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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吳秋北表示,特區政府官員響應「五.一」勞動週系列活動,向社會傳遞了肯定打工仔工作的信息,弘揚勞動精神,希望推進勞動關係向前邁進,社區更加和諧。. 黃國說,探訪過程中了解到屋邨採用了不少智能管理和設備,未來可考慮多引入科技,減低工友 ...

  2. 在過去十年,法庭共處理二百多宗工業傷亡事故,牽涉二百多位工友生命。 被告人在每宗工業意外,平均只罰款七萬多元。 更甚的是,法庭作出二萬元以下罰款共有十宗,最低罰款只有一萬元。 僱主只要在法庭承認疏忽責任,不是「故意」違反條例,法庭鑒於他們已認罪,則罰款了事,不需向他們判監。 與此同時,律政司署對大部份法庭所判決案件,不作出刑罰上的上訴。 因而,相比起過千萬的工程合約,法庭向無良僱主判罰十多萬,根本是九牛一毛,從而令到他們存著僥倖心態,繼續漠視工人安全。 我們建議,署方應對違反職安健條例的僱主及其相關人士依例判監及加重罰款,罰款金額需遠高於投資職業安全設備總額,以收阻嚇作用。 同時,署方可參考英國做法,如果僱主/公司董事因決策而發生致命工業意外,他們將會被控誤殺。

  3. 領匯自今年起先後出售九個原屬房委會擁有的多個公共屋邨及居屋商場與停車場,公營資產拆售到私人財團手上,頓時令住戶擔心新業主大幅提高商鋪租金及泊車費。 工聯會擔心相關業權一旦再遭拆售,除了趕絕小本經營者,也意味著居住在公屋、居屋的市民使用屋設施的使用權既遭剝削,又要「捱貴租」,最後益了炒家,苦了基層市民。 首當其衝的是筲箕灣東熹苑,該屋苑129個停車場車位,有關大業主已鐵定明日開售,買家將抽簽認購,物業代理已陸續「收票」。 據說車位初步定價約為80萬至120萬元不等,目前已超額認購,預料一半車位由非住戶買入。 東熹苑當區區議員許林慶 指出,有不少住戶反映憂慮,認為拆售必掀起車位炒風,容許非住戶買入車位,最後可能導致住戶沒有車位可用。

  4. 2022年2月7日 · 一、首先要確定依何地法律來判斷遺囑效力? 依據內地法律還是香港法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33條規定: 「遺囑效力,適用遺囑人立遺囑時或者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 也就是說,對於香港居民所立的處理內地遺產的遺囑,適用的是立遺囑人當時或去世時的經常居所地法律。 一般來說,香港居民經常居所地在香港,則適用香港法律;但若是常年居住在內地且辦理了內地居民居住證的香港居民,經常居所地視為內地,就要適用內地法律。 二、立遺囑時,選擇在內地公證處,還是在香港律師樓? 從上述《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33條規定可以看出,遺囑的效力,與在哪裏立無關。 因此港人朋友可以選擇自己方便之地立下遺囑。

  5. 2004年12月22日 · 權委於12月17日接到多名受聘於世紀服務公司及正在黃竹坑邨工作的護衛求助指稱現職的世紀服務公司與接手屋邨護衛工作的安民警衛公司打龍通」,更懷疑房署縱容這兩間承判商令他們有恃無恐提出新合約向員工作出嚴重剝削其實世紀與黃竹坑邨的服務合約將於今年12月31日終結新合約由安民警衛公司承接。 但世紀竟然在今年11月30日當日要求工友們即日簽下離職信,不簽署便不能安排工作,變相強迫他們簽署。 12月3日安民更推出一份無理剝削的新合約,當中大部份條款皆違反《僱傭條例》及八小時工作的規定。 安民與世紀的舉措,正反映房署監管不力,甚至縱容外判公司欺壓員工。 員工不滿日後需為安民每天工作12小時,遂要求房署介入談判,但房署官員在談判桌上的態度非常惡劣,令工友氣憤,並向權委求助。

  6. 葵涌邨: 秋葵樓地下5號室. 葵芳邨: 葵仁樓地下9號室. 石籬一邨: 石安樓地下C1室. 青衣: 青衣邨宜偉樓地下12號室. 長安邨安湖樓308A室. 荃灣: 象山邨樂山樓305室. 聯絡電郵:joephychanwingyan.lco@gmail.com. Whatsapp:9571 9563. 社會熱點.

  7. 2023年10月12日 · 我們期望政府在新一份施政報告能切實回應基層市民的房屋訴求。 為進一步深入研究及推進落實「告別劏房 由兒童做起」,我們推陳出新「告別劏房 由兒童開始 2.0」研究報告,該報告於「告別劏房 由兒童開始 1.0」的基礎上,集思廣益專家意見,聚焦解決「劣質劏房的定義」、「長居劏房對兒童的影響」、「如何吸引有兒童劏房戶搬入『簡約公屋』及過渡性房屋」三大問題。 冀解決本港約四萬多 18 歲或以下兒童居住劏房問題,還劏房兒童一個健康的明天。 陳穎欣指,為進一步找出居於劏房對兒童有多方面的負面影響,此次研究透過專家研討和資料搜集,發現長居劏房的兒童會導致視力衰減、影響腦部正常發育、提升心臟病及其他炎症的患症機率、及居住空間狹窄而導致的脊柱側彎、脊背傾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