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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爆眼少女案 是2019年香港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 期間發生的一宗 爭議事件 ,使獨眼 紗布 成為了香港抗爭運動的象徵之一 [1] 。 在8月11日 深水埗 示威活動當晚,一位报称擔任義務救護員 [2] [3] [4] 的女性(“K”、“少女K”或“K小姐”) [5] 在 彌敦道 近 尖沙咀 警署 被疑似香港警察的 布袋彈 擊中其右眼。 少女K因此成為了《 紐約時報 》的頭版 [4] 。 翌日12日,網民在香港國際機場發起「警察還眼集會」 [6] ,首次出現「 黑警 還眼」口號。 13日,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指「未與事主(爆眼少女)落口供前不會拘捕,但下一步則需要法律上考慮,不能現時作保證需要尋求指示」 [7] 。 29日,少女K透過 民間記者會 發佈短片 [8] 。

    • 2019年8月11日
  2. 2021年5月25日 · 反修例動亂期間的觸目人物爆眼少女」,已於去年九月離港赴台她在機場拍攝的照片顯示其眼球完好前年八月十一日晚身處彌敦道近尖沙嘴警署暴力示威現場的女義務急救員K」,右眼突被異物擊中血流如注示威者紛紛指責警方以布袋彈擊傷她更指其眼球爆裂視力終身受損事後她曾在民間記者會錄影片段露面但以紗布遮蓋右眼及架上太陽眼鏡。 警方為查明真相主動取得法庭手令,成功向醫管局索取其醫療報告。 本報獲得消息,醫療報告內容中對其傷勢雖沒有結論,但據了解,其眼部傷勢不嚴重,亦沒有「爆眼」或傷及眼球和內部組織,主要是眼睛周邊位置受創,視力沒受到嚴重損害。 至於如何造成受傷亦沒法肯定,有可能是其他硬物造成。

  3. 爆眼少女案 是2019年香港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 期間發生的一宗 爭議事件 ,使獨眼 紗布 成為了香港抗爭運動的象徵之一 [1] 。 在8月11日 深水埗 示威活動當晚,一位報稱擔任義務救護員 [2] [3] [4] 的女性(「K」、「少女K」或「K小姐」) [5] 在 彌敦道 近 尖沙咀 警署 被疑似香港警察的 布袋彈 擊中其右眼。 少女K因此成為了《 紐約時報 》的頭版 [4] 。 翌日12日,網民在香港國際機場發起「警察還眼集會」 [6] ,首次出現「 黑警 還眼」口號。 13日,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指「未與事主(爆眼少女)落口供前不會拘捕,但下一步則需要法律上考慮,不能現時作保證需要尋求指示」 [7] 。 29日,少女K透過 民間記者會 發佈短片 [8] 。

  4. 2022年8月12日 · 攬炒派即封其作爆眼女」,指稱是防暴警發射布袋彈射爆其眼大肆炒作該女子將會永久失明」,煽動黑暴分子報仇8月12日 NOW及有線新聞等媒體拍攝到爆眼女剛倒地時未見眼罩上有布袋彈殘骸警方當時表示並無確實證據顯示受傷與警方執法有關. 8月17日爆眼女妹妹在社交平台代報平安」,更高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煽口號煽動手足聲援爆眼女」 8月19日 警方呼籲目擊者與警方聯繫,促傷者向警方報案. 8月20日 「爆眼女」留醫一周後出院,但拒絕向警方報案. 8月29日 「爆眼女」透過所謂的「民間記者會」發布短片。 她當時全程戴墨鏡、口罩及右眼處貼上紗布,惟並無直接提及右眼傷勢、康復情況及受傷過程,又拒絕外界探訪.

  5. 2022年8月11日 · 反修例示威受傷 3 周年 爆眼少女公開出院紀錄 證眼球破裂面部裂傷鼻骨顴骨開放性骨折. Yahoo新聞. 更新日期: 2022年8月11日. K 在 2019 年 8 月 11 日,被疑似布袋彈擊中右眼。 2019 年 8 月 11 日反修例示威報稱擔任義務救護員的女士K在彌敦道近尖沙咀警署位置被疑似布袋彈擊中其右眼。...

  6. 2021年5月26日 · 有政界人士認為,「爆眼女是黑暴中的典型謠言案例事件發展關係到社會安寧及國家安全無論是醫管局還是法援署都不應以普通事件對待否則無異於助紂為虐:「爆眼女為何沒有報案為何反常地阻止警方獲取醫療報告? 一系列問題,令人不禁反思其背後動機。 2019年8月11日晚一名聲稱是義務急救員的少女在尖沙咀警署外的暴亂現場被異物擊中血流如注在傷源及傷勢不明的情況下暴徒卻一口咬定是警方用布袋彈擊傷她導致指其眼球爆裂視力終身受損。 翌日,暴徒以「爆眼女」事件為由,在機場舉行「警察還眼」集會,令機場近乎癱瘓。 一天後,暴徒們包圍了在場採訪的《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並以索帶將其捆綁及拳打腳踢。

  7. 2021年5月25日 · 修例風波期間製造仇警恨警的觸目人物爆眼少女」,已於去年九月離港赴台她在機場拍攝的照片顯示其眼球完好。 「爆眼女事後亦曾在記者會錄影片段露面但以紗布遮蓋右眼及架上太陽眼鏡警方為查明真相主動取得法庭手令成功向醫管局索取其醫療報告。 據悉,警方已獲取的醫療報告內容中對其傷勢雖沒有結論,但據了解,並沒有「爆眼」或傷及眼球和內部組織,主要是眼睛周邊位置受創,視力沒受到絲毫損害。 至於如何造成受傷亦沒法肯定,明顯並非警方布袋彈所致。 翻查當時傳媒發布的相片,可見她受傷當日戴上護目鏡,眼罩上沒有布袋彈及有關殘骸,她與尖沙嘴警署之間有一塊約兩米高巴士站廣告牌,布袋彈難以從警署內射向她,事後她拒絕透露傷勢,暴徒更一口咬定是警方所為,但亦有消息指暴徒以椏杈朝向警署發射鋼珠時意外擊中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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