資戶口所賺取的股息收入約為1.9萬元。 該居民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違反《房屋條例》被房屋署檢控,較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裁判官考慮到案情嚴重,並不適合以罰款方式處理;參閱感化官的報告後,法庭今日判處被告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房署發言人表示,作為釐定租金以及審核續住公屋資格的基礎,住戶必須準確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 因此,在作出申報前,住戶應仔細閱讀入息及資產申報表的內容及填表須知,並按指定的方法計算其收入及資產填寫相關資料。

  4. 2021年9月30日 · 本港樓市屢破頂,眼見樓市愈升愈高,有意置業及換樓人士,應如何把握時機? 中原地產創辦人施永青分享首置買樓及樓換樓需注意的事項,分析現時買樓收租是否好選擇。 首置考慮個人需要及能力 衡量入市時機. 施永青分享指,早幾年曾建議有意置業人士待樓市回落才入市,怎料樓市只升不跌,現時也不敢分析何時才是最佳的買樓時機。 他認為,計劃置業的人士,最重要是衡量個人需要及能力,制定置業計劃,考慮個人供款能力,儲夠資金就能部署入市。 他認為,近年政府將主力解決港人上車難的問題,料將集中增加公屋及居屋供應,對私人市場的影響較小。 樓換樓需考慮過渡期問題. 至於換樓方面,他認為風險較首置小,惟現時樓價高企的情況下,換樓客或要顧慮何時放售物業,才能賺得更多的回報。

  5. 2012年4月18日 · 現時的按息,與歷年平均比較是大幅偏低的,一位置業人士以30年期按揭入市,在當前按息(約2.2厘)的條件下,還款勉強低於月入一半。 一旦按息回升,例如至2005、2006年約5厘的水平,如其入息不變,供款比率將急升。 舉例: 陳先生月入4萬元,以30年期按揭,按息2.2厘借入490萬元的按揭,月供18,605元,如按息上升2厘,月供23,961元,剛好通過壓力測試要求。 數年後,按息上升至5厘水平,其供款會上升至26,000左右(具體數字視乎加息時間);如其月入不變,按揭供款佔月入65%,是一個極度偏高的數字。 更大的麻煩是,由於陳先生一早已選用偏長的按揭年期供樓,他亦再難透過「延長供款期」的方式來減少每月按揭開支。

  6. 2019年5月14日 · 台灣知名Youtuber「聖結石」在其Youtube頻道發布他參觀鍾培生位於淺水灣的5層大宅的影片,一開場首先介紹泊有至少4輛名車的車庫,其中3輛是法拉利,而一輛黃色的法拉利更配上「P1KACHU」車牌(喻意比卡超)。 不過他坦言自己其實「一個月才開1、2次車左右」。 影片一開始就展出兩台法拉利,黃色一輛配上「比卡超」的車牌。 聘10位家傭打理家居. 鍾培生家居面積過萬呎,被問到聘用的家傭的數目時,鍾培生估計約有10位,負責打理日常家務,又指:「我媽說如果請個保安,有賊進來他還是報警,但工資是工人的5、6倍,不如請3個工人,賊人看到也不敢進來。 」所以還是請家傭比較划算! 鍾培生的家很大,定期會舉辦家庭派對。 從外面看大宅外貌。 娛樂設施應有盡有.

  7. 2019年4月9日 · 投訴內容:病人首先因腹痛、胸口痛入院,接受胃鏡、結腸鏡及電腦斷層掃瞄檢查,期間向心臟科醫生求診,被診斷患下胃炎、胃息肉及冠狀動脈疾病。 出院五天後,病人再入院接受冠狀動脈治療,即俗稱「通波仔」治療。 其後病人分別就上述兩次住院提出住院索償申請。 惟保險公司將兩次住院視作一次住院處理索償,因兩次均與冠狀動脈疾病有關,加上兩次住院相距不足90天。 保險投訴局最終調查結果指,第一次診斷的胃炎,及冠狀動脈疾病為兩項不同診斷,應視為兩項不同傷病處理,對保單持有人應較公平。 投訴人因此可獲額外2.6萬元賠償。 例子2::旅遊保險. 投訴內容:一對夫婦到日本旅遊,因颱風迫近,航空公司通知原定下午12時55分由福崗開至香港航班取消。 夫婦因此再購買另一家航空公司機票,同日於福崗晚上回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