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 公元前213(秦始皇三十四年),採納丞相李斯的奏議,下令在全國範圍內搜集焚燬儒家《詩》、《書》和百家之書,令下之後三十日不燒者,罰作築城的苦役,造成中國歷史上一場文化浩劫。 書坑據傳是當年焚書的一個洞穴,舊址在今陝西省臨潼縣東南的驪山上。
  1. 其他人也問了

  2. 焚書坑儒 是 秦始皇 在公元前213年焚毀「詩、書、百家語和非秦國史書」、在公元前212年坑殺「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二事的合稱。 焚書 [ 編輯] 商鞅 曾教 秦孝公 「燔詩書而明法令」 [1] 。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秦統一中國第八年,博士齊人 淳于越 在一次朝廷會議上提出恢復周朝的 封建制 :「沒有輔弼,發生變亂時誰來救朝廷呢? 」丞相 李斯 反對,他認為時代變化,制度應該隨之變化,不應該以古非今。 李斯建議:「 史書 只保留 秦國 史書 ,其他國家的史書都焚毀;《 詩經 》、《 書經 》及 諸子百家 之書只有 博士官 所職可以保留,民間的都限期交出燒毀; 醫藥 、 占卜 、 農業 之書民間可以保留;想學 法律 的人以 官吏 為師。 」秦始皇下旨同意。

  3. 焚書坑據傳是當年焚書的一個洞穴舊址在今陜西省臨潼縣東南的驪山上章碣或者到過那里目之所觸感慨系之便寫了這首詩。 詩一開始就接觸主題。 首句用略帶夸張的語言揭示矛盾竹帛化為灰煙消失了秦始皇的帝業也就跟著滅亡了好像當初在焚書坑里焚燒的就是他的嬴氏天下。 這一句夾敘夾議,明敘暗議,有實有虛。 “竹帛煙銷”是實寫,有形象可見。 “竹帛”是古代寫書的材料,這里指書。 “帝業虛”是虛寫。

  4. 焚書坑是唐代詩人 章碣 創作的一首 七絕 。 這首詩的首句以 秦始皇 的 焚書坑儒 史實作為切入點,明敘暗議,用略帶誇張的手法揭示了焚書與亡國之間的矛盾。 次句緊承首句,又從另一角度揭示秦王朝滅亡的教訓,有利天險也不能守住基業。 第三句在點題的同時,進一步對焚書一事做出了評判。 最後一句以議論結尾,借 劉邦 、 項羽 二人不讀書之史實抒發感慨。 這首詩以史家筆法,獨闢蹊徑,把“焚書”與“亡國”看似不相關的事情聯繫到一起,層層推進,自然圓轉,言辭誇張,言他人所未言,巧妙的諷刺了秦始皇焚書的荒唐行為。 基本介紹. 作品名稱 :焚書坑. 創作年代 : 晚唐. 作品出處 :《 全唐詩 》 文學體裁 : 七言絕句. 作者 :章碣. 作品原文. 焚書坑. 竹帛煙銷帝業虛,關河空鎖祖龍居。

  5. 焚書坑是唐代詩人 章碣 創作的一首 七絕 。 這首詩的首句以 秦始皇 的 焚書坑儒 史實作為切入點,明敍暗議,用略帶誇張的手法揭示了焚書與亡國之間的矛盾。 次句緊承首句,又從另一角度揭示秦王朝滅亡的教訓,有利天險也不能守住基業。 第三句在點題的同時,進一步對焚書一事做出了評判。 最後一句以議論結尾,借 劉邦 、 項羽 二人不讀書之史實抒發感慨。 這首詩以史家筆法,獨闢蹊徑,把“焚書”與“亡國”看似不相關的事情聯繫到一起,層層推進,自然圓轉,言辭誇張,言他人所未言,巧妙的諷刺了秦始皇焚書的荒唐行為。 作品名稱. 焚書坑. 作 者. 章碣. 創作年代. 晚唐. 作品出處. 《 全唐詩 》 文學體裁. 七言絕句. 目錄. 1 作品原文. 2 註釋譯文. 詩詞註釋. 詩句譯文.

  6. 焚书坑儒 是 秦始皇 在公元前213年焚毁“诗、书、百家语和非秦國史書”、在公元前212年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二事的合称。 商鞅 曾教 秦孝公 “燔诗书而明法令” [1] 。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秦统一中国第八年,博士齐人 淳于越 在一次朝廷会议上提出恢复周朝的 封建制 :“沒有輔弼,發生變亂時誰來救朝廷呢? ”丞相 李斯 反对,他認為时代变化,制度应该随之变化,不应该以古非今。 李斯建议:「 史书 只保留 秦国 史书 ,其他国家的史书都焚毁;《 詩經 》、《 書經 》及 诸子百家 之书只有 博士官 所职可以保留,民间的都限期交出烧毁; 医药 、 占卜 、 農業 之书民间可以保留;想学 法律 的人以 官吏 为师。 」秦始皇下旨同意。 [2] 史称“ 焚书 ”。

  7. 2020年9月9日 · 焚書坑儒秦始皇的千古罪狀 卻是一件錯綜複雜的歷史奇案. 撰文:李嘉譽. 出版: 2020-09-09 19:30 更新:2021-08-13 01:02. 每逢提到箝制思想的暴君很自然就會想到焚書坑儒的秦始皇最常見的說法是指他推崇法家哲學講究權勢而排斥文教故此屠戮儒生創暴政之先。 但事實上,秦始皇早年曾經一度招攬儒生。 儒家經典也沒有毀在他手裡,他所坑殺的人,亦並非我們一般理解的知識分子⋯⋯. 驍勇善戰的董卓 為何被史書寫成肚滿腸肥的胖子. 拿破崙身高之謎:英法紀錄造成的誤會 背後還有政治漫畫的威力. 尊法貶儒? 要了解秦始皇對待儒生的態度,可以先由封禪一事講起。 公元前221年,秦嬴政統一六國,成為天下共主。

  8. 焚书坑儒 是 秦始皇 在公元前213年焚毁“诗、书、百家语和非秦國史書”、在公元前212年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二事的合称。 焚书 [ 编辑] 商鞅 曾教 秦孝公 “燔诗书而明法令” [1] 。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秦统一中国第八年,博士齐人 淳于越 在一次朝廷会议上提出恢复周朝的 封建制 :“沒有輔弼,發生變亂時誰來救朝廷呢? ”丞相 李斯 反对,他認為时代变化,制度应该随之变化,不应该以古非今。 李斯建议:「 史书 只保留 秦国 史书 ,其他国家的史书都焚毁;《 詩經 》、《 書經 》及 诸子百家 之书只有 博士官 所职可以保留,民间的都限期交出烧毁; 医药 、 占卜 、 農業 之书民间可以保留;想学 法律 的人以 官吏 为师。 」秦始皇下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