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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前 · 聚焦真相/2管委會糾紛頻上版面 專家:房價大受影響. 管委會有權支用管理費,聘請物業管理公司或者總幹事來執行大小事務,也攸關到住戶的生活品質。. (示意圖/東森新聞). 房地產市場比較少被提及的「社區管理」,其實也會影響房價。. 從公設的維護 ...
6 天前 · 住戶繳了3000元,後來陸續入住的住戶有上百戶,光是這個裝潢清潔費,總共收了74萬元,住戶指控已經收了這筆錢半年,物業管理公司遲遲不給管委會,住戶多次要跟物業管理公司拿財務明細,指控物業管理公司不給,管委會也不夠積極討錢,有住戶 ...
4 天前 · 物業管理公司副總陳伊婷:「服務就是存在細節當中,像我們有每個住戶的這個習性表,比如說A小姐她希望我們的食物就是外送都放在門口,不用敲門也不用打擾她,或是B先生早上出門的時候,就是習慣拿一份報紙就出門了,我們就把它準備好。 社區內一百多戶的需求,秘書們詳細記錄,並且提供高規格的客製化服務,但要享受這樣的生活水平,也得支付相對應的管理費。 國美管委會副主委曹玫:「那我們就是在這個預算裡面,盡量去做最高品質的一些要求,我們的公共基金也達到兩千多萬,那這個部分呢,就是未來重大修繕的時候,比如說更換電梯啦。 以每坪150元的管理費來看,一個月每戶要支付9千至1萬兩千元,除了日常開銷,管委會還得從中提撥20%的公基金,以備不時之需。
2017年7月8日 · 民法第544條規定:受任人因處理委任事務有過失,或因逾越權限之行為所生之損害,對於委任人應負賠償之責。 根據104年高等法院的法律座談會結論,認為管理委員會與區分所有權人間是有存在概括委任之法律關係。 所以依前述民法規定,主委、管委會其他成員及總幹事等人違反義務,導致管委會公共基金受損時,就應該對區分所有權人全體負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184條為侵權行為之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 主委、管委會其他成員及總幹事,為圖自己利益,而損害全體住戶的管委會基金,是符合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應該要負損害賠償的責任。 Q:除了民事賠償,他們會被抓去關嗎?
2023年12月21日 · 分享. 台中西屯區一位豪宅女租客拎愛馬仕40幾萬的凱莉包,18日晚上對著保全大吼「我不能囂張嗎?. 」衝突起因是她指控保全把她寄放的身分證弄丟,因為急著要辦泰國簽證出國,雙方僵持不下在大廳互嗆,還驚動警方到場。. 物業公司解釋,因為前 ...
2022年7月13日 · 我們不僅要拆,更不要繼續亂蓋;我們不僅要更新重建,更要注重整建或維護措施的落實;都市已經進入物業管理時代,加強物業管理,台灣都市景況可以改善、再生。 注重長期修繕計畫,馬英九前總統在老家終老的願望,一定可以實現!
2023年12月10日 · 台灣物業管理學會理事長郭紀子:「長期的經費不足導致管理維護修繕,不能夠達到一定的水準,就會影響到我們房地產的價值。 」學會建議政府對於社區管理費以及公共基金,訂定強制性的最低徵收標準,而不是完全交給社區自己決定,保障基準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