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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If you want to know the organisation chart of the Hong Kong SAR Government, you can visit this webpage to see the structure and functions of the bureaus and departments. You can also find the contact information and links of the main officials and civil servants. This webpage is part of the GovHK portal, which provides one-stop access to various government services and information.

  2. 基本法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特別行政區根據基本法》,除國防和外交事務外香港享有高度自治。 《基本法保證國家對香港的各項方針政策維持五十年不變並制定由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領導的管治體制代議政制架構以及獨立的司法機構。 有關《基本法》的資料. 行政長官.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是行政長官由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根據基本法選舉並經中央人民政府委任產生。 行政長官負責執行《基本法》、簽署法案和財政預算案、頒布法例、決定政府政策以及發布行政命令,並由行政會議協助制定政策。 有關行政長官工作的資料. 行政會議協助行政長官決定政策,並就提交法案及附屬法例方面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

  3.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組織架構. 2 種語言. 條目. 討論. 香港繁體. 工具.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行政部門 由首長 行政長官 領導,第一層 司長及副司長 、第二層 決策局 、第三層 部門 所組成。 根據《 香港基本法 》,特區政府設置政務司財政司、 律政司 和各局、處、署」。 事實上香港沒有以「政務司」或「財政司」為名的部門,各決策局編制上只需向政務司司長辦公室或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匯報工作;大部分政府部門則設在決策局之下。 另外 行政長官辦公室 和部分 獨立機構 ,如 廉政公署 、 申訴專員公署 和 審計署 等直屬行政長官;當中審計署署長和廉政專員與問責局長一樣經行政長官提名,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任命。 組織架構 [ 編輯] 首長 [ 編輯]

  4.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組織架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行政部門 由首長 行政長官 領導,第一層 司長及副司長 、第二層 決策局 、第三層 部門 所組成。 根據《 香港基本法 》,特區政府設置「政務司財政司、 律政司 和各局、處、署」。 事實上香港沒有以「政務司」或「財政司」為名的部門,各決策局編制上只需向政務司司長辦公室或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匯報工作;大部分政府部門則設在決策局之下。 另外 行政長官辦公室 和部分 獨立機構 ,如 廉政公署 、 申訴專員公署 和 審計署 等直屬行政長官;當中審計署署長和廉政專員與問責局長一樣經行政長官提名,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任命。 組織架構. 首長. 基本法第60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首長為行政長官。

  5. 香港特別行政政府組織圖 行政 長官 律政司司長 政務司司長 財政司司長 公務員 敍用 委員會 申訴 專員公署 廉政公署 審計署 律政司 行政署 法律 援助署 律政司副司長 公務及 司法人員 ...

  6. 架構. 行政長官 是香港 政府首腦又稱「特首」負責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中央人民政府 (國務院)負責,此職位成立於1997年7月1日,大致代替 香港總督 的職權。 行政長官由 選舉委員會 選出,並由 國務院總理 簽署 國務院令 任命。 其他 政府主要官員 亦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除 行政長官 外,特區政府現時由3司15局56部門組成。 第一層是司長和副司長,即 政務司司長 及政務司副司長、 財政司司長 及財政司副司長、 律政司司長 及律政司副司長。 他們均是最高級主要官員,職能類似 英國政府 的 內閣重臣 ,負責制訂香港特區政府最重要的政策方向和政治決定,並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三位司長可以署理行政長官職務。

  7.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英語: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標準簡稱 香港特區政府 ,正式簡稱 港府 ,是 香港特別行政區 行政部門 的總稱。 1997年7月1日前, 英屬香港 行政機關稱為 香港政府 (英語: Hong Kong Government / Government of Hong Kong ),而 香港特別行政區 成立後政府全名則改為上述名稱 [註 1] ,並根據《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沿用大部分原有官僚制度。 香港特區政府首長為 行政長官 ,轄下有多名司局長負責管理政府各部門 [1] [2] [3] 。 歷史 [ 編輯] 參見: 香港政治 和 英屬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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