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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英語:Macao,葡萄牙語:Macau),簡稱“澳”,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 位於中國南部 珠江口 西側,是 中國內地 與 中國南海 的水陸交匯處,毗鄰 廣東省 ,與 香港 相距60公里,距離 廣州 145公里 [41] 。 澳門由 澳門半島 和 氹仔 、 路環 二島組成,陸地面積32.9平方公里 [1] 。 截至2020年底,總人口為68.32萬人 [2] 。 澳門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 [61] 。 幾百年東西方文化的碰撞,使得澳門成為一個風貌獨特的城市,留下了大量的歷史文化遺蹟 [3] 。
2024年5月8日 ·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 兩個 特別行政區 之一,亦是中國面積最小的一級行政單位;1999年 澳門回歸 以前則為其 宗主國 葡萄牙 的第二大城巿。 澳門位於 南海 北岸、 珠江口 西側,北接 廣東省 珠海市 ,東面與鄰近的 香港 相距63公里,其餘兩面與 南海 鄰接,是 粵港澳大灣區 的中心城市之一。 澳門由 澳門半島 、 氹仔 、 路氹 及 路環 四個區域所組成,2000年後 氹仔 與 路環 之間填海形成出以賭業為主的 路氹城 :澳門半島是澳門的核心,其東北面小部份陸地與 中國大陸 連接,氹仔和路環原本分別為兩座 離島 ,後來因填海而成為 路氹城 。 另外澳門與廣東省共管 橫琴 島,在部分區域(口岸與大學),獲授權適用澳門法律。
2024年5月13日 · 澳門理工大學辦學術科研體驗日反應熱烈 2024年5月13日 19:21 澳門理工大學辦學術科研體驗日反應熱烈 為加深高中生對高等教育的認識,協助學生升學生涯規劃,澳門理工大學舉行“新跨越 · 躍未來 - 學術科研體驗日”,透過澳理大品牌專業課程的跨領域學研體驗,更好地把握和融入國家發展機遇 ...
中國堅持獨立自主的對外政策﹐堅持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五項原則﹐發展同各國的外交關係和經濟、文化的交流;堅持反對帝國主義、霸權主義、殖民主義﹐加強同世界各國人民的團結﹐支持被壓迫民族和 ...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葡萄牙語: Governo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da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 ),簡稱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 澳門特區政府 或 澳門政府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 澳門特別行政區 的 行政機關 ,其 政府首長 是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對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國務院)負責。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於1999年12月20日正式成立,取代了 澳門回歸 前的 葡屬澳門 。 歷史 [ 編輯]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成立基礎是於1987年4月13日簽訂的《 中葡聯合聲明 》,分別由時任 中國國務院總理 趙紫陽 與 葡萄牙總理 施華高 在 北京 所簽署。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特別行政區之一,亦是中國面積最小的一級行政單位;1999年澳門回歸以前則為其宗主國葡萄牙的第二大城巿。 澳門位於南海北岸、珠江口西側,北接廣東省珠海市,東面與鄰近的香港相距63公里,其餘兩面與南海鄰接,是粵港澳大灣區的中心城市之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綱要. 中央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關係. 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澳門基本法》第十二條)。 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澳門特別行政區自行管理的事務。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須辦理批准手續(《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二條)。 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防務及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並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依照《澳門基本法》按情況以“中國澳門”的名義自行處理有關的對外事務。
各界共同展現和諧穩定的社會氛圍和良好繁榮的發展局面,熱烈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75周年華誕和澳門回歸祖國25周年。 行政長官表示,2024年,特區政府將從以下8個方面開展施政工作: 一、堅定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 特區政府將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堅決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澳門事務,堅決打擊任何勢力利用澳門危害國家安全,牢牢守住“澳門不能亂”的底線。 務實有序推進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配套立法,加強維護國安部門的人員編制及資源投入,確保特區維護國安的執法力量,全力支持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依法履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是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機制,本網站提供選舉的相關資訊,包括選舉法律、選舉日程、選舉結果等。歡迎關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治發展和民主進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特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以保障國家對澳門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實施。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第三條.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照本法有關規定組成。 第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